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其实算是一本很老的书了,前前后后写了六七年,很多读者跟了它六七年,这个时代还有多少故事能讲六七年呢?这个时代的爱情都谈不了六七年,六七年足以改变一个人。
还会疼痛么?也许今时今日的你已经不再孤独了,有很多人陪你,那么,那些风雨中的故事你还记得么?那个拥有狮子眼神的孤独男孩你还牵挂么?也许那些曾让你念念不忘的女孩都苍老了,你还会愿意为她们牺牲1/4的生命么?
也许这个故事早该结束了,但我还是挣扎着写下了《龙族IV•奥丁之渊》。
很难再有那种烈火即将突破胸臆的感觉了,但每一笔落下,我仍能感觉到那种迟钝的孤独,像是一块坚硬的生铁藏在心脏的深处。
那个名叫路明非的男孩走在暴风雨里,他很疲惫了,他想要找个安静温暖的角落休息,如果那个安静温暖的角落是个女孩的怀抱那就再好不过。
今时今日的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无人问津的废柴了,他穿着伦敦萨维尔街定制的西装,外面罩着Burberry家的风衣,风衣里塞着沙漠之鹰和短弧刀,他一怒可以令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惊恐和屈服,他那温柔美貌的女秘书还在遥远的地方等待他的回归呢。
但这个男孩拖着脚步往前走,他说师姐我要救你,我还有1/4的生命,只要我还活着就没人能够伤害你,如果必须有死亡的话那不会是你的结局,那是我的。
他不怒吼也不流泪,他就这么低低地念着,好像要用这些话坚定自己的心。
他没有以前那么酷炫了,也不像以前那样总是念叨着孤独,他不再讨厌或者说恨着这个世界,似乎也无力去爱谁,他跟诺诺说我不再想打爆你的车轴阻止你的婚礼啦,我想要参加,我想亲口对你说出祝福的话。
我要找你,我要救你,万山无阻,因为这是我早就决定的,我没有跟你说,但是我觉得这就是我们俩说好的。
书印出来后我自己重读,读到某一段没来由地流下泪来,仿佛迅雷不及掩耳,秘书恰好进办公室跟我汇报工作,我揉揉眼睛说,今天办公室里真干燥啊。
我终于得承认自己不再是个可以肆意妄为的少年了,我不再咆哮不再愤怒,不再像古代那些不得志的英雄那样动不动拔刀击柱,我的眼神晦暗了,更多看着地面而非天空,我不再能言善道,很多时候像石头般沉默。
但我决定的事情都要一件件做完,我要写完我的书,我要照顾我在乎的人,我要完成对读者的承诺,我们的对手必须打倒,那条成王的路独自一人也要走完。
我跟路明非一样,也是个小机器人,这些程式已经制定好了,我很疲倦,疲倦到只有沉默,但我会走下去,无论多大的暴风雨。
因为我的心还没有生锈,它只是略略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