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回国的那天上午,从公寓打优步去三番国际机场。优步司机是一个在美国做玉米面生意,正准备去机场飞西雅图出差的墨西哥人。寒暄时,了解到我外国人身份,他便向我叙说道,在美工作生活中,遇到了一部分人依然对墨西哥抱有古旧的偏见,认为他的祖国仍在战争中,人民的生活还处于水深火热中。他说,那些人真的应该亲自去瓜达拉哈拉,去看看墨西哥现在发展的有多好,有机会的话,他也想亲自去中国看看。
又聊到恋爱,他有一个异地七年的女友,很快,他们就要结束异地生活了。长距离恋爱也是波波折折,好几次女朋友发短信和他说“坚持不下去了,我们还是分开吧”,他回“好吧”,过了几个小时,女朋友又回“不行,我还是不想和你分开”,他说“我也是”。说起这些往事,他自感啼笑皆非地感慨,“ I’m forty four years old but still feel like fourteen”。
无意中翻看起商法课的复习笔记,才过了几个月,我已记不清一个offer生效的四大必备条件,也忘了promissory estoppel的定义。但我还记得这段对话,还有其他的对话和那些短暂相遇的人。那天,和朋友聊天提到,找一个以前认识,但很久没有说话的人重新开始聊天比和陌生人开启一段对话需要更多的勇气。我又想起这位墨西哥优步司机,不知道他会不会和工作上的伙伴轻易的说起这些情绪。我怕自己记性越来越差,不知不觉就忘了,文字是一个很好的归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