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沉睡的剑兰花

瑾瑜:

夜色刚刚下沉,大海的潮湿与黏腻连带着雨水的温润将小镇团团包裹住,渗透到每一个看得见的看不见的角落。瑾瑜和瑾爸扫墓回来了,身上只带着满满的疲惫。因为爷爷奶奶和其他的一些人都在公墓建成之前就去世了,所以葬得比较远也比较分散。一圈祭扫下来都要过去大半天,等回到家的时候就已经要入夜了。

瑾妈对瑾瑜说:“今天白天来了一个很富贵很漂亮的女孩,说是你的高中同学,还给了我这个!”说着,瑾妈把剑兰白天给她的西洋参拿了出来。

瑾瑜疑惑了,坐在椅子上瑾爸则比瑾瑜先开口,眉头拧成了一股麻绳:“你怎么能要人家东西呢?她和我们家是什么关系,第一次来的人你也敢要人家东西?要不怎么说你们女人家头发长见识短的。”

“我也没想要啊!这是她硬塞给我的。对了!瑾瑜啊!人家说要你有时间去一趟什么海苑别墅326号,应该是有事情找你。”

“你要去的话,就把这个什么送来的东西还回去。我们家还没到那个地步!”

“哦。”瑾瑜不咸不淡地回复了一个字。

“那个……先吃饭吧!”

“对对对!饿了……”瑾爸摇了摇头,去厨房端饭碗去了。

“儿?”瑾妈看了看两眼呆滞的瑾瑜,推了他一下。

“哦!吃饭……吃饭。”

“发呆了……诶!?你是不是喜欢那女孩啊?妈看你从刚才开始就魂不守舍的样子就知道,你对她肯定有意思。说起来,你今年也是老大不小了,是该成个家了……”

“你也不看看她住的是哪儿?”瑾瑜说着也往厨房去了。

看起来中国的老人都差不多——烦呐!

海苑别墅326号……那是剑兰的家……瑾瑜有一口没一口地往嘴里扒拉着白米饭,饭上面只有很少的蔬菜,连他最喜欢的蛤蜊都没有剥开一个。

瑾妈本来是想问他发生了什么的,可是被瑾爸给拦住了。也是啊!像那样的女孩子指不定有多少男人追呢!自己家的这个估计没戏。有时候,这种事情还是得我们这些做父母的多上点心呐!

事后瑾爸对瑾妈这么说:“孩子的事情应该由孩子自己解决,做大人的只能稍微帮衬一点。更何况瑾瑜他都这么大了,又在外面漂泊了这么多年,这点本事还是有的吧。而且,我们不能保护他一辈子啊!”

“……”

“而且,我也希望瑾瑜能够重新拾起自己的梦想,真正的作为一名作家生活下去。毕竟经历了这么多,总是会有故事可以写的。能不能出名我不管,我只希望他能够每天开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种半死不活的样子。人活着毕竟是要有价值的。而我所认为的价值就是活着的时候要过得开心。而瑾瑜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写作的时候,我不希望他放弃原本的梦想,因为会留下遗憾。”而后一声长叹,“做父母的要传承给孩子的不是自己的观念,而是如何获得生存本领的途径以及实现梦想的过程。”

瑾父牵着瑾妈的手,眼睛却意味深长地看着深深的璃窗之外。仿佛是在回想年轻时的往事。那些事情一幕一幕地在眼前回放,仿佛人生的走马灯,一帧又一帧,有的清晰,有的模糊,风风雨雨过后也就只剩下了身边的这个老太婆了。多少年过去了,还是那么的傻得可爱。

俗话说知儿莫过母,可在这里却是知儿莫过父。毕竟是这么多年过来的老人了,什么样的事情没有见过?也罢!也罢……随他去了。

日记:

二零一八年四月五日,清明节。

九年来第一次扫墓。我不记得家里原来有这么多的墓的,还以为就那么几方矮矮的坟墓在墓园里躺着。可是直到我离开家往后山乃至更远的说不出名字的地方而去时才发现,墓原来是那么多那么远。我并不清楚我走了多久,我只知道来去匆匆,回到家的时候天色渐暗。

妈妈对我说今天白天家里来了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子,就住在海苑别墅。我愣住了。

我不知道剑兰是怎么找到我家来的。她那样的人怎么会来到这种地方?我想不清楚。我和她早已经是有缘无分的形同陌路之人。我并不清楚她是不是在游戏我,可是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也只能想到她是在游戏我。一边笑自己是个傻子的同时也取笑着我。大家都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人,社会的残酷谁都知道。“人间自有真情在”也只不过是一句获得幸福的人的炫耀话而已。而对于那些没有获得幸福的人而言,这句话的伤害比那些嘲笑和讥讽来得更加大。生活压不垮每一个想要活下去的人,能压垮想要活下去的人的只有心之所爱的人。

我承认自己很喜欢很爱剑兰,可那早就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的我早就不是以前的我了。在外闯荡九年的光阴,浪费了她九年的青春,哪里还有资格出现在她的面前,哪里还有资格作为她的人生伴侣和她共度余生?那些事情大多只出现在童话里,而现实是不可能。可是至少还是应该去一趟吧……就在明天……

——瑾瑜

这不是逃避的理由吧……

叶之秋:

拉开窗帘,一抹刺眼的阳光直直地照射进我的房间。窗外是车水马龙的大街,行走的路人,行驶的车辆,身穿橘红色制服的环卫工人,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洒水车,懒洋洋地趴在阳台上打哈欠的猫咪。在推开窗户的一刹那,风儿和大街上的声音就挤了进来,小小的房间也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就像是有无数的小生命在里面跳动一般。

我静静地从衣柜里扒出一件白色的短袖和一条灰色的夏裤。换上去之后又站在镜子前面左看右看了好一会儿,感觉还是不行。越看越土!

这是我第一次去女孩子家,完全就不知道自己应该要穿什么样的衣服去。我也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在意自己的形象,也许是因为对象是夏叶幸吧!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她会这么温柔地对待我。而且是在明知道我是个不良的情况下还邀请我去她家做客……这应该就是温暖的感觉吧。真的很久都没有感受过了。

“算了,就这样好了……”

我走到浴室里洗漱了起来。

平时很随便的我在这一天变得那么仔细,甚至把头发都一根一根地弄了个整齐。心里面很激动,有点忘我了、甚至都吹起了口哨。直到我拿起了手机才发现:“我的天啊!没她微信!不知道家庭住址……每次见面都忘记要微信了。”

我抱着自己的脑袋大喊着,心里有满满的不安。总不能第二次放她的鸽子吧!

于是我重新整理了下心情,大跨步往门外走去,心情丝毫不受影响。因为她家是做甜品的,镇上的甜品店不多,也就那么六家,一家一家找过去就可以了。万一不是的话又不能显得太尴尬,所以要装作是买甜品的人买一点尝尝鲜。可是……我的钱包啊!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过日子了。总不会天天吃甜食吧!会死人的。

结果我也是运气背到家了,直到最后一家甜品店才是她家。

站在她家门前,我抬头望了一眼招牌,瞬间奔溃了:

“夏叶甜品店?早知道是直接把姓作为店名的就不用走这么多弯路了。”

我拎着两大袋的甜品走了进去。在简单的店面里面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就是昨天在街上遇见的那两个。应该是她的姐姐和哥哥吧!看起来都这么年轻。

“呦!小子买甜品吗?”那个男的先开口问道。

“我找夏叶幸……”我的心里慌慌的。怎么说呢?那个男的看起来就不是什么善类。头发长得几乎都快把眼睛都给遮住了。

“同学?”

“嗯。”我点了点头。

他看了一眼我双手拎着的这两袋东西,冷哼了一声:“买这么多的甜品,你这小子难道不知道我家就是开甜品店的吗?”

“呃……”我只能无奈地笑笑。

“白哉!你看把人家孩子给吓的,也许人家是真的不知道也不一定。难得幸有朋友来做客,你可别把人家给吓跑了。”

那个年轻的女人倒是很温柔,长得和夏叶幸相差无几,有点像是双胞胎姐妹,但是却长发及腰。

“琳琳……好吧!那我现在就去把女儿叫出来。”那个叫白哉的男人往屋里走去了。

“女儿?那这么说……你是夏叶幸的妈妈?我还以为是……”

“什么?”她微笑着。

“姐姐!”

“哎呀!这孩子真会说话,其实我也没有这么年轻啦!都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

“那这么说……刚才那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就是她的老爸了?”

她只两只手捧着泛着红晕的脸颊,自言自语了起来,完全没有回答我刚刚提出的问题。正在犯花痴的傻瓜少女是不是都这样?

“你来啦!”她几乎是跑着出来的。然后在玻璃柜台前停下了。

今天的她看起来和以往有些不一样。比以前要精神很多。白色的吊带裙也很好看,裙摆则是很好看的风铃草图案,“进来!”她冲我招了招手。

我走近她的身边,却在背过去的那一刻感受到了一股恶寒。他好像不是很欢迎我。难道还怕我把夏叶幸给拐走吗?也不一定……是啊!也不一定!

“我就知道你会来,不会再放我鸽子的。”她走在我的前面,领着我去了客厅。

一张红色的沙发两把红色的椅子,一台电视一张茶几,一个书柜上面摆满了书,还有几盆兰花和芦荟。

“我去给你倒杯茶。”她迈着轻盈的步子走了出去,没一小会儿又迈着小小的步子走了回来,顺便把电视打开了。开了电视,客厅里倒也热闹了不少。

我忙接过她手中的茶水,怕洒了。

“也不知道你喝不喝得惯?”

“没喝过,喝喝看。”

于是我两个指头捏起茶杯往嘴里咪了一小口,感觉苦苦的,但是却还有一种甜甜的味道在里面。听别人说茶叶都是甘甜的,原来所谓的甘甜就是指这种有苦又甜的味道么?

“怎么样?”她问,小小的眼神中似乎还期待着什么。

“好喝。”

“你怎么和我妈一样喜欢这种东西啊?我是喝不来的。苦苦的,远没有奶茶好喝。”

撞枪口上了……

“说起来,你家里好多书。是有人在做这方面的事情吗?”我问。

“倒也不是,只是妈妈以前是一名编剧,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从前面退下来了。她的甜品也是后来才学的,没想到意外地有天赋呢?说起来……之秋你的家人都是做什么哒?”

我看着天真的她提出了这么一个不算多好的问题,打算回答,可是也不好意思说自己的父亲是一个无业游民,只能随便说一句好了。

“我爸和我妈都是自由职业者,并不会经常在家……”

说这话的时候我真想扇自己两巴掌。妈妈在我出生之后没多久走了,剩下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老爸,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真的是什么事情都去干过了,就差坐牢了。

“这样…难怪都看不见你的家人。一个人住会不会很无聊?”她似乎是被我给打开了话匣子。

我呷了一口杯中的茶,摇了摇头:“也不会特别无聊,只是偶尔会感到孤独而已。”

“之秋,等一下陪我去练琴。陪我去练琴就不会感到孤独了!”

我点了点头。

大概就是从这会儿开始我才几乎每天都会陪着她去文体馆练小提琴的吧!然后和她一起见证了人世间各种各样的事物。从高中开始,一直到走入社会,然后是……

夜雨:

她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睡过懒觉了。一个鸭子坐坐在床上,怀里抱了个泰迪熊,整个人都是酥酥的、软软的,嘴角还留着点口水没有擦去。粉色睡衣的吊带也歪掉了一根。

揉揉眼,直接就在床上站了起来。头发有些乱,感觉像是一坨东倒西歪的干草。

拉开窗帘的那一瞬间,刺眼的阳光像是给她来了一万点暴击伤害,迫使她赶忙蒙住双眼,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睁开眼睛透过指隙看见那郁郁葱葱的香樟树林。

往梳妆台前坐下,看着如此邋遢的自己,她开心地笑了起来。真的是很久没有见过这么随便的自己了。

去浴室洗了脸。

咚咚咚……

身后传来了敲门声。

“小雨,起床了吗?”是外婆的声音。

“起了。”

外婆走了进来,手里拿着普通的牛奶和面包。

“你看你!你这孩子一回到家连规矩都没有了。”

“也就是只有在家里我才敢没有规矩啊!”她调皮地冲外婆翻了个白眼,感觉自己又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了。

“早饭我给你放在这儿了。”

“等一下!再给我化个妆呗!”

“……外婆老了,眼睛都花了,哪里还能够给你化妆?”

“不不!外婆画的妆永远都是最好看的。不管到哪里,都是这样的。”

“真的是拿你没办法……”

外婆走到夜雨的身后,拿起梳子,小心翼翼地先把她那长长的乌丝给捋顺了。一梳又一梳,简单的动作重复着不简单的疼爱。外婆也是感叹时间的流逝之快啊!本来的那个小东西都已经长这么大了。亭亭玉立,袅娜多姿,身上的女人味越来越足了。看着此时的夜雨就像是看见了年轻时的自己啊!外婆年轻的时候可也是一个大美人呢!多少人追啊!现在嘛……糟老婆子一个,独守空房喽!

夜雨透过镜子看着苍苍白发的外婆,回想起自己小的时候不知道多少次地在这里让外婆梳头打扮,那个时候的外婆好像还没有像现在这么老吧。除此之外,也就只记得一点点了。更多的像是一场梦,恍惚之间就过去了。也许用不了多久,外婆也会离自己而去吧……

“外婆……帮我把眼睫毛画得更像大人一点呗!”

“小小年纪学什么大人?差不多就行了,不需要太艳,到时候连老公都找不到的。”

外婆拿着睫毛笔,一笔一笔地勾勒着,像是在完成一幅举世无双的艺术品。

“小时候的你也这么说,可我就是不给你画,像什么样子?”外婆又说。

“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了?”夜雨有一点诧异。

“那个时候你才四岁,到现在肯定不记得了。”外婆给夜雨上了一层很淡的腮红,就差不多收工了。然后又在她的跟前看了又看,觉得真的差不多了才开始整理梳妆台。

因为夜雨小的时候也是一个很皮的女孩子,经常会和男孩子玩到一块去,所以也会像男孩子一样不会整理自己的东西。每当这时,外婆就会动手帮忙了。到现在,外婆也是习惯性地会帮夜雨收拾东西。

夜雨站了起来,又往床上一趴,像个小懒虫一般贪婪地吸食着这床铺的气味。真的是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安心了。

“外婆……”

“嗯?”

“你觉得什么样的女孩子才是普通的啊?”

“就像你现在这个样子的女孩子就是很普通的女孩子。可爱、美丽、天真,有点懂事的同时还有点小任性,嗯……会赖床!”外婆的声音很温暖,就像是春天的风细细地流淌过大地一般的温暖。

“是吗?”

“在外婆的眼里,小雨永远都是小雨,都是那个很会黏人的不懂事的小雨。”

她在床上坐了起来,顺手,拿起了一片面包往嘴里赛去,咬了一口才回过神来今天自己还有安排。不管了!今天就不管了!就任性一会儿又能怎么样?

每一个女孩子都是小小的公主,都渴望被人所关爱,都希望自己能够像个孩子一样整天无忧无虑地居住在自己的小小城堡里。然后找一个爱自己的白马王子嫁了,和他共度余生。此生便是如此了吗?不!还可以再任性一点哦!

“外婆,今天我想去一个地方。”

“嗯。”

“我小时候经常去的一个地方。”

“是那里吧?”

“嗯!”夜雨猛地点点头,夜空色的瞳孔中闪耀着如星辰般耀眼的光芒。一回头,看见斜斜的阳光软软地铺在这一片香樟树林之上,也闻见了树木的馨香,暖暖的,惬意。

剑兰:

倚着栏杆,抬头便是蔚蓝的天空和大海,迎面吹来咸咸的海风,身后飘落细碎的花瓣,耳边传来海浪、风铃以及海鸥的声音,指尖的发出的是阅读《圣经》所发出的细微的声响。

她看着书中的这样一句话,内心起了波澜: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之事,不求自己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也许自己在对待瑾瑜的事情上也应该这么做吧……

人在长大之后就不能再继续像小孩子那样天真的喊着今后自己要嫁给爱情。相反,我很早就和钱结了婚,而且过得很好。对于人的思念,也往往只是停留在精神层面的。而且我的生活也已经过的够好了,没必要再继续折磨自己了。我很清楚自己一直到现在都还深爱着瑾瑜……也许没有以前那么纯粹了。可是喜欢一个人的心情纵使瞒得过别人也无法欺骗自己,纵使可以让别人认为你们只是陌路人,也无法让自己完全放下最初的那一颗心。我愿意在今后……不!我愿意从现在开始和他重新开始。为的只是不让我这九年的光阴白费。整整九年,我所希望看到的不就是瑾瑜吗?我又何必如此混乱呢?一切回不到过去,那就重新开始好了。人啊!总是会作茧自缚的。如今,我也是想破茧而出了。不过是不是蝴蝶我就不知道了,也有可能只是只飞蛾也未可知。

于是回屋里放了书,拿了杯橙汁,然后就往沙滩的方向走去。

这是初夏的海滩,海风吹得人痒酥酥的,潮湿的粘着人的皮肤,仿佛沉浸在柔软的女性的怀抱之中。

剑兰并不是什么基督徒,只不过是一个有信仰的女性而已。因为信仰可以使人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活得轻松一点。特别是作为孤儿的剑兰而言。在努力奋斗的那段时间真的很累,而在此时正是《圣经》拯救了她。她所信仰的只有《圣经》中的理。现在生活比以前好过了,也在一些设计类的大赛上获得了一些奖项,可最终也还是无法摆脱作为人的苦恼。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还是会拿出《圣经》来读一读。只不过现在读的时间少了。因为经历得多了也就明白得多了。

她转过身去,脱去身上的白色衬衣,露出雪白的肌肤和性感的红色比基尼。这么好的太阳,在海边晒晒日光浴多好啊!什么烦恼的事情都不要去想了。

“一切看得淡一些就好了。”她把手中的橙汁往旁边的沙滩桌上一方,带上了墨镜,躲在遮阳伞下,闭上了眼。

风静静地吹着,吹起她的发丝在斜斜地飘着。斜斜的发丝斜斜地触过雪白的肌肤,雪白的肌肤反射出美丽的光晕。这是梦幻的,比雪莲还要圣洁的女性的美。于此刻,在大海的旁边静静绽放,在悄无声息的时候开了花也结了果。

太阳接近头顶,一声刺耳的摩托的轰鸣声吵到了剑兰。她缓缓摘掉墨镜。因为今天还是在清明的假期之内,所以别墅区也没有什么人,就算是这么响的摩托车声也没有人会去在意。

剑兰在沙滩椅上坐了起来,缓步往岸边走去。还是那个熟悉而又单薄的身影。

瑾瑜摘下黑色的摩托车头盔,准备往台阶上走去,却被身后的一个声音叫停了脚步。

瑾瑜的心猛然一跳,回头一望正是剑兰。只不过他已经很久过如此性感美丽的剑兰了。在他们十八岁的那一年,剑兰也这样穿过,只不过那时的剑兰要比现在的剑兰要多出一些清纯。毕竟还是学生,穿比基尼什么的也比较害羞。

“呃……晒太阳呐……”瑾瑜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差不多。”

本来已经放下心情的剑兰也一下子尴尬了起来。完全没有刚才的那股释然。因为她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自己所苦苦等待九年的人,是一开始就决定了要在一起的人。

剑兰的心绪有点乱,而瑾瑜又何尝不是呢?看到现在剑兰,他也没能摆脱作为一个男人的本能。反倒是时间长了,便又觉得不好意思看她了。目光也总是往别的地方飘去,不敢正视她。

“剑兰…我……”

“看着我,你连正视我的勇气都没有,还有资格回来吗?我所喜欢的男人可不是这个样子的。哪怕他真的一无所有,只要他还有身为男人的志气和骨气在,那么他依旧是他。还是那个十八岁时意气风发的少年。”剑兰缓缓走近瑾瑜的身边,在他的耳根边轻轻说了一句,“在让我看见你的骨气之前,你可以滚了。”

多年来独自一人的生活形成了剑兰现在多变的性格。虽然内心很想和瑾瑜在一起,可是理智最终还是战胜了冲动。只是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他也是鼓足了勇气才说出来的。

“呃……我明白。”

剑兰已经走上了台阶,而瑾瑜还站在原地,低着头,左右看着什么。

而后,随着一声刺耳的摩托车的轰鸣声的传来,瑾瑜便消失在了那条宽宽的柏油马路之上。

剑兰不敢回头,只是紧紧地咬住了自己的嘴唇,心里面依旧很乱,在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两滴眼泪就这么掉落在了地上。而在那短短的台阶之上,是昨天她送给瑾妈的西洋参。金色的包装在阳光之下显得格外刺眼。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这就是人啊!

瑾瑜:

摩托车的噪声很大,如同工地的噪音一般不断地拨弄着他的心弦。一股莫名其妙的烦躁骤然在心中升起,纵使海景闪耀仍是看不见那光明的未来。而对于剑兰和他所说的话,什么志气和骨气,早就被这个社会给消耗殆尽了,哪里还有什么重头再来的勇气。努力什么的,不像是奋斗者的信条,倒更像是成功者的谦辞。对于我而言很多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包括爱情和事业,现在只要安安心心地做一个维修工就可以了。也不会去想别的事情。

剑兰是我这一生中唯一爱过的一个女性,她的美丽、善良、勇敢、坚强都是我所不能极的,也许只有在我倾尽所有的时候才能后稍微看见一下她的车尾灯吧!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不想再迁就她的了,剑兰,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去吧!

——瑾瑜

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

空:

清明节和家人团聚了一会儿,现在又回到了自己一个人的生活。对于一个典型的宅男而言,唯独游戏和二次元才是自己的世界,而外面的那些现充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比自己多了个女朋友嘛!啊……还是好羡慕。

《绝地求生》也不想玩了,也不知道还有什么没有玩过……对了,四月新番开播了,去看看有哪些有趣的东西。《黑社会的超能力女儿》、《鬼灯的冷彻》、《刀剑神域:GGO外传》、《石头门0》、《喰种》还有《食戟》和《小英雄》。想看萌豚番……《Comic Girls》追了!

每周更新一集的话未免也太少了,而且看完了之后也没有事情做了。傍晚的时候去海边走走吧。带着画笔,画幅画,也算是打发时间了。

他无聊地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微信,随便翻了翻。也不知道叶诗雨有没有时间……啊啊!我这个做老师的居然会闲到找学生聊天的地步,也是没救了。

空发送:叶诗雨,还活着么?

过了一小会儿。

叶诗雨回复:放心,在你凉掉之前我都会活着的。

空:呃……

叶诗雨:有事吗?

空:能约你吗?

撤回一条消息!

空:无聊死了,想找个人打会儿游戏。

叶诗雨:吃鸡、王者和LOL都玩腻了,有没有别的游戏?

空:守望先锋来吗?

叶诗雨:不来!

空:那没事了。

叶诗雨:你这人好没劲啊!

空:我要是有趣的话就不会来找你了,早就抱老婆去了。

叶诗雨:明明是个老师,说话却这么不着边。

空:(。 ̄□ ̄)ツ゜゜゜

叶诗雨:呵呵呵。

空:我很少不着边的,因为你也是一个不着边的人呐!

叶诗雨:我哪里不着边了。

空:除了长得比较着边以外,哪里都不着边。

叶诗雨:o((⊙﹏⊙))o

叶诗雨:我有那么惨吗?

空:说起来,好像快要期中考试了,你这么天天打游戏真的没问题吗?

叶诗雨:没问题的!保证还是年级倒数第一!

空:醉了。

叶诗雨:哈哈哈哈!

空:我太闲了,要去海边走走,不聊了。

叶诗雨:哦。

“这个娃没救了。”空说着换了一件白色的衬衣,推开了门,走入了阳光之中。

叶诗雨:

去海边吗?虽然那个家伙很讨厌,但也不是什么坏人,之前也帮我付了面的钱,而我连句“谢谢”都没有说。我也去海边转转,说不定能遇见呢!

她乐呵呵地躺在床上打滚,开心的样子简直比考试考了满分还要开心一百倍。

向良:

写作业中……

夜雨:

这里离外婆家不远处的一条小河。远远地望去就像是一条在森林中被撕裂的裂痕,在阳光久久地照射下散发出金色的光芒。

身边吹来大山的风,耳边听见水和风交织在一起的声音,脚下发出窸窣的声响,树荫下跳跃的是几只小小的麻雀。

山里的风和海边的风一点都不一样。海边的风是潮湿和黏腻的,无论什么季节,温度都不会相差特别大。而山里的风是干燥而清爽的。夏天不至于很热,但是冬天一定很冷。

科学上说生水是不能直接饮用的,可是山间的泉水是只有在生的时候才是最好喝的。轻轻地从小河里直接捧上一抔往嘴里倒去,凉凉的,比龙井茶还要甘甜。

她把手放到河里,让河水漫过手腕,嬉戏着。

对于夜雨而言,这是难得的简单的快乐。人在是非中挣扎地多了,得到的爱也少了,逐渐地会变成一具空壳,而这样的空壳却只需要很少的幸福就能够将其填满。夜雨也是。终究还是一个需要人关心的小女生,远没有大家所想象的那样完美无瑕。

“外婆!你快过来看呐!这里有小鱼!”

“你小时候可没少吃这里的鱼。”

“诶!?”夜雨吃惊地看着外婆,然后有调皮地一笑,“我还以为是门前的那条小溪里的鱼呢!”

“你说那里的鱼太小了,一口就没了,所以就经常和几个小家伙来这边摸鱼啦。”外婆站在她身后平静地说。

“嗯?我小时候是这么贪吃的吗?”她回过头去问道。

“相当贪吃的小馋猫哟!可就是怎么都吃不胖!”

夜雨又继续看着清澈的河水,看着河底的鹅卵石,还有游来游去的小鱼儿。

“我下午四点的飞机。”夜雨说。

“我知道。”

“呃?”

“年轻人总是要有自己的事情的,不能总像一个小孩子。你爸妈已经尽力了,很多事情迟早是要自己去面对的。学习、生活、爱情、事业等等。孩子啊!这么大个家族以后就要落到你的肩上了,辛苦了,也很抱歉,没能给你和别的孩子一样的幸福。”外婆拄着拐杖,慈祥的脸上却是有点苦涩的微笑。

“嗯。我懂。”夜雨站了起来,透过指隙望着这一轮金色的太阳,一个转身,丝丝长发便在空中画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那件亚麻色的外套和着暗色的短裙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不一样的光晕,“没事的,夜家的事情我会处理好的,如果一个人扛不下去了的话,就再找一个人和我一起分担就好了,毕竟我也不是什么万能的人,也会累、也会垮、也会像个孩子一样哭泣。在外面的时候我会戴好面具的,才不会输给他们呢!”她双手背在身后,脸上带着微笑,细微的风吹过林间发出呼呼的声响,连带着那长长的乌丝和百合花花纹的裙摆也在微微飘舞着。

“抱歉……”

夜雨摇了摇头,目光转向了别处,原来是两只白色的小兔子在不远处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跑了过去,外婆迈着小小的步子走在她的后面,脚下踩着枯叶,发出窸窣的声响,镜头也随着夜雨泉水流动时发出的声音一般的欢笑声而变的模糊了,一切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的宁静而安详……

剑兰:

桌子上放的是今天瑾瑜还回来的西洋参,连包装都没有动过啊!依旧是那么的新。

她无力地伏在桌案上,眼前一片朦胧。

本来已经没有太多的包袱了,可是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心里总是会有那种很痛的感觉。也不敢直说自己还喜欢他,只是……只是什么?只是自己因为变得现实了,不敢认他了而已。胆小鬼!

今天,瑾瑜过来了。说实话,我很高兴。我自然是没有什么权力再去要求他的,也明白自己只是难于说出口,难于表达自己对他依旧抱有的那一份感情。我最后的那个字说得很伤人心。我也不想这么说的,可是在看到他的那副样子时,又忍不住。我真的不希望他就此沉沦下去,变成一个废人。他才二十七岁,还有很多的时间可以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难道真的只是做一个维修工就好了吗?

我并不是对普通的工人有什么偏见,而是真的不愿意看见他这样颓废的样子。毕竟我也是从一个普通的园艺工人过来的。从最简单的花卉修剪开始一直到园艺设计、工程规划、园艺规划等等。也是这么一步一步熬过来的。这其中的心酸,我都一个人挺过来了。

咦?我……我为什么要去回忆这些事情?感觉我自己过得好辛苦啊!好像最忙的时候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吧!现在倒是清闲了不少了,可是却更加疲惫了。

我终究还是没能逃过现实的魔爪。

——剑兰

二零一八年四月六日。

此时,手机铃声响了。

“您好!这里是祈愿园艺规划所。”剑兰看了一眼手机,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接通了。

“我知道!”

“是……张总?什么时候换的号码?”

“刚换的。找你不为别的事情,就是有个活要你去干。从明天开始你可就得加班啦!这是个三百亿的大项目,届时会有国际上的设计师过来一起参加,而你就负责几十个平方的小东西。具体的,我们到明天上午九点的会上说。”

“哦……”

张总挂了电话,剑兰却并不是很开心。毕竟又要加班了。本来因为瑾瑜的事情就已经焦头烂额的了,现在来得突然的工作又要让她喘不过气来了。也只能是硬着头皮上了吧……也许,把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会让自己好受一点。

往椅子上一靠,抬头便是白花花的天花板,像是一片无尽的白色形成的漩涡,有一种容易让人丧失理智的魔力。

“啊……先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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