推荐关注
一、功能特性:
顾客在商户使用微信支付后,可关注该商户的微信公众号,可间接为商户的公众号引流,不区分支付模式,扫码/条码/公众号支付均可。
二、操作指引:
1.点击“添加”按钮;
2.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录入需推荐的公众号APPID。(要求公众号为通过微信认证的服务号,且认证主体与商户号主体一致)。
注意:此处填写的是微信公众号APPID(wx开头的一串字符),并非公众号原始ID;如果申请微信支付的主体与公众号的认证主体不一致,那需要服务商代商户像腾讯方面提交申请默认关注函(表明支付与公众号主体的关系与用途,比如总分关系等),审核通过以后微信方面会自动完成此处的配置,审核时间大概7-10个工作日;如果需要在公众号内进行微信支付,还需要提交公众号联合运营函,否则不同的主体的支付在公众号内是无法发起支付请求的。
3.点击“确定”,即可生效。而后可点击“修改”,修改所需推荐的公众号信息。
支付权限
A.公众号支付(JS API支付、Native支付)
一、功能特性:
1.配置公众号支付的域名参数,以及发起支付的子商户公众号信息;
2.受理机构代子商户发起公众号支付交易时,需传入在页面已配置好的子商户公众号(sub_appid)以获取sub_openid;
3. 支持一个商户号多公众号模式,且发起支付的公众号可与推荐关注的公众号不一致,方便商户做公众号运营。
二、操作指引:
1.确认开通
在支付权限>公众号支付,点击“开通”按钮;
2.配置域名参数
在新开页面,参照页面指引配置公众号支付JS支付授权目录和Native回调链接;
3.录入子商户公众号信息
点击“添加”,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录入发起支付的子商户公众号信息(sub_appid)。允许添加多个子商户公众号信息,且添加后可自行删除。
发起子商户公众号JS API支付交易时需传入在此页面录入的子商户公众号如果交易时传入的sub_appid未在页面录入,则会收到报错提示。
B.刷卡支付
功能特性:
无需额外设置。子商户商户号生成后,受理即可代子商户发起被扫支付。
注意事项:
1.优化调整后的开发配置,系统后台不再将子商户商户号和子商户公众号进行绑定;由于商户号和公众号不再有绑定操作,如果子商户未申请过支付,则成为受理子商户后,经过受理商开发配置后,其MP平台>微信支付也处于待申请的状态。
2.子商户想独立发起被扫支付,需要单独申请,子商户自身作为一个普通商户,自行独立发起被扫支付,需校验其商户号被扫支付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