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是德国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毕生宗旨是认识人、改造人、美化人,试图在马克思与弗洛伊德之间架起桥梁。虽无文论专著,却有关于文论的精辟见解,后人称之为“新精神分析文论”。
第一,以“生产性的爱”为核心的人学
弗洛姆试图用马义改造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进而提出人学,而人学是弗洛姆文论的理论基础。
1. 人类面临着“生存的二律背反”和“历史的二律背反”,唯一的解决之道在于“爱”,而成熟的爱应该是一种生产性的爱,即“给予”。
2. 给予有关心、责任、尊重和认识四要素。
3. 生产性的爱体现了人的社会性与本能的统一,确立了人的完整性,为文艺找到了完整的主体。
第二,艺术是展示人类普遍经验的象征。
1. 弗洛姆认为梦是人类的通用语言,是基于人类的普遍生存经验之上的普遍象征。
2. 弗洛姆认为神话是人类童年时期的梦境,因此也是人类早期经验的象征和展示。比如《俄狄浦斯》的主题并非乱伦,而是儿子对父权的反抗。
3. 弗洛姆认为童话也不是单纯的个体经验,而是包含着丰富的人类普遍经验。比如《小红帽》的主题并非性的诱惑,而是人类历史中两性斗争的普遍经验。
第三,“社会无意识论”和文学。
社会无意识就是被社会压抑的心理领域,社会通过语言、理性逻辑和禁忌三种过滤器来压抑无意识。
弗洛姆继承了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和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并融合了马义观点,是对精神分析学说的新贡献。
1. 文学创作是处于无意识层的内心体验,创作状态是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互相冲突和协调的过程。
2. 艺术思维也是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情感体验与理性逻辑、自由状态与文化制约互相冲突和协调的过程。
3. 文学语言也受到社会意识层的日常语言的压抑,也是社会无意识与社会意识矛盾运动的结果。
对弗洛姆的总体评价:
1. 用马义改造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对后者的非社会性和泛性欲论有所克服。
2. 对艺术的本质和文学创作时的心理活动作出了较为辩证的阐释,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