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物癖
文科里总有许多理论转来转去总是碰到,但对于不求甚解的学渣来说,总是只认得表面的壳而已。
比如弗洛伊德。在一本摄影书里再次遇到恋物癖的概念,他是这样解释的:
当物体成为性欲望的对象时,他就会变成一件被崇拜的恋物(fetish)。当男孩看见女人的身体时,不自觉就会有一种对阉割的恐惧,而恋物就是可以缓和这种恐惧的方法之一。恋物者知道女性的“缺失”所在,但他压抑着这个念头,并将所有与女人有关的物体理想化。
或许我不是幼年的小男孩,对于那种“阉割的恐惧”,我总是感觉无法理解。但我能隐隐地感觉到,恋物大概总是与“缺失”联系在一起的。
狭义的说恋物癖,有时常指一种病态,关于性的癖好。但延伸来说,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总会有那么一些恋物的特征,比如我们喜欢保存一些旧物,或是对某些看似平常的琐碎物件的痴迷,它已经无关于性冲动,却也是一种恋物。
因为那些珍贵的东西总是稍纵即逝、像一阵来去自由的风,无法被我们掌控。
因为缺失,所以恋物,物可以被把握,可以被我们实实在在地握在手中。于是那些珍贵的“缺失”变成一件实在的物品,我们不再因“缺失”而恐惧、不安和遗憾。
旅行照片和消逝的风景
电影理论家梅兹在《摄影与恋物》中提到:照片的功能好比一件恋物,因为它凝结了某个现实的瞬间。切断了某个时空的片段… …当周遭的世界持续发生变化时,它仍然完好如初。
旅行中的人们热衷于拍照,因为那时那刻的风景稍纵即逝,下一秒即将变成一种“缺失”,而照相机却能定格并凝结某个人们认为珍贵的瞬间,最后变成一张可以触摸的照片。
在数码和手机照片还没那么大行其道的时候,每个人家里或许都有几本老旧的影集,整整齐齐地码着洗好的照片,时不时拿来翻一翻摸一摸,或是将那最珍贵的一张随身带着。
我们的指尖可以触碰,那些缺失的带不走的瞬间,此时却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重重阻隔,变得如此的实实在在。
那些风景和人也许早已消逝,变成了令人遗憾的“缺失”,可照片,却依然完好如初。
你留下的背包
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背了六年半,我每一天陪它上班,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我的朋友,都说它旧得很好看,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你的背包》
那些流行歌词中总是乐此不疲地唱着这种恋物。
“你的衣裳今天我在穿,未留住你 却仍然温暖。”
“相逢太短不等茶水凉,你留下的习惯仍旧活在我身上。”
“从你的套房带走被单是我 ,你睡过的至少我都睡过。”
爱而不得,大概是这世界最多痛苦的根源,却也是最逃不掉躲不开的东西。
恋一个人比恋一件物,难太多了。人是那么的无法掌控,他会逃、会躲、会跑、会消失不见。他会亲吻你,也会咬你。人比什么都温暖,也比什么都冷漠。
人和人的关系中,谁都想做如来佛,可到头来发现只不过是那个飞不出去的孙悟空。
恋一个人不容易,所以大多数人沦为恋物的囚徒。物不会逃、不会躲、不会跑、不会消失不见。物不会亲吻你,但也不会咬你。物看起来很冷漠,也看起来很温暖。
怪不得情歌里唱,“做只猫做只狗,不做情人,做只宠物至少可爱迷人。”
与人的温暖短暂,易逝,充满变化、角力与撕扯,却正因如此,更令人贪恋。人总是这样,贪恋稍纵即逝的温暖。
与物的温暖长久,它是那些温暖“缺失”的转移与代替,却也不过是一场自我安慰的独角戏。剧本在你自己手里,对戏的演员早已出戏。
恋人不易,恋人会“缺失”,所谓物是人非。物依然会完好如初,就像,你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