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墨路》,锦衣夜行

《穷途,墨路》.jpg

黑暗的房间里有人靠着一台打字机在抽烟,这样的封面加上一个叫《穷途、墨路》的好名字,很容易就想买下来读。

这是一本自传,讲作者年轻时卖文为生的一段经历,因为没法像其他作家那样白天工作,晚上写作,于是总在飘泊和游荡。

从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巴黎甚至墨西哥的小村庄,干过很多底层的临时工作,酒吧临时工、船员、翻译等、也因此扩展见闻。

回忆到困难似乎慢慢过去,写作事业刚有起色的时候就是结尾,最后一句话是:

“写书挣钱的故事就说到这里吧。卖文为生,莫过于此。”

而这本书的第一段里他写到:

“三十岁上下的那几年,我碰到的每件事都以失败告终,那段日子我熬得很苦。婚姻以失败告终,写作一败涂地,钱方面也捉襟见肘。”

事实上,和题目一样,墨路、穷途。

作者的经历中并没有太特殊的东西,也许约翰列侬曾去他工作的地方找过杂志勉强算一件。

这本书好看的地方在于真实和流畅,如同在下雨天,遇到共同躲雨的陌生人,听他讲了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并不让人昏昏入睡,因为虽然一直穷困潦倒,似乎总在缺钱,可从未放弃过追随心中所想,从一份工作换到另一份,一个地点换到另一个地点,在谈到心中所想有起色时,雨停了。

传记从这结尾,如同锦衣夜行,感觉也挺好的,功成名就确实没什么看头。

被这本书吸引,另一个原因大概就是自己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有段时间在郊区的一家图书公司仓库工作,租的房子也在附近,住在顶楼,阳台上没有安装防盗窗,附近也没有比我这楼高多少的房子,所以风景没什么遮挡,偶尔还能看到几颗星星。

离职后莫名其妙就决定先试着自由度过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看情况在去找工作。

理想中的模板是《瓦尔登湖》那样,但实际上也不过是被懒惰和过去的习性再一次吞噬。

中间试着接了些卖文的活,但很快觉得无聊,赚了几顿饭钱聊以自慰就放弃。

现在来看那空荡荡的三十天多天也并非没有任何作用,如果说人生没有意义,大概也就是那样空虚,如果有意义,那么无意义也是某种必经之路,我不过是走了这么一段路。

略萨给读者的回信曾提到绦虫的故事,大意是十九世纪的贵妇人因为害怕腰身变粗,便吞噬一条绦虫,让其寄生体内吸收营养,尽管这条绦虫是无法摆脱的,一次在酒吧聊天,他的朋友说道:

“咱们一道做了许多事情。看电影,看展览,逛书店,几个小时、几个小时地谈论政治、图书、影片和共同朋友的情况。你以为我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是和你一样的吗?因为做这些事情会让你快活,那你可就错了。我做这些事情是为了它,为这条绦虫。我现在的感觉就是:现在我生活中的一切,都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着我肠胃里的这个生物,我只不过是它的糊、甜蜜和忘却的梦想。这蠕虫在这之前就钻进我的心中,它蜷曲在那里,用我的大脑、精神和记忆做食粮。我知道,自己已经被心中的火焰抓住,已经被自己点燃的火吞食,已经被多年来耗费我生命的愤怒与无法满足的欲望铁爪撕得粉碎。一句话,我知道,脑海里或者心中或是记忆中,一个发光的细胞将永远闪耀,日日夜夜地闪耀,闪耀在我生命的每时每刻,无论是清醒还是在梦中。我知道那蠕虫会得到营养,永远光芒四射,我知道无论什么消遣,什么吃喝玩乐,都不能熄灭这个发光的细胞。我知道即使死亡用它那无限的黑暗夺去了我的生命,我也不能摆脱这条蠕虫。”

饲养这条寄生虫,大概就是也就是穷途墨路的另一番意义,而且这条虫子,想必对财富没什么食欲。

书摘:

P1

三十岁上下的那几年,我碰到的每件事都以失败告终,那段日子我熬得很苦。婚姻以离婚告终,写作一败涂地,钱方面也捉襟见肘。我可不是在说偶尔的亏空或是勒紧腰带撑一阵子就行,我说的是持续的穷困潦倒,缺钱缺到无以为继,让人胸闷气短,这毒害了我的灵魂,令我在无穷无尽的惊惶中难以自拔。
谁也怨不得,只能怪我自己。我和钱财始终貌合神离,这份感情莫测难辨,充满了彼此抗衡的吸引力,我拒绝保持斩钉截铁的立场,现在的我愿赌服输,甘愿为此埋单。一直以为,我唯一的壮志就爱是写作。十六七岁时我就知道这一点,但从未蛊惑自己去想:我可能以此为生。当作家,并不是什么“职业选择”,和当医生或警察不是一码事。你没法选择,甚至也没法被选择,一旦你接受这个事实,就再也不适合干别的事,你必须做好一切准备,一辈子都得走这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除非事实证明你是众神的宠儿(谁若指望这个,我谨致以无限哀悼),你劳作的成果将永远无法带来足够的收益,如果实在想要安居乐业或不至于饿死,你就必须放下身段,去干些别的活计,挣钱付账单。这些我都懂,我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了,毫无怨言。就这一点而言,我真是极其幸运。我没什么特殊的物质需求,但个穷人的凄惨情景吓不倒我。我只想要一个机会,去做我打心眼里做的事。
大多数作家都过着双重生活。他们靠正式工作赚大钱,再尽可能挤出时间写作:大清早,深更半夜,周末和假期。
....
我的问题在于我丝毫没兴趣过双重生活。倒不是说我不愿意工作,可我一想到朝九晚五天天掐着表打卡度日,我就不寒而栗,全然失却热情。我才二十岁出头,就此安顿下来也未免太早、太年轻,别的事情都不是我想要或需要的,忙于那些打算无异于只为挣钱而浪费时间。等财务问题冒出来,我就企图蒙混过关。那时候,过日子还很便宜,和扩除了自己,不必为任何人负责,我估摸着,一年收入三千美元左右也能勉强糊口了。

P5

她享受消费主义的种种仪式,和她之前之后的无数美国人一样,将购物培养成一种自我表现方法、乃至时常将之抬高为一种艺术形式。

P9

但整个国家卷入声势浩大的电视广告狂潮,用不间歇的高谈阔论在敦促你要买得更多、用得更多、花的更多、绕着金钱树跳舞吧,直到你在使劲也跟不上别人的速度,便彻底癫狂,直至暴死。

P10

我记得自己边读边感到强烈的、近乎茫然的喜悦。那些文章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同类,那些人已经打开了我企图靠自己去开启的门。

P12

第一份工作不能算正式工作。父母仍在供我,我没有养活自己或分担家庭开支的衣物,因而没压力可言。可一旦没压力,也就没有危如累卵的紧迫感。我很乐于自己挣钱自己攒,但从没有把钱花在油盐酱醋之类的生活必须品上,我从来不用担心餐桌上没有面包、房租是不是迟交了。这种问题到后来会出现的。眼下,我只是个高中生,正在寻找能带我远走高飞的翅膀。
...
钱很重要,但工作不只是为了钱。工作是为了明白我是谁、而我又是如何适应社会的。
...
(夏令营的工作)大多数人都干不长。他们会突然消失,溜达着回城里去,连声再见都懒得说。一两天后,失踪者的空缺就会被另一个迷失的灵魂填上,而新来的这位也坚持不了几天。

P13

我记得有个洗碗工叫弗兰克,面目狰狞,阴沉乖戾,是个严重的酗酒狂。不晓得怎么搞的,我们成了朋友,晚上下班后,我们会时不时一起坐在厨房后的门阶上聊天。其实,弗兰克颇有学识,读过很多书。他以前是个保险经纪人,一直是个生活无忧、诚实纳税的一等公民,直到沾上了酒瘾。我清楚地记得,自己不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有天晚上他还是说了,把一个原本肯定很复杂的故事用干巴巴的寥寥数语勾勒出来。就在十六个月历,他说,对他有意义的每一个人都死了。说这话时,他的态度颇显超脱,仿佛在说什么别的人,即便如此,我仍能品出他的语气里的苦涩。先是父母,再是妻子,接着是两个孩子。疾病,故事,然后是葬礼,等他们都走了,他的五脏六腑也仿佛瓦解粉碎。“我只是放弃了,”他书,“什么事我都不在乎了,所以就成了酒鬼。”

P22

时不时的打工,尝试各种各样的工作,但那些年的生活既不是为就业准备,也不是为将来打经济基础,全都是关于书籍,关于越战,关于努力搞清楚怎样实现我做的目标。至于赚生活费,我只是隔一阵子才会偶尔想一下。大多数时间里,我幻想自己的边缘化存在——在工作日的吧台边觅些碎面包屑,毋宁说,是挨饿诗人生活。

P29

到准将酒店之类的地方打工,我想,就是为了这个。我并不打算以此为生,但只要离开原地,到这个世界的穷乡僻壤、污秽之地旅行一次,准能收获写有趣的发现,屡试不爽,将我的教育向不曾预期的方向推得更深。

P30

如今影响着我的文学、哲学观,大都是在那两年里初步形成的。回首往昔,现在的我发现几乎不可能把那时候读的书悉数吸收。我像个饕餮客,吞下各个国家,各个大陆出产的书籍,永远也不觉得够。伊丽莎白时代的剧作家、苏格拉底前的哲学家,俄国小说家,超现实主义诗人。我读起书来放佛脑子着了火,放佛性命攸关。一部著作引向另一部,一个想法导出另一个,于是,月复一月,我对万物的想法总在变化。

P31

一九六九年夏,我陪一个要寄信的朋友走进马萨诸塞洲西部的一家邮局。她排队的时候,我研究着墙上贴的联邦调查局十大逃犯通缉令,数了数,我认识七个。
这就是我大学后两年的大背景。虽有各种各样的干扰和持续不断的骚乱,我还是写了一些东西,但都半途而废,不了了之。我起了两个长篇小说的头儿,然后弃之不用,又写了几个剧本,但都不喜欢,我一首接一首地写诗,其结局无非是一次又一次失望。在那个节骨眼,我是十足的眼高手低,控油勃勃野心,时常灰心丧气,强忍挫败感的折磨。唯一可以骄傲的成果当属我翻译完的法文诗,但翻译只是二等追求,根本比不上萦绕在我心中的写作大梦。不管怎样,我绝不能彻底抛弃勇气。我继续写,毕竟,当我的书评开始在《哥伦比亚观察者》上刊登时,我确实看到自己的文字公开发表了。我想,你必须在某个起点启程,或许我没能像希冀中那样突飞猛进,但至少我朝前走,我已经站好,起步了,歪歪扭扭一步一步地朝前走,但我尚不知晓该如何奔跑。
如今,当我回过头看那段时日,看到的是自己的碎片,无数战役在同时打响,我好像被抛散于辽阔的战场,用不一样的姿态、不一样的蛮劲与敌角斗,每一个我都残缺不全,就连“我是谁”的答案也不尽相同。

P48

我想,这其中自有一番浪漫,需要肯定自己保持圈外人的身份,证明我不必屈从于任何人对幸福生活的定义也能走我自己的路。如果我能紧握枪杆,拒绝妥协,甚至只有如此,我的人生也会美好。艺术是神圣的,追随艺术女神的呼唤意味着需要你牺牲什么,你就愿意牺牲,哪怕结局是苦涩的,也得坚持你目标的纯粹性。

P52

不出一星期,我的管理技能已熟练得只需要两个半小时就能把全天的任务干完。于是,我拥有了充足的自由时间,大部分时间我独自在房间里,读书、写作、干的都是以前一直干的事儿,但更有成效,或许是因为没什么干扰,更能集中精神,事半功倍。从很多方面讲,那感觉几乎像是理想状态,堪称完美的生活。

P56

我喜欢出海的感觉,四周空无一物,只有天空,日光以及浩瀚的空气。无论我们去哪,海鸥都跟着我们。

P64

我在邮轮上的最后几个月可谓度日如年。一旦飘在大海上,时间就会以迥然的方式流逝,鉴于我所经历的这一切对我而言完全陌生,又考虑到我因此而时刻保持警惕,我得费一番功夫才能把这些啧啧称奇的体验和记忆塞进我那相对较小的生活薄片。就算是现在,我也没有完全明白自己当初那样出海打工是想证明什么。为了打破自己的四平八稳,我想。或者,只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在不属于我的世界里撑下来,非常简单。就这一点而言,我认为我并没有失败。我不能说自己在那几个月功德圆满地完成了什么,但同时我能确定的是,我没有失败。

P72

我的积蓄没能像预料中那么够用。我在抵达巴黎一周内找到了一套公寓,交掉中介佣金、房屋押金、煤电费、首月房租、终月房租和国家法定保险之后,就没剩多少钱了。因此,从一开始我就不得不为生存而手忙脚乱。住在巴黎的三年半里,我干过许多工作,从一份兼差跳到另一份,纯粹自由职业,直到累得脸色发青为止。我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寻找工作的路上。有了一份工,又开始琢磨怎样多找几分。几遍是情况最好的时候,我的积蓄也不足以让我感到安全,不过,虽然有一两次千钧一发的险情,我还是设法避免灭顶之灾。就像他们说的,那是手停口停的生活。整个时段里,我保持规律的写作,尽管大多数篇章都被弃之不用(大多是随笔),但还有一大部分被保留下来(大多是诗歌和翻译)。无论好坏,等我一九七四年七月返回纽约时,我已无法想象没有写作的人生。

P101

显然,精神生活和追求金钱并不是一致的。我很了解自己,知道这种事情在我身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但现在我看到了,在别人身上是完全可行的。有些人用不着选择。他们不用非得把世界分成两个互不相容的阵营。他们真的可以同时踏入两条河。

P104

到了人生的某个时刻,你发现你和已逝者共度的日子跟你和活着的人共度的一样多。

P105

出版社给我们翻的书都是泛善可陈的庸作,质量从不太好到极差,不一而足。报酬也很低劣,虽然我们的稿费标准一本比一本高,但如果不能一小时接一小时的干,我们的报仇也就比最低工资高不了一两个钱。关键在于速度,尽可能快速地炮制译文,一口气也不能歇。当然还有更创造性的谋生手段,但我和琳达都以严格的纪律对待这些翻译工作。出版社给我们一本书,我们会把书一分为二(名副其实的从中死开,如果我们只有一本样书),再规定每日每人的定额数字。无论发生什么都要完成定额,每天,每天都必须完成那么多页的翻译,无论心情好不好,都要坐定,完成。打小工可能只是为了钱,但至少我们是自由的,或者至少我们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对于辞去工作,我从没后悔。不管是好还是坏,这就是我选择的活法。那些年中,我在翻译挣钱和为自己写作之间忙碌,几乎无时无刻不坐在书桌前,在纸上落笔。

P109

这段结论是否确实,是否只有约翰一个人注意到了我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有人在背后挺我,在那奋力搏出道路、却充满不确定因素的早期岁月里,在尚未干出动静的时候,他的鼓舞可谓意义非凡。约翰就是我的第一个支持者,我一直感激他的滴水之恩。

P114

演出惨败后三个月,我的儿子降生了。看着丹尼尔来到这个世界是我无上愉悦的时刻,对我来说,那是多么重大的事,第一眼看到他娇小的身体、第一次抱他在怀中,激动地哭了,当时就意识到,整个世界变了,我已跨越了一个阶段,进入了新历程。为人父便是分水岭,是矗立在年轻时代和成人时代的一道墙,现在,我永远都在墙的这一边了。
...
没过多久,我们就不得不拼命工作付清账单,根本没有时间做别的,过去,我每天完成用来赚生活费的定额工作后,总还能挤出几个小时给自己,推敲诗作或是别的写作计划。现在呢,我们越来越需要钱,留给我写作的时间就越来越少。先是一天不谢,再是两天,接着成了一个星期,没过多久,我就失去了身为写作者的节奏。而一旦挤出时间给自己了,又万分紧张,生怕自己写得不够好。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月,我的笔尖触及的每一张纸都被扔进了垃圾桶。
时值一九七七年底,我只觉得身陷囹圄,绝望地寻找解决办法。我终己一生避开钱的问题,现在可好,突然之间,除了钱我不能在想别的。

P116

我以前的做事方式已经导致了一场灾难,现在得发展些新的路数,能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我已久的两难处境:如何让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和谐并进?换成另一个等式也可以:一边是时间,一边是金钱。我曾经像赌徒一样赌自己能平衡两边,但多年来,从养活一张嘴、到两张嘴、又到了三张嘴,我终于认输了。其原因并不难理解。我花了太多时间去赢取自由,却没有花足够的力气去挣钱,结果便是:如今我已两头落空。

P130

在内心深处,我已经接受了败局——不止是游戏本身,也不止是说我半吊子水平杀入生意场,而是我所有的原则,我此生对待工作、金钱和追求时间的根本立场。时间不再有价值了。我曾为了写作而渴望时间,但既然我已经不再是作家了,写字只是为了揉起纸团、扔进垃圾桶的快感,我已经准备好放弃挣扎,像别人那样去生活了。九年贫瘠的自由写作生涯让我油尽灯枯。我试图发明游戏,以期拯救自己于水火,可没有人要,于是我又回到了最初的位置——只不过境遇更糟了,比起先前更加枯竭无望。至少,游戏代表了一种想法,一股带着希望的短暂冲动,但现在,我连想法都没有了。事实便是,我为自己挖了一个又深又暗的地洞,爬出来的唯一办法就是找份工作。

P131

那之后没多久,有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时,突然想到了一个新主意。也许还算不上真正的想法,只是一丝闪念。那一年,我读了很多侦探小说,大多是美国冷硬派小说,我发现它们堪称良药,对于压力和慢性焦虑症由于绝佳的缓释慰藉作用,除此之外,我也真心实意地开始欣赏这一类型小说中的某些代表作家。最棒的几个都是谦逊、务实的作家,不仅能比所谓严肃作家写出更多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还经常写出更机智、犀利而俏皮的妙句。这类故事的经典悬念莫过于设置一场自杀事件,最后将被证实为谋杀。从表象去看,那些主人公一次又一次地死于自己之手,但故事讲到最后,所有隐秘纠缠的线索都将被厘清,阴谋终将暴露,读者会发现,主人公的死亡应该归咎于坏蛋。我想:为什么不把圈套颠倒过来呢,把好人坏人的位置对换一下?为什么不能让一起看似谋杀的案件归案于自杀?就我所知,还没有人这样写过。
这纯然是闲散时的灵感,凌晨两点的脑波荡漾,但我睡不着了,心跳越来越快,就要跳出嗓子眼了,我再仔细琢磨,努力编出一个让这构思具体的故事,让自己冷静下来。我没指望有惊天动地的结果,只想摸索出镇静的理由来舒缓我的神经,但每块小拼板都恰好能和另一块吻合,等我快要睡着的时候,已经拼出一整幅图景:一篇悬疑小说的骨干情节。
第二天早上,我又想到,不如坐下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写下来。倒不是说我没别的更好的事可以做。几个月来,我连一个像样的词都没写过,一份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银行账户的钱都快见底儿了。如果我能炮制出一篇像模像样的侦探小说,显然,就能换回几个钱。我不再做金币满袋的美梦了。只想老实地干一天活拿一天工资,只图生存。

P135(最后一页)

写书挣钱的故事就说到这里吧。卖文为生,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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