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这土地,爱芬——浅评巴陇锋《永失我爱》
文/田田沺
罗曼•罗兰说,从来没有人为了读书而读书,只是在书中读自己,发现自己,检查自己。一本小说和读者关系的亲疏,也无非两点:作者是否有充沛的感情打动读者,小说人物是否做了符合人性规律的事情,足以说服读者。这两点做得好的,有“情”有“理”,读者才可以把自己想像成书中人物,经历一番他(她)的际遇,以此来审视自己,发现自己。而做不到这些的小说呢,会是外力,一直和读者真实的体验撕扯,那时候读书不再是滋养,而是消耗,让人不能投入。巴陇锋的长篇“新”作《永失我爱》就是一本有“情”有“理”的好作品。
60万字的小说,一周读完,心中静谧,又有淡淡的忧伤,忍不住吟起艾青《我爱这土地》中的一句:“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作者巴陇锋和小说主人公路明,对家乡那片贫瘠的黄土地,以及那里的人,用情也是如此深。字里行间娓娓道来的情谊,不事雕琢却浑然天成的情节,巴陇锋把读者带到他笔下的西部农村,一个浑厚又淳朴的能量场,让读者跟他在一个频率,轻松感受故事以它特有的韵律流动,仿佛看周围亲邻喜怒哀乐的生活一样过瘾。这种体验,非常难得,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把爱情写出了这种感觉,卡勒德•胡赛尼《追风筝的人》中的阿富汗也如此,《永失我爱》写西部,写爱情,都这么让人动容。
小说对情景的描述也很到位,细腻真实,有着很强的画面感,读着文字,眼前会出现一个个人,一幕幕景。仿佛跟着路明的踪迹,见到纯真美丽的芬,才情洋溢的小伊,个性独特的程军,又和他一起驻村,听白虎村一桩桩离奇的事,回到家,去收几亩地才够装一车的麦子,还有他和芬短暂而甜蜜的幽会,以及周围人的爱恨纠葛。眼前展现出上世纪90年代农村生活的画卷,老师月薪几百块,还经常被拖欠;贫瘠土地上的农民,辛苦一年,所获无几,却喜好打牌,拜神、怨天;有人复习三年、五年、甚至八年才考上大学,或者仍然落榜,无奈回家务农。这些,对于我,一个出生在80年代,成长在90年代的农村女孩,一个乡村教师的女儿,都见过或听过。读到小说中着墨不多的挂历一事,突然眼睛湿润,那时家中也常有精美挂历,记忆最深的是一个竹片做成、带山水图案的,当时我把它当艺术品一样珍惜,家人却讨论着扣那么多工资而给这么一副挂历有多不值,钱啥都能买,买菜买肉才划算。这些是小说的背景,跟我的经历不谋而合,读起来有很多共鸣,亲切又窝心。路明,就像我少女时代的一位叔叔、老师,他的选择和命运,以及他周围的人,也是特定年代、环境下乡村教师生存状态的缩影。
在那片愚昧又贫穷的土地上,普通老百姓生活得无知、无奈又无望,他们表情的基调是哀伤的。而老师和学生,读过书,见识过外面的世界,他们会成为最活跃的一群人,不甘心当下的生活,不愿意受命运的摆布,以自己的方式尽力追求另一种活法。
路明,现实的一个异类,不投机钻营,靠着一股子劲头,写作,考研,力求有所改变,就像他对芬承诺的,他考上研究生后要带芬逛省城、出国。他还鼓励求职受挫的弟弟继续考大学,让南下打工的妹妹不放弃求学,他们以自己唯一可选择的方式去挣脱命运的引力,也成功地走出去了。
芬呢,芬想读书,却要顶着家庭的压力,自己筹措学费,读一年职中就无奈退学。她和路明相爱,面对现实的种种顾虑,却忍痛躲着这份无力承受的爱,最后嫁给一个傻子,她始终在命运的漩涡中挣扎、沉陷。
还有一种选择,路明的同事方芳,把命运系于初恋,背叛几任男友,而初恋带着别的女人出国,和她越走越远,最后,她走上一条令很多人不齿的路,嫁给二婚的教育局领导。对别人来说,这是进行道德评判的素材,在她自己看来,可能只是找一条生活的出路。
生态环境恶劣带来的贫困,几千年积累的愚昧观念,或者教育体制中对老师和学生的不公,她们仅凭一己之力不能反抗,却以自己的方式困惑着、挣扎着、努力着,小说展现着这样一群人,活生生的一群人,向往着美好,在拼命上进,读完,让人有很多共鸣。
小说用路明和芬的爱情为主线,贯穿全篇,又用大部分篇幅写他们跟周围人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它先是一部现实题材的小说,然后才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正是周围那些人,小伊、Kathly、程军、周红、方芳、颜玉、志宁哥,等等,成为他们的生活环境,也决定着他们爱情的命运。
路明和芬之间,最初路明是犹豫的,较之爱情,他更热衷考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芬用情的加深,他开始义无反顾,最后因为芬的一封信,甚至放弃了美艳痴情的现女友——美国富豪Kathly回到家乡找芬;而芬始终走一步退三步,对路明欲拒还迎,欲迎还拒,直到从他的生活中消失。我一直纳闷,芬为何这样?猜测她的种种顾虑,身份、年龄,还是别的什么?最后读到程军告诉路明的话“芬来到人间便被遗弃,稍大后再被遗弃!成人后,则因美色被人争夺,家人把她当成了‘摇钱树’……最最重要的是:你也遗弃了她!”我一下子泪流满面,芬,她的人生模式,因为她的价值变化,被写成了“遗弃”、“争夺”两种剧情,当一份真爱出现在她面前时,她会相信吗?恋人的离开,对她是否像童年被生父母和养父母遗弃一样?在她的人生体验中,又尝过被一个人深爱着、一直拥有着,是什么样的滋味吗?她不知道,才会逃避。正如心理学家武志红所说:“人很容易忠于自己的过去,因为,过去的体验,构建了你的生命感觉。”而由此带来的强迫性重复,就成了一个人的命运。路明呢,他最终放弃唾手可得的一切,回到县城,有对故乡的爱,还有对芬的痴;可是否还有芬,这个他日夜想娶为妻的女人,突然消失,带来的心理魔咒呢?根据完型心理学的观点,人们都在追求一个完整的心理图形,一场无果的初恋就是一个没有完成的心理图形,所以会非常渴望完成它,就像菲茨杰拉德的成名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耗尽钱财和生命,只为重新获得初恋黛西的芳心。而人性,都是相通的,一部洞悉人性的小说,自有其生长的脉络,无论情节多么跌宕曲折,读起来都不突兀,不做作,顺畅轻快,直抵人心。
忘不掉那句,芬写在《百年孤独》上的:一个时代的道德,往往规定了这个时代一部分人的精神犯罪。陶志和乔菊,周红和方芳,程军和小伊,当然,还有路明和芬、小伊、Kathly,谁负了谁,谁又欠了谁?爱时,飞蛾扑火般去爱,面对现实的种种不得已,忍痛忘掉或死死相守,无论哪一种姿态面对曾经深爱的人,都抱着自己滴血的心,他们在“精神犯罪”吗?是也不是,他们明知道是“罪”,又无能为力。也正是小说人物间这样的层层牵绊、让故事如“九连环、十八弯”般引人入胜,在一个个冲突中展现人性的各个层面,读者才能从几个人的生活截图中看到90年代的中国西部农村,年轻人如何去突破世代固守的贫和愚。
小说最后,芬已嫁为人妇,路明回乡,做政治教师,写西部的故事,教西部的孩子,因为那里有他的初恋,也有他的初心,最终,一切将归于平淡,如此,不是结局,也是最好的结局。(完)
作者介绍: 田田沺,女,河南人,曾在新疆做建筑工作,爱好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