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雒宏军
2014年8月,教育部等三部委出台《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 ,提出“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2014年3月,陕西省教育厅也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对交流轮岗对象的年龄、范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要求更加细致。
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根本。着眼于义务教育均衡,推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的办法,以此来解决城乡学校之间,名校与薄弱校之间的教师资源失衡问题,可谓抓住了关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至今已经三年,应该说已过了摸索期,成为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工作,但是看很多现象,就知道实际效果并不如意。有那些现象呢?每到暑期,托熟人找关系希望返城的教师规模不小,令教育人事部门头痛不已;农村边远地区的学校教师配备普遍不足,而城区周围学校教师往往富余,出现超额配备;还有很多地方规定,新分配教师一律到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任教,若干年后才能申请调动等等。
分析原因,农村地区生活环境、文化环境较差,这些地方的教师人心思动,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很多教师还有个人问题需要面对,比如慢性病需要治疗,婚姻问题没有解决,孩子或者其他家庭成员需要照顾等,如果没有合理的流动机制或者补偿机制,长期以行行政安排或者“奉献”的名义让其坚守农村,这是不公平的。鉴于此,很多教师总是想方设法逃离农村学校,即便不得不来,也是留不住,这就造成了农村偏远学校教师的缺员问题。还有新教师的分配,虽然直接分配到偏远地区学校有利于缓解教师不足的燃眉之急,但是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新教师的成长,城区学校正规化管理以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尤其是骨干教师的引领更有利于新教师发展,工作前三年是教师成长的关键期,可以成就一名好教师,也会毁掉一名未来的好教师。
那么,如何让教师“流动”起来?
管理行为归根到底就是满足需要,一方面,满足组织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满足个人需要,要认识并适应人性的特点,来引导人的行为,调动人的积极性。要让教师流动起来,就要满足教师的需要,既包括物质层面,又包括精神层面,无非就是“设坎子,给面子、上位子、发票子”。
设坎子,就是要在评优评职方面设置轮岗交流的门槛。教师参与省市县教学骨干或者名牌教师评选,或者推荐一定级别的先进,或者晋升职称时,必须要有在农村学校交流轮岗的经历,一般设置2-3年的期限,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申报。通过这种强制性规定就可以促进轮岗交流,特别是有利于补充农村边远学校师资不足问题。
给面子,就是要建立农村学校教师荣誉制度。去年,教育部对在农村任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就是一种激励办法。一般来说,农村学校教师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各项活动的机会较少,而且获奖率更低,更需要得到社会认可和精神激励。近年来,一些地区评选表彰“最美乡村教师”,或者在各种竞赛评优活动中,给予农村学校特殊的照顾,让农村学校的孩子和教师也有“出彩”的机会,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
上位子,就是把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放在管理岗位上。农村学校不仅缺少普通教师,更缺少优秀管理干部,城区学校的骨干教师就具备这方面的优势,那些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教师可以在农村学校担任管理干部,最大限度发挥轮岗教师的作用,带动学校发展,担任的职位在将来回城时予以认可,这对交流轮岗的教师也是一种激励。
发票子,就是给农村学校教师发放津贴。按照距离县城的远近,以及交通状况,给予乡村教师不同的补贴,这是一种物质补偿。发放乡村教师津贴,既是对乡村教师往返居住地和上班地的一种交通补贴,这种开支是实际存在的,也是对这些教师长期不能照管家庭的一种心理慰藉,更是合理引导城乡教师流动的一个均衡器。县区财政应该从教育均衡发展的角度出发,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发放制度。
总之,让教师轮岗交流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不能仅限于对教师奉献精神的积极倡导,也不能一味使用行政命令的强制就范,重要的是建立一个能够满足教师需要的充满人性关怀和刚性要求的系列化制度。这个制度是公开的,便于教师监督,这个制度是人文化的,对教师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都有回应,这个制度又是刚性的,无论是谁都一律平等,当这样的制度能够真正运行起来的时候,区域内的教师流动才能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