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可以给养子女及非婚生子女投保吗?
案例: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婚姻问题带来的财富风险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很多遗产争夺案件中,常常会有情人或非婚生子女参与其中。假如,客户想自己做投保人,非婚生子女做被保险人,自己给孩子买一份保险,保险公司能同意吗?
分析:
1.可保利益
这个问题涉及的知识点是“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他指的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从法律的角度解释,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及养子女。
所以,客户当然可以为非婚生子女投保,因为二人存在可保利益。
2.实际操作
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为了规避相关风险。通常要求比较严格,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会要求其出具,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证明。
如果被保险人是投保人的非婚生子女,一般只要投保人能提供其出生证或者DNA亲子关系证明就可以了。
如果是被保险人是投保人的养子女,提供收养关系证明即可。
材料两来说,手续还是比较简单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1条,第25条
《保险法》第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