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叔:
下雨啦。
我现在也喜欢雨天了。虽然还是怕潮,心里头却很快活。
感情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会让人不由自主喜欢上某些事物。像是在世界与两个人之间,悄悄编织出很多隐秘的联系,一丝一线,都是牵念。
我对雨天的好感,就是因为你。
每一份感情,都有一个开始的时刻。
我们决定成为情侣,是因为在公交车上的那次相遇。
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有一段时间,我们每天早上都会在公交车上碰到。车次那么多,10分钟一班,但总是会坐到同一辆。
625路,马甸桥北。
后来我都习惯了对着车窗站着,看你背着包慢吞吞走过来,再紧跑几步赶公交车。好像每一天,都需要跑上几步。
那一天的相遇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前一晚我们认真地长谈了一次,看看要不要在一起。
当时的我们都不是对感情特别有信心的人,又身处各种麻烦之中,聊的是这样的话题,郑重得有点好笑。
大概聊到凌晨三点钟吧,我们说定了仍然只做朋友。
第二天早上,我很怕遇见你,晚了二十分钟出门。唉,当然还是遇见了。
嗯,应该说,幸好还是遇见了。
在写给对方的第一封信里,我们不约而同地写到了那个瞬间。
那是时间为我们而停的一刻。
世界失去声响,人群忽然静止,明明那么拥挤,却又闪出一条很宽的路。
你看见了我,向我走过来,眼神一点一点变得坚定。而我,也只看到了你。
我说,我们再也躲不开了。
你说,那是灵魂上的“一见钟情”。
那个早晨是湿漉漉的,每一个细节都那么清晰,恰到好处。真实到似乎再过六十年,也能丝毫不差地记起。
这是我们成为情侣的开始。
戈叔,我们成为朋友的那一天,你也一定记得吧。
是个雨天。很大很大的雨,下了一整天。
我们第一次单独相处,约在了后海附近的广化寺。(哈,真是个奇怪的约会地点
正好赶上十五,寺里一直有好听的诵经声。我们打着伞,并肩走路,听着雨声、人声,鼻子里是好闻的檀香味儿,不说话。
人越来越多,一大堆伞撞在一起,我们只好绕到后海,沿着河沿儿和胡同,继续漫无目的地走。
雨可真大,水深的地方已经没了半截子小腿。我们被淋得透湿,走到安静一点的地方,可以听到对方的鞋子发出噗唧噗唧的声音。真是尴尬啊,你和我都没忍住,一齐笑了出来。
我们笑够了,便开始说话。这一开口,说了几年也没有说完。
那一天都聊过什么,其实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忘不了的,是想要掏心掏肺的感觉。
我们一起吃了午饭,又一起吃了晚饭,后来就坐在肯德基,一起等着鞋子晾干。
街灯明亮,天空乌黑,大雨下啊下啊,像是发了狠誓要淹灭这个世界。那种情景,就像生命的最后一天即将过尽。
我感到恐慌。那时我刚刚失去最亲的人,又一次的,没有告别的机会。所以每到临近分别,都会很恐慌。
我突然开始不停地说话,想把过去的人生和对未来的怕,都一一摊给你看。你放下手中的饮料,看着我,眼睛很亮。
分开的时候,我说,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想跟一个人说话了。
你眼睛红了一下,伸过手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着急,要相信我,来日方长。
这句话,真叫我安心。那天晚上,是我那一年睡的第一个好觉。
我总忘了问,是从那一天起,你就决意给我当一辈子的大哥哥了吗?
戈叔,现在你知道为什么了吧。
我喜欢我们成为朋友的那一天,甚过我们在公交车上相遇的那一天。
因为你陪我走过了那一场雨,再有多大的雨,我都不怕了。
今天又是雨天,我们陪爸爸妈妈去吃火锅,牵着手,走在又细又软的雨里面。有一会儿,我走神儿了,想到的就是那一天。
昨天的信里,你又跟我说了一遍“值得”。
我是那么笨的人,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学会爱自己。
是因为你总对我说“值得”,而我愿意相信你。
原来,可以相伴一生的挚友和爱人,是存在的。
我终于敢说“来日方长”。
而且,必须,必须跟你一起。
阿心
6月17日
阿心与戈叔的一年之约,为你而写的365封信。
公众号:不如写信
(谢谢你来看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