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养一只折耳猫或者是一条金毛,尽管我知道现在的情况有可能并不适合,毕竟还处于养自己的初级阶段。但是独自一个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很多时候会受限于自己尴尬的朋友圈。是的,就现在而言,我没有朋友,也并不是社交一枝花,平日里除了同事就还是同事,来来回回也就那几个人。每天最大的世界就是宿舍,上班的地方,那就算了吧。
有的时候很不明白为什么蚊子总喜欢光顾我,大抵是因为我总是一个人。一个人住,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车库取车,一个人坐在蚊子嗡嗡叫的办公室,自然蚊子也就对我情有独钟。
自从大三下学期和男友分手以后就一直一个人,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学会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去健身房,也很享受那种健身后大汗淋漓的感觉。直到现在上班也还是保持着那样的习惯,没事的时候喜欢戴着耳机一个人瞎逛,会在固定的时间去健身房出汗,因为相信自己会变得更好。
独在异乡为异客,我听不懂本地同事说的方言,交流成了问题,就暗下决心,我不会说至少我要会听。回到宿舍我开始狂补港剧,平时也会注意听大家讲的和标准的粤语有什么不同,偶尔还会问问“老司机”。现在,我已经能听懂大家说的什么,偶尔还能够讲上几句。哦,其实我也刚到这儿工作不到两个月。
还记得在学校的时候,宁愿和朋友去唱K也不愿意安静的坐下来看会儿书,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总是在日期将至的时候又原封不动的还回去。现在,看书反倒成了最愉快的放松方式,我看的慢,也一直在看,想要把这书里的东西都沉淀成自己的。
上班了才知道,世界上很多东西是你想不到的,你以为的也只是你以为的。从前意识里的基层员工大多是没有什么文化,只是埋头做苦力的,上班后发现其实基层也是人才济济。写的一手好字,打的一手好球,有的还是情歌王子,再低头看看自己写的名字,在他们面前也不免自惭形秽。默默的到书店买了两本字帖,开始每天晚上练字,不知不觉也坚持了半个月。
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孤单是免不了的,可也恰巧是因为一个人,才有了更多的时间去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也正是因为孤独,所以想要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