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扫北,京郊烟绝,晋中徙入,阡陌成村,沿河廿户,烹蜡易黍,竟至八十一,夜如白昼,窗烛连连,如金鳞入烟,人称蜡村。
—————《蜡村志》
李别递过去自己所有的积蓄——一卷破旧的纸币,换来那个话筒,和上台一分钟的机会。
他转过身,深吸一口气,便走了上去,身后传来那个带着一副厚镜片眼镜的学生的嘲讽。
“切……穷鬼。”
李别没有理会,径直走上领奖台,全校2548名学生整整齐齐得站在操场上,2548双眼睛盯着这个穿着白衬衣、瘦巴巴的小伙子,却没人知道他是几班的。
李别走到正中央,看着台下的学生,春风吹过他们的面庞,就像一双手抚摸着刚出土的树苗,自己现在看到的每一张脸,在不久之后,会出现在全国各地,甚至全世界各地,如今,稚气浇灌着随风摆动的发梢,可以看到隐藏在心中随时迸发的热血,有那么一瞬间,李别竟以为自己看到了即将冲上战场厮杀的战士。
“城里的学校就是不一样啊!”李别在心中感叹。
那一刻,李别犹豫了。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再也不会有第二次的机会,一个把自己的未来彻底铺展开的机会,一个走出去的机会。
但,这也是招弟唯一的机会。
台下的寂静仅持续了十秒,随后出现了小范围的窸窣声,留给李别的时间不多了。
“同学们好,我是咱们学校的一名学生,我叫李别……”
台下安静了一些,但也只有一些。
“……我不是来领奖的,我只是想借这个地方,借各位一点时间,向我喜欢的姑娘表白……”
“嗷……”台下的窸窣声于是转变成拉着长音的惊叹,和李别预想的一样。
“……可是我不敢和她说,希望大家能帮我一个忙……”
“加油!”不知道从哪个角落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台下许多学生随即也起哄起来。
“……她说,她想听到很多人在呼唤她的名字,这样她就能知道是我在想她,我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帮我这个忙……”
李别看到,台下那个带着一副厚镜片眼镜的学生面露不屑,轻蔑地看了自己一眼后转身离去,但李别没有停下,继续说着。
“……她的名字,叫招弟。”
大概经过了两秒钟的沉默,不知哪个角落的哪一个人喊了一声,
“招弟!”
就像玉珠滑落瓷盘般清脆,众人大笑。
又是不知哪个角落的哪一个人和了一句,
“招弟!”
就像木槌击打铜锣般悠扬,众人大笑。
渐渐得,2548张嘴共同叫喊着,就像移山的巨人踩在大地上,震耳欲聋。
“招弟……招弟……招弟……”
李别的手轻轻颤抖,他希望招弟真的能听到,并且回到这个世界。
当天空再次以那种熟悉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灰暗色铺展开,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历史最初的轨迹上面,李别努力思索着天空本该有的样子,那借着太阳的光线隐藏起光年外无数星辰的天空,那将全宇宙都当作自己背景的天空,那个见证了历史无数轮回的天空,可却什么也记不起。曾经破碎的云朵消失不见,正午的地面上连一片残影都看不到。
李别想起钱老师在那间小教室里,穿着一件不知道从哪里传下来的破棉袄,拿着半根粉笔在黑板上刷刷点点,那时候的自己也曾跟着那些白色粉末聚集成的文字遨游星空,也曾随着之乎者也的朗读声品味梅兰竹菊;某一天,自己也曾见过百万雄兵。
恰恰就是那天,天空突然阴云密布,家家户户开始收衣服,可是并没有下起雨,反而是村南边冒起了滚滚黑烟,烟里夹杂着碳化的碎纸屑,就像过年时烧的纸钱。放学路上,李别听说,村南老吴家的二姑娘吴招弟被烧死了。
想到这里,李别不自觉间抽起了烟。自从被县城的学校以扰乱学校秩序为理由辞退后,李别便整天窝在出租屋里,朝北的小玻璃窗早就坏了,打不开,李别便直接在屋里吸起烟来。今天起床,透过玻璃看到屋外阴沉着天,一阵无力与酸楚重重得压了过来,压得李别喘不过气。
李别叼着烟,摸索着从柜子里掏出一张黑白照片,那是自己小时候,大概是刚刚不会光屁股满处乱跑的年纪,和村里的小朋友一起玩时被钱老师用傻瓜相机抓拍到的,照片里是两个小孩儿并排站着,看起来有些拘谨,左边的是自己,右边的是吴招弟。
记不起是真的有别的小孩子传闲话还是自己意淫,好像学校里有传言说吴招弟是自己媳妇儿来着,从一年级传到吴招弟退学。
三年级的时候,也是在钱老师课堂上(其实大部分课都是钱老师在上),吴招弟的爸爸进到教室里,没有说话,径直走向她的书桌,简单把课本文具敛进书包里,然后拿上书包和板凳,抓着吴招弟便往外走,那是李别最后一次见到自己媳妇儿。
再后来,小学毕业,李别也就彻底毕业了,蜡村只有一个小学,学校里只有一个钱老师,据说老钱家世世代代都在蜡村教书。
除了帮家里制蜡,李别还要外出打零工,大部分时间是在县城里的中学打扫卫生,偶尔会装成学生进到教室里蹭蹭课。李别想着,或许有一天,自己可以像那些学生一样,读书写字,走出这里。他背着家里人攒了一笔小钱,在这里租了一个出租屋,累了就来这里躺一躺,睡一会儿,其余所有时间是在想着招弟。
李别活出了蜡村所有孩子的样子,除了招弟。村里传言说招弟是自杀的,毕竟那天阴沉沉的,湿气重,即便是家家户户制蜡的蜡村,也不见得会那么容易起火,并且把一个人活生生烧死。李别不知道,那火要多大才可以把一个人烧成灰烬,村子里经常起火,也会死人,但从没有烧的这么彻底的时候。据说,残余的招弟直接被扫进了骨灰盒。
那支烟的火花已经到了尽头,往事顺着寒气一点点升起,钻入双脚,一点点冲顶,迅速与李别融为一体,撕裂细胞,挤进神经,直至逼出那些深埋的记忆。
实际上,李别与招弟并不熟悉,只不过是同在蜡村出生的两个孩子罢了。李别只记得,招弟长得很高,很瘦,短头发被家里的剪刀咬得参差不齐,脸上全是被风吹出的皴裂,笑起来可以看到两个酒窝。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传出的招弟是自己媳妇儿,但从听说了这个传言后,李别开始喜欢上了招弟。
有时候,李别会刻意绕路回家,只是为了可以偶遇招弟。
有一次在回家路上,李别终于见到了招弟,她被一个男人大声训斥着,一句话都不敢说。李别在一旁角落偷偷听着,默默无言。
那人是招弟的爸爸,他让招弟退学然后嫁给村长家的儿子。
“小姑娘上这么多学有什么用啊,赶明儿赶紧把学校的凳子拿回来,去小胡家让人看看,聘礼我都收了。”
招弟没有说话,李别也没有站出来。
某一天,招弟在钱老师的课堂上被她爸爸拽了出去,连带着课本书包和板凳。
再后来的某一天,蜡村飘来一朵乌云,暗潮涌动之下压抑着电闪雷鸣,潮湿的空气中似是阎王低沉的思绪,无数小鬼儿叽叽喳喳,非要拿个活牲下去品尝不可。
也就是那一天,招弟死在了自家的大火里。
再后来,村里有了传言,招弟其实早在退学后就死了,属于横死,那场大火是为了掩人耳目,是招弟妈爸为了给女儿配阴婚做的一场戏。
李别不信,甚至为此特地请教了钱老师。钱老师没有说什么,神态之外尽是无奈。
艳阳高照蜡村的牌坊,李别遥望着闪着金光的牌匾,脑中犹如银瓶乍破,四肢恰似鲸须旋径,整个人就像是刚好被雷电劈中一般,只是那电光火石持续了将近二十年之久。
随后的日子,李别在县城里的中学扫操场,时不时偷偷进到教室里听听课,虽然大部分时间会被赶出来。县城里的人和蜡村里的人就是不一样,蜡村人人想着制蜡,而县一中里,人人想着谈恋爱。
渐渐得,李别和很多学生混熟了,也真真切切学到了一些东西。原来,地球是圆的,月亮也是圆的,美国在世界另一端;原来,地下并没有十八层,网不仅仅可以捕鱼,学会了勾股定理是可以计算出月亮离我们的距离的;原来,我是可以看到星空的样子的,也可以看到梅兰竹菊,看到百万雄兵。
恰好,县一中的校长曾经破格录取过一个勤工俭学的贫困生,李别想着,自己或许也有机会在这里读中学。
直到那天,李别听说,招弟的骨灰并没有下葬,而是给村长家的儿子配了阴婚,也就是那天,招弟的骨灰被架在一副棺材里,由四个“金刚”抬着,向着村头西坟的方向,那是村里的公坟,传说被本村配了阴魂,只要在那里入了土,永世不得超生。
入土那天,会有一个招弟家的亲属提前守在坟地,大声喊着招弟的名字,以防刚刚去世的鬼魂找不到归属,四处乱撞,只要把魂魄呼入坟土,这趟阴魂就算是配成了。
那一天,蜡村铜锣叮当,黄表纸与勾魂火交绕叠螺,四“金刚”抬着棺材,老吴头在村西高喊着招弟,一众蜡村人位列街道两旁,眼瞅着这荒唐但又时常发生的一幕。
事情传到李别耳中,他于是从床下的铁盒中取出那几张皱皱巴巴的纸币,全部塞到那个带着一副厚镜片眼镜的学生手里。
“我没本事,这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李别想着。
再后来,李别被学校辞退,理由是扰乱校园秩序,也就是在李别抽起烟再次想起往事的那一天,他将自己吊死在出租屋内。
不仅仅因为招弟最终还是埋在了村西头,再也没有醒来,更是因为,李别是在村东头开棋牌室的老太太嘴里听说的这件事,那老太太说起招弟不得超生时,就像是说起自家的狗在邻村配狗没配上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