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人说过,记得第一次见面的人,一辈子都不会走丢。可是好遗憾,我忘了第一次见你的样子。
认识十二年,而我们今年刚好二十四岁,在我二十四岁的前一晚在一起,我曾以为这是上帝给我最好的生日礼物。
我还记得侯大大把你白色校服丢给我,让我拿回你家时自己紧张的样子;还记得看你吃东西时,心满意足的样子;还记得你第一次抱我,我脸红心跳的样子,但也记得六月的那天晚上,你毅然决然转身的样子。
没你说晚安后的日子,全都是失眠。直到在知乎上看到你回答告白失败是怎样一种体验,才感觉自己开始重新活过来。你说那个人走了,而你的青春也没有了,直到此刻,我也不清楚自己曾经在你心中是怎样一个存在,可是也谢谢你,把我的青春消耗散尽。
七月底,你发来消息说你走了,我仅回了一句一切顺利,嗯,一切顺利,一定要过得比我好,毕竟是我整个青春都心心念念的人,再多的分分合合,大概也只是无缘。
你前两天在微博上晒的黄昏,而我醒来刚好是清晨,我们之间不能跨越的何止是五个小时的时差,更是爱与不爱的距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