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我们的花季,我曾无数次仰着头,捏紧鼻头,不让自己哭泣;我也曾无数次躲在被中无声的哭泣,那是什么,现在也不再纠结。所剩的,仅剩释然。
——题记
【时间煮雨,鲜衣怒马少年时】
在我们眼中,青春是一定要轰轰烈烈的,然后谈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然后的最后爱情中的男女主角爱恨离别,刻骨铭心。但那只是我们眼中的。实际上,现实确是一碗平淡的水,风也吹不破的一碗平静的水。
其实我也曾认为这就是我即将度过的十七岁,后来,我才发现,事情似乎全部偏离了我所预想的轨道。直到现在,,我也不知是喜是忧,是悲叹还是庆幸。
我得到了众多人眼中的所谓的青春。十四岁那年,遇见他,就像众多人一样。我也曾希望自己在以前不曾与他深交,但结果已然成定局。而在命运的迷宫中,我懦弱的选择当温顺的提线木偶——走着不属于我的路,做着不属于我的事。
在这场爱情的角逐里,我懂了很多,也变了很多,这也就是我只该庆幸还是悲叹得原因吧。我得到了一场是众人羡煞不已的爱情。是的,我暗恋他许久,然后在某天,在一起,有很多人的见证。然后的然后,我们开始相爱,其中坎坷很多,不幸很多,我们吵过,闹过,分过,和好过……然后的最后,因为学校的不同,我们又都注于学习。最后,在这场我看来平淡无奇却在众人眼里激情澎湃的爱情里——结束。他们说,这很刻骨铭心,但我并不觉得。他自卑,总是在吃醋,限制着我的一切,我不会认为这是对我的爱。
友情也是我们所谓的青春里不可或缺的事情。我的朋友很多,但少一个我都舍不得。在我看来,它的确是一位重要的调剂。而在此时此刻,我们有都开始羡慕《小时代》中的友情了。可我不相信,那里的友情只能是那里的友情。而卧,又是一个被上天所眷顾的宠,得到了这份友情,我确实珍惜,也荣耀。
我两个异性闺蜜,两个同行闺蜜,4个,足矣。不得不说,我和秀秀的友情真的没有那么深,因为我所不喜欢的,他都喜欢,还喜欢到痴迷。其实,早在一开始,故事的最前端,我便断定我们只能是普通朋友,那时的我认为,友情不会有。秀秀不知为何就在某一天对我进行死缠烂打模式,从未尝过甜头的我自然欣然答应。可是在后来,我却觉得他只是口蜜腹剑。后来,呵呵,说什么好呢?她说:我按下开始,你按下结束。殊不知,早在一开始,她按下开始的同时依然按下了结束。我,却跌入牢笼,在走不出。在虚无中挣扎,她却在上高高在上,看着一切;第一次,看见一切。
然后有两个人救了我,我本已心凉,但还是飞蛾般扑火。一个安然,一个秀秀,明明说好不再相信,而现在,我只为自己当时的犯贱感到不值——可惜,可惜自己选择的对象是一群无心之人。安然,我从来都是配角,这次亦不例外。然后,就忘了一句话:多点孤单,少点不安。最后的最后,不知是我错了还是本就以安排好。一场友谊如夏花般
独留残败的花梗独留残香,昔日那芳香的花瓣呵,各奔东西……
而我曾经傻傻的认为我们永不分离的两位异性闺蜜,在那路口,亦是渐行渐远,消失在冥茫中。最后,一切被粉碎,然后自己倔强走完。
在这场我们所谓的青春中,我一直在追逐,追逐着金钱,名利,荣耀,亲情,爱情,友情……我是个普通人,有很多的事情留恋。即使在看透红尘后,亦不愿出尘,只因,我有一个很深的执念……
【青春骑士,与命运的初次交锋】
我有必要清点一下我们青春中最重要的事,比如爱情。我的初恋,也是唯一的恋爱。我的异性闺蜜,对于他,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我讨厌花心的男生,可是他却是花心不已,短短一年,换了十多个女友,可是啊,我就是如此不聪明,还是喜欢上了,然后义无反顾,直到现在,我也不曾后悔过一丝一毫。
初遇在补习班,那个杀千刀的地方,也就注定了我们无法在一起,他学习好,体育好,人品好,他就是所有花季女生眼中的白马王子:阳光,帅气,篮球,学习,体育,有时犯点二,有时有点小邪魅。我当时只是一个拜金女孩子,也原谅我被你的土豪气息所吸引。
我不漂亮,可以说丑吧,试问,谁喜欢一头乱糟糟的黄发,还及着腰,然后我就想了想,我有什么资格。然后你告诉我,我很乖,很像你最喜欢的一个女朋友,当时只是打趣一番,而后来,呵。我确实就是一拜金女,你没写作业,我也会给你写的工工整整,你累了,我无条件当你的靠背,然后你失恋了,我陪你k歌,喝酒,直到你走出去,然后你每失恋一次,我都会问你一次,我是不是有条件了,然后回答我的永远是冰冷的不可以。
久而久之,我也麻木了,你总是在失恋的时候很伤心很伤心,每一次我问你,你都说还爱着他们,结果呢。在转天,又有一个美丽女友被你拉来介绍给我认识,你知不知道,当时我的心在淌血,它真的很痛,可是你不知道,然后我追了你十年。
你说你喜欢聪明的女生,然后为了你,我不惜放弃自己的所有兴趣,每天都在机械化的学习,只是为了能让你看到我的能力,希望有一天可以与你并肩,我有时每次都会考的比你还好,可是你从来都只是笑笑,从不多说什么,然后我还是继续不停的努力,还在傻傻的幻想,可是幻想终有一天破灭。
你什么都没了,可是我依然喜欢着你,就像一切的美好都在身上发生。在这个朦胧麻木了的青春里,我如飞蛾扑火般,明知前方是南墙,即使知道会撞得头破血流,还是撞伤了,伤的体无完肤,然后再笑着独自舔舐自己的伤口。
那天,没有剧情中的大雨,没有任何人遇见我,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离开,就像飞鸟掠过天空,不留下痕迹。我在那个雨夜,我们相遇了3659个日夜,我喜欢了你3655个日夜,我追你3655个日夜,我暗恋你3655个日夜。可是,时光走了,青春老了,我们也都不在了,这场可怜的戏也匆匆收尾。
那没有任何风的街道,现已灯火阑珊。你不知道我的心情,我说,我要走了,离开你了,不会再回来了,不会再出现了,是不再回来了。我希望你的挽留,你知不知道你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是,那只是我的希望。你没有任何的挽留,连道别都没有,只是神色焦急的——点点头。我想,你是在想你的新欢吧,呵呵。最后,道一句对不起,然后转身,泪如雨下。
一步一离,身体颤抖着,明明是夏夜,本应是聒噪的,可是,冷风冰冻我的一切,心也在变凉。然后我猛然转身,却见你的身影已在人群中移动着,然后跑到你的新欢旁,笑着抱歉,那么远的距离,可我还是看到了你脸上的厌恶。
在那一刻我告诉自己,这个世上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你再伤心的了。在那个转角,我蜷缩着,就像全世界抛弃了我。我把头埋在腿间,跑着自己颤抖的身体,一遍一遍告诉自己,不哭不哭不哭…最后,我告诉自己,最后一次犯贱,然后任由那冰冷的叫做眼泪的东西,在指尖滑落…
【一步一离,不会平行的平行线】
在我离开后的第二的夜晚,你打电话给我。我苦涩笑笑。望着这熟悉的号码,以前,我看到总会不住欣喜,现在…铃声,他是独特的,我没有接,然后把他的铃声也改为了普通铃声,翻翻那时的记录,不过都是他的电话。还是忘的彻底一点吧,我删除了所有有关你的东西,我也曾以为,只要这样,那么我们就会成为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了,可是你的一切,已深深烙印。
在夜晚,看到来电,还是会知道是你。
我接通了电话,你的声音沙哑着,电话中传出疯狂的音乐,你带着哭腔:“大明明,我失恋了,陪我出来喝酒,在…”我没有等他说完,因为我知道在哪。
在那所酒吧中,我有轻而易举的在人海中找到他,然后熟练的帮他付费,打车,回家,我甚至知道他家钥匙在哪,当我正在给他沏醒酒茶时。猛然恍悟,我们已经是平行线了。我又再次犯了贱。我停止手下的动作,然后静静地坐着,看着他,等他到醒来。
清晨,他的睡颜祥和,光洒在他的脸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细细的描绘出他那美丽的轮廓。我在等他醒来。他的睫毛微颤,我知道他要醒了,收回手。
一醒来,就责怪我为什么没给他沏醒酒茶,为什么没有给他洗衣服…我听完他发完牢骚,然后静静的:我说了,以后不会在出现了,不会再回来了,以后真的是了。下回少喝点酒吧,可以请个钟点工的,我会教给她的,衣服也找个保姆吧,如果懒得找,我在最后帮你一次吧。记住啊,不要吃甜的,如果一定要吃甜的,记得带包盐,不要再忘了挑鱼刺了,小心又要去医院…
他打断,问道:“为什么?”
我抬头望着他,这张美丽的脸,笑着说:“因为我要去谈恋爱了啊,我要嫁人了,要到很远的地方去了。”
他恍然大悟,一消之前的迷茫:“你长成这样,还有人要你,难不成他是个瞎子?”
我笑着说:“对,他就是个瞎子,还是个傻子…”然后我一边笑一边哭。
我终是不愿伤害他,还是将利剑转向我…
在那次以后,我真的走了,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跨了半个地球——美国。
在那里,我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我在那里躲了三年,三年,我原来才发现,我爱的并不深,短短三年,我就已经忘记了他最初的模样,我已经成功的把它删除。
在事业上,我也功成名就,成为二十七岁的成功女人,有了自己的公司,分公司,房子名车不在少数。望着这一切,我才知道,自己该谈恋爱了,我把事业教给我的秘书,然后再次回到中国天津,这个让我回忆神伤的地方。
这里的街道都变了,没有美国的干净,但我依然留恋着。我开始厌恶自己,那时说自己爱的那么深那么真,可是,不过短短三年,我就真的忘了他的一切。
夜晚,我在某个高级酒吧中与客户们谈论,最后进来一位客户。我怔住了,没错是他,他变得成熟了,稳重了,岁月的消逝只是使他更有男人味,现在的他是最迷人的。原来,我真的没有任何心动了。
他也是愕然,但随即笑笑,说:可否一聚
我点头,匆忙结束交谈,然后我们漫步在街头,这是,街道是喧哗的。他问,你不是嫁人了吗?
我笑着说着:离了,结婚的那天就离了,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离婚证,没有任何人的见证。因为我不要他了。
他忽然说:“对不起,当年,真的对不起,你能不能在追我一次,然后我们在一起吧…”
我打断他:“不可能了,我们的回忆只停留在那个世界,没有什么对不起的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们的爱情,不算吧,单恋只停留在那个夏天,回不去了,还是让我们学会欣赏那些不完美吧。”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和烟月真的爱过我。”
“那你去找她吧,我给不了你了。”
“可是我现在只喜欢你了,你是为了报当年的仇吗?”
我抚摸着他的脸,果然,岁月没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轻轻说道:“可惜我也不喜欢你了,那个夏天,从我们的相遇到那个夏天,你有着无数的机会,可你走了。现在,再想拾回来,晚了。我们回不去了,既然那些遗留在路上的伤痛还是让它留在那里吧。我相信,我并没有爱你爱得那么深,因为,三年,我就把你忘了。”
风景在路上匆匆划过,我的风景不再划过,因为,他停留在这里,回不去了。
不如就让那些年少时的轻狂,高傲所犯下的错就此掩埋,而我也已经为我那时犯下的错,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从此,我们山水不再相逢。
【生如夏花,极力绽放芳草栖】
我们再次相遇,也就注定了,我么的纠缠不清。
你在努力的讨好着我,不停的制造“偶遇”我也是态度明确,说了不可能。那么以后我就不用再去弥补了,因为我也不欠你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找到一个天天尾随我身后的小尾巴。遮天,我躲在他身后,在他迷茫时,在身后拍了拍他。“你跟着我做什么?”那个大男孩不过二十几,一笑,让人如沐阳光,那很温暖舒适,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那个,总裁,我…我…不认识厕所!”
我笑了出来,厕所就在拐角处,一个大牌子在那里摆着,很明显。我也不揭穿他,给他指了指,然后笑笑,走进去。
然后这个干净的大男孩,每次都说不认识厕所啦,不知道休息室在哪了…等等一些没有营养的话,而我也不揭穿,只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很干净,没有什么杂念。
最后,我们在一起试运行,我才知道,自己的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一米一粥就好了,那段时光真的很美好,但我却忘了还有他在。
爱情甜蜜的,美好。他不开心了,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说“我希望你会找到属于你的花园”
他走了,消失在我的世界中,在我二十八岁那年,我们说好步入新婚殿堂。他出现了,说要当伴郎,既然做不了新郎,也要和你步入新婚殿堂。我点头,算是默许。
那天,天真的很蓝,我们都迎接着最重要的一天,这一天…
就在牧师宣读着誓言时,我们对彼此许下约定。然后我们在最神圣的时刻——交换戒指。那时,我和他的脸上都洋溢着最美丽的笑容。因为我们要一生一世不分离,我们的约定就要开始兑现。
红色弥漫着双眼,整个世界都是红色的,洁白的婚纱,染成血色。我的双手都还淌着余温尚存的鲜血。那鲜血不是我的,是我的丈夫。
整个世界,充斥着妖艳诡异的红色。
我的世界,整个都灰了,我的世界,一片死寂。
那时我抱着他的骨灰盒,坐在藤椅上,望着远方。耳边响起法官的宣判:烟月因涉嫌杀人,判无期徒刑…
呵呵,烟月患上了白血病,没有几天活路了。
“其实,如果我没骗你,没骗我自己,没骗我的丈夫,我相信,我真的已不再爱你。”
【后记】
他选择为自己的错付出代价,他照顾了我一生。最后的最后,在长椅上,我靠着他的耳朵低昵:
“今世,我骗了三个人,来世,我不想在骗人了。所以,请寻找属于你的花园吧。”
望着残阳,看看手中的陶罐,看看身边的他…
我想哭,却还是扬起了嘴角,因为
青春再美,你总要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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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昔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