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传出,我的朋友里大致两种反应,一种是惊喜,有个朋友说这是诺贝尔文学奖“本世纪最实至名归的一次”;另一种是惊异,怎么会发给一个流行歌手呢?
其实早在1996年,迪伦就首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到今年已经是第七次了。当然这个和曾经题名21次的格雷厄姆•格林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但是迪伦也算是著名的陪跑王了。大众的反应可能主要是觉得歌手和诺贝尔之间距离实在有点远,虽然之前政治家丘吉尔得过,哲学家罗素也得过,但是流行歌手第一次得奖还是让人莫名惊诧。
诺贝尔的评委们大概也觉得有些需要解释,于是把荷马和萨福的大旗打了出来,说古希腊著名诗人荷马和萨福的诗歌作品也都是被演唱的,迪伦的作品也和他们一样,可以当作歌曲来听,也可以当作诗歌来读。(这里插一句题外话,萨福是女同性恋的鼻祖,英语里女同性恋Lesbian的词根就是源自莎孚居住的莱斯沃斯岛。)
诗歌自然都曾经是唱的,《诗经》就是各地民歌和祭祀雅歌的集合,宋词元曲的词牌曲牌其实就是乐谱,即使唐诗也是被传唱的。但是这个大旗并不能解释发奖给迪伦的深层原因,我决定用心理分析的方法探究一下。
诺贝尔文学奖有十八名终生评委,平均年龄是七十多岁,而鲍勃·迪伦今年七十五岁。这说明这些评委的青春期是在六十年代,当时的瑞典也是流行音乐的重镇,鲍勃·迪伦的影响力也是世界性的,这些评委很有可能是在鲍勃·迪伦的歌声中成长的。而且这些现在德高望重的小说家、教授、诗人,在六十年代,也曾经是叛逆的一代。想一想他们是在六十年代选择了文学作为终身职业,他们对于摇滚曾经抱有的情怀,肯定比隔了几十年的当代摇滚青年,更加的浓烈。
年轻时产生的激情,会慢慢变成近乎透明的生命背景,不再浓烈,但还是会偶然徘徊在心里,让你做一些可爱的举动。我愿意把诺贝尔文学奖评委的这次决定,想成是他们在向自己的青春做一次最后的致敬。这大概是他们这些年来做出的最可爱的一次决定。
写到最后,我要向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的陪跑王村上春树先生致以深深的同情。村上先生每年不光是陪跑,而且还都是赔率第一,如果开赌盘赌自己输的话,应该都可以把诺贝尔奖金赚出来了。不过我这样的粉丝已然从盼望他得奖,进化到盼望他继续落选,赶超格雷厄姆•格林的记录了。到底每年都有一位获奖者,但是记录保持者只会有一位。
昨天偶然看到村上先生的一篇《植字工悲话》,文中写道:
死线不仅是作者的,更是编辑的死线。
我要是敢在死线四五天前打电话给编辑“编辑君!本期我不写了!”,编辑一定会把我拉到野外原地枪决。
话虽这么说,有时我又觉得编辑在享受死线游戏,如果哪天全世界写作的人都准时在死线前三天交了稿,当然这种事情的概率就好比太阳系九星连珠和哈雷彗星接近地球同时发生一样小,那时编辑们一定会聚到酒吧里一起发牢骚说,“现在的作者们没骨气!还是过去的作家好。”
拖到死线才交稿也是在给印刷所添麻烦。我高中时做报纸经常去印刷所,知道那儿的大叔们为了等谁迟来的稿件而不得不彻夜捡铅字,让人同情。印刷所植字工的妻子和孩子也许正在晚饭餐桌前等着他回家。
听到上小学的孩子说“父亲还没回来呀?”,
母亲会告诉他“你父亲呀,因为一个叫村上春树的人拖稿了,所以他要工作到很晚,回不了家啦。”
“唔,这个叫村上春树的人真坏!”
“是啊,他一定是个废物,就会写点半瓶子醋的小说欺骗大众。”
“妈!等我长大了,一定把这种坏蛋狠狠揍一顿。”
我想象着这种场景,心生不安,于是埋头写稿子,不能让植字工的妻子和孩子恨我呀。
村上春树据说从来都在最后期限三天前交稿,因为他是一个非常会为他人着想的人。他会想到编辑,印刷工,印刷工的太太和小孩,然后觉得自己一定要按时交稿,不能拖延。所以,以村上先生如此替他人着想而且可爱的个性,听到迪伦得奖的消息,肯定会一边喝一杯单麦芽威士忌,一边听一首自己喜欢的迪伦歌曲,到底他也曾经是鲍勃·迪伦的歌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