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舍友们各自出游,于是漫长的夜晚就变成了一个人的独处时光。拒绝了朋友们的邀约,安心过起了“一个人”的生活。
放在以前,我对此是不理解的。人不应该是群居动物吗?没有人说话,一个人整夜对着空气,怕是会孤独的。然而现如今,自己竟开始隐隐期待这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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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期读三毛的撒哈拉,幻想着茫茫沙漠里长裙飘飘的女人和孤零零的车辙。读安妮宝贝,幻想着光脚穿白球鞋的少女和压抑在生命里的孤单。但是我怕,怕沉浸在孤单的气氛里,久而久之,与人少了一份亲近感。于是安妮宝贝的书被藏到角落里,有时候匆匆瞥上一眼也要迅速逃离。现在想想,也挺有趣。
11日,作家王小波逝世20周年。这一天,从早到晚,始终捧着王小波。
最初知道这个名字是在几年前了,却久久没有拾起他的书。初读《黄金时代》,为王二的所作所为捧腹,倒不是因为那些不可描述的情节,而是他文字里的酣畅淋漓,让你忍不住想一口气读完。
王二在那没有自由的时代里畅快地自由,让我在孤独的时光里丝毫没有孤独。
2
对于“文青”来说,钢笔似乎是必备单品之一。
年前心心念念想买一支漂亮的钢笔,接着就在生日收到了舍友的礼物。前几日闺蜜似乎也猜到了我的心思,快递收到,如获至宝。
始终相信一句话:字如其人。于是,越发想着写出一手漂亮的字。高中时期参加书法社,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只是看到别人的作品两眼放光,模仿着写下一个个方方正正的汉字。书法社的社长是我的小学同学,从小学习软笔,后来大学不出意料选择了书法专业。如今他写下的字,看了仍叫人痴迷。
本科毕业前的很长一段时间,舍友每日都捧着纸笔早早出门“拜师学艺”,晚上没事儿就坐在书桌前,简单的横竖,练习了厚厚一摞纸。我看了眼馋,也想学这门手艺。
有了这钢笔,就算是有了武器。于是,练字就成了这长夜里的另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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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是一个音乐细胞为零的人,这一点我承认。
幼儿园那会儿总有合唱,每逢六一儿童节就穿上白色公主裙,头发编成一根根的小麻花。小学那会儿喜欢羽泉,还不知羞愧好为人师教同学唱《奔跑》。中学那会儿也没意识到自己的歌声杀伤力强大,终于在全班合唱时,被班主任“贴耳”倾听后道破天机,从此一蹶不振,再也不敢开口。后来喜欢许巍,也只在有mp3的岁月里悄悄地哼唱。
不知道大家喜欢在KTV里唱什么歌,我曾经唱过——国歌。
幸而后来遇到了歌喉美妙的舍友,每每逼不得已需要开口,舍友必一句一句传授,锲而不舍,誓要带领我这个不成器的“音盲”走向乐坛巅峰。
于是,在寂静无声的长夜里,终于可以靠仅有的那么一点儿对美好歌声的留恋,让音乐成为键盘声外的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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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儿,一个人的时光,最适合写作。
很多时候,我的文章都是在手机备忘录里完成的。走在路上,趴在床头,游离在课堂上,就打开备忘录,用食指敲下一行一行的字。今晚,索性打开电脑,让这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充斥在耳旁,也显得,不那么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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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一周前,这“享受”里势必会有一条——跑步。
夜晚的西操场,昏昏暗的灯光下,散步的,跑步的,约会的……晚餐后,享受着春风拂面,将这跑道踩在脚下,一圈又一圈。
身边有忽闪而过的加速度少年,也有挽着胳膊的三两少女,都是陌生的面孔。草坪中央呢?白天挥汗的少年早已抱着足球走远,现而或坐或躺的人群望着星空,各怀心事。许巍的“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在这时飘进耳膜,思绪于是也飞到不知是何方的天涯。
一个人的操场,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只不过,前几日打球崴脚后,只能一边吹嘘着自己“健步如飞”“脚底生风”,一边悄悄摸着脚踝“哎呦、哎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