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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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只有着洁白毛发的兔子,生活在部落边缘的一个破树洞里。每日都会去田地里面拔萝卜,闲暇时候喜欢画画和音乐。

部落里的其他兔子都因为他的不同而讨厌他,甚至不愿意叫他的名字,渐渐地也就谁都不记得他的名字了。实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会用“那只兔子”来称呼,配合着极为不屑的语气。

厌烦他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因为他那身颜色不同的毛发,白净亮丽,好像不染尘埃的云彩,与其说是讨厌,倒不如说是由羡慕嫉妒转化成的仇恨;二是因为他只对胡萝卜和青菜情有独钟,与其他兔子格格不入,所以总有谁嘲笑他说:简直不像只兔子。

天亮之后,这只没有名字的白兔子像往常一样去田地里拔萝卜,将萝卜装进背篓,正要回家,却看见了迎面而来的贝恩和博尔,博尔驮着贝恩,慢慢悠悠地走在路上。他们是一对父子,经营着部落中的养殖场,掌握着部落一半以上的肉食供应。

“父亲,您走的也太慢了,如果您能走快一点,我们就不会这么倒霉碰上那只兔子了。”贝恩有些生气地拍了拍身下的博尔。

博尔喘着粗气,艰难地挪动着自己灰白色的身体,像是一只毛毛虫在蠕动。

“乖儿子,这不是怕走快了摔倒弄疼你嘛,爸爸错了,这就加快速度。”

他要紧牙,尝试加快脚步,四肢不断地颤抖着,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贝恩埋怨道:“算了算了,您还是慢点吧,别把我摔下去。您这身体可真是越来越差了,我真怕您死在半路上,那样的话我可怎么回去啊。”

他说着,从博尔身上挂着的竹筐里掏出一只老鼠腿,叹了口气,好像胸中有无限的烦恼,必须通过食物来排除。

随即他用两颗尖牙撕下来一块肉,大肆咀嚼着,“好在很快就有其他兔子来背我了,不需要您了,您没用了。”

“不,乖儿子,我虽然老了,不过依旧可以帮你,在其他地方。”博尔好像很害怕自己没用,急忙说道。

白兔子看着他们走过,自他记事开始,博尔就一直背着贝恩,不舍得让他的脚沾到地面,在他的记忆里,他们永远是一起出现,贝恩永远在博尔的背上。

“看什么看,吃过肉吗?像你这样的兔子,只配一辈子啃胡萝卜菜叶子,永远不可能知道肉有多么好吃。”贝恩故意露出两颗打磨锋利的尖牙,那是地位的象征,只有经常吃肉的兔子才需要拥有这样的两颗牙齿撕扯肉食。

最终他们背道而驰,走向相反的方向。

白兔子的树洞上挂着很多风铃草,当有风吹过时,就会响起清脆的铃声。如果心情好的话,他还会吹响喇叭花,和大自然来一曲合奏。

等他回到家时,看见兔子部落的长老正在等他。那是部落中唯一的一位长老,是年纪最大的兔子,所有兔子都叫他长老,渐渐地他也就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他就是长老,长老就是他。

“我来是为了告诉你,明天尊敬的酋长大人召开部落大会,要选出继承者,所有的兔子都得参加。”长老咳嗽一声,“虽然我们都不喜欢你,但既然你也是兔子,就没办法。”

长老叹了口气,似乎是为祖先的迂腐感到惋惜。

白兔子点点头,“我知道了,明天我一定参加。”

长老并不想多言,转身就走了。

部落大会是部落中日常举行会议的仪式,在一些很重大的会议上,必须要求所有的兔子都要参加,之前他也参加过几次,当然了,只是躲在最边缘最不起眼的地方。

在部落东南边有一座很大很高的山,他经常来这里,背着背篓,在大山中捡各种带颜色的石头,然后带回去作画。将石头研磨成粉,调配起来,就可以在树皮上画出风景,这是他最大的爱好。

“我就知道你又在这里捡破石头了。”一个清亮的声音传来,他的耳朵微微一动,嘴角翘了起来。

说话的兔子叫娜娜,小时候他们是朋友,后来他越来越不合群,娜娜也就逐渐疏远了他,不过相对于其他人来说,娜娜可能是唯一一个没有说过他坏话的。

“怎么了?娜娜?”他将一块绿色的孔雀石放进背篓,微笑着看向她。

娜娜端坐在石头上,“不知道你搞这些奇怪的东西有什么用,如果你也像其他兔子一样搏斗打猎,就算你有让人羡慕嫉妒的毛发,他们也不会这么讨厌你。”

见他微笑不语,她又说道:“我要结婚了,不过我的眼睛不是很红,你能帮我把它涂得红一点吗?”

“结婚?和谁?”

“和贝恩啊。”娜娜笑了笑,“算是一次投资吧,不过他说我的眼睛不是很漂亮,你能帮我涂红一点吗?”

“可是我觉得很好啊。”他说。

“你觉得好有什么用,快点帮我涂红吧。”

“可是……那样影响视力不说,还很可能伤害到眼睛啊!”

娜娜有些不耐烦道:“你烦不烦啊,我都已经决定了,你按我说的做就行了!”

最终,他还是用朱砂帮她涂了眼睛,看着她心满意足的模样,他不知道此刻应该是什么样的心情。

当天晚上,他尝试了各种红色颜料,都没有调出她原本的眼睛的颜色。

第二天,他来到了部落,参加会议。

部落很大,在道路两边都是用石头堆砌成的房屋,有的围成了栅栏,里面关着田鼠或者青蛙。所有的兔子看到他,都会露出鄙夷的神色,不愿多眼相看。

“看呐,这就是那只兔子,真晦气一出门就遇见他。”

“真不知道我们部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怪物,看他那白毛,真是恶心。”

“身为兔子,居然爱吃那些破胡萝卜烂菜叶子,无法想象。”

各种异样的眼神他早就已经习惯了,没有理会,径直走向了部落中心的一处空地,那里就是部落举行会议的地方。

在很久很久以前,先辈们就已经立下了规矩,酋长的所有决定都必须有部落一半兔子以上参与和商议过后才能实施,而像选定继承人这样的大事,必须要求所有的兔子到场见证。

在广场的中心,有一个用老虎的骷髅改成的座椅。那是这任酋长西西弗的座位,在多年以前,浑身是血的他拖回来一颗老虎的头颅,这简直就是神迹,一只兔子竟然杀死了老虎!无疑,他成为了英雄,历史上唯一的,最勇敢最强壮的兔子。

现在,他就坐在那个虎头的王位上,灰色的毛发中已经出现了白丝,一只眼睛中渗出白色的杂质,就算是英雄也会有老去的时候。只有脖子上那一圈好像雄狮鬃毛的长发,反映着英雄的不屈。

白兔子是第一个到场的,西西弗酋长瞥了一眼,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白兔子识趣地选择了最末尾、最不引人注意的地方。

第二个到场的是一只叫做桀的兔子,全身乌黑,没有一根杂毛,和白兔子正好相反,酋长年迈之后,他是部落中最勇敢最强大的兔子。

“等我当上酋长,第一件事就是驱逐你,你根本不配当一只兔子。”桀恶狠狠地跟白兔子说道,或许是因为毛色完全相反的原因,桀尤其厌恶他。

很快,兔子们陆陆续续到齐了,除了娜娜,没有兔子多看他一眼。

西西弗清了清嗓子,说道:“看来大家都到了,今天在确定继承人之前,先处理乔和约翰的遗产纠纷,具体的情况你们两个先说说。”

白兔子认识这两个,乔是一只很壮的兔子,在部落中也是很出色的猎手,不过约翰好像相反,身材很小,而且体弱多病,佝偻着脊背,看上去仿佛垂垂老矣。

乔先说道:“他的父亲死了,留下了一间房子和两只田鼠,不过,我觉得他并没有资格继承这些东西,理应由我得到。”

“你只是我父亲的邻居而已,凭什么给你!”约翰气得站了起来,重重地咳嗽了几声。

“看你的样子,那些东西给你也只是浪费,给我的话,我能带回来更多的猎物。”乔看向西西弗,恭敬地说:“为了部落的发展,还请酋长大人定夺!”

“情况我已经了解了,请长老把法典拿上来。”

长老从虎口中推出了一部由树叶制成的书,据说里面记录了先辈们处理纠纷的根据和法律条例,为了记录更多条例和方便阅读,法典被制作的很大。

西西弗走下座椅,翻开了法典。

就算是在最末尾的白兔子,也能看见那部法典上没有任何符号,不过他早就知道了,每次处理这类事情,只要他在场,都能看到这部上面什么都没有的法典。

“大家应该都已经知道了,这是只有酋长大人才有资格阅读的法典,酋长会为我们做出公正的裁决。”每一次,长老都会说这句话。

片刻,西西弗说道:“根据我们世代相传的法典,我宣布,遗产归乔所有。”

只有约翰的脸色变得呆滞,“为什么?”

“这是遵循先辈的意志做出的决定,谁都不能质疑。”

“可是,他和我的父亲一点关系都没有!凭什么得到他的东西!”约翰嘶吼道。

这时乔说道:“其实,我和他是同一个祖先,所以说我们没有关系是不对的。”

西西弗点点头,“也对,既然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酋长大人!”

“这是先辈的意思,我也只能遵从,你就不要再添乱了,今天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呢。”

约翰颓丧着坐回原地,如果没有遗产,一事无成、什么都不会的他只能饿死了。

第二件事就算继承人的选定了,这件事一般都是酋长独自做出决定,当众宣布,部落所有兔子做见证。

“咳,我宣布,部落下一任酋长是——贝恩。”

部落中爆发出一阵惊异声,白兔子看到娜娜的嘴唇露出了微笑,他好像明白了她昨天说的投资是什么意思。

桀站在西西弗身边,低下了头。

“不过。”西西弗继续道,“作为条件,他必须认我作父亲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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