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美好值得回忆的代名词,可是在阿缪沙心中,却充满了苦难与不公,但是即便这样,相信人间还存在“真善美”他也没有放弃对生活的热情与坚强!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一本书一篇故事,它更多地像以阿缪沙为中心画出的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用自己童年生活的复原了一个时代、一个家庭甚至一类人的一段生活。这本书很多以儿童纯真无邪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看清时代本质,抒发童年的欢乐和艰难困顿。
自幼,阿缪沙就失去了父亲,加上当时生活环境的黑暗,他和母亲艰难的生活下去,虽然投靠了外祖父家,可是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戏剧化,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小业主,生活比较宽裕,而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加上家业不乐观,外祖父变得也越来越蛮横霸道,阿缪沙的两个舅舅也因为分家争夺家产而天天闹得不可开交,在这里,阿廖沙看到的是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与自私,为了利益不顾一切,所以他常常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似乎对什么都难以忍受一样。但是在这个污浊的环境中依然存在“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乐观的人存在,例如喜欢载歌载舞的小茨冈和柯亚夫,影响最深的就是外祖母,她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良总会战胜邪恶,她经常给阿缪沙讲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她让阿缪沙相信世上仍然存在光明和希望。后来他随外祖父搬迁到卡纳特街,遇见了他生命中第一个优秀的人,绰号“好事情”,他虽然性格孤僻但是内心友善,对知识非常的热爱和渴望,对阿缪沙的亲近也很热情,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没有结婚生子的人,被邻居说搞邪门歪道,不务正业,“好事情”只是社会知识分子的一个代表,而从他们对他的态度就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科学、文化的态度。而就是这么一个人,又让阿缪沙坚信人间依然存在“真善美”,所以他在饱受家庭和学校苦难的生活后,去了“人间”谋生。
当时的俄国社会处于19世纪70—90年代,正是俄国大革命的前夕,整个社会处于沙皇的统治之下,人民居无定所,饱受折磨,为了生存,偷窃已成为风气,这也是造就小茨冈悲剧的主要原因。高尔基先生不仅仅描述了社会的黑暗,也讴歌了自己周围优秀的人物。拂去眼前的阴霾,才发现,阳光一直不曾离开过。在他看来,我们的生活是非常奇妙的,虽然有滋生许多无耻败类的肥沃的土壤,但这种土壤最终会生长出优秀、健康而且富有创造性和希望的力量,会生长出善良的东西,它们会不断激发我们创造光明的公正的希望,这本书形象的表现出了童年的苦难,目的就是为唤醒人们的重视,从而彻底消灭它,并且要每一个人坚信人类社会中依然存在着“真善美”。
对比我们现在的生活,至少不用为了温饱和人身安全的问题而担忧,所以新时代条件优越的我们,要在顺境中成长,在逆境中反抗,在漫漫人生中,虽然我们无法选择逆境与顺境,但我们可以拥有不同的态度,不要埋怨命运的坎坷多舛,也不要叹恨生活的无情磨练,在逆境中的人更能正视自我,更能坚定自己的信念,让心中充满希望,不要畏惧困难,直视它战胜它,最终彼岸之花终将为你而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