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有理由,但喜欢你不需要理由。在懵懂的青春年华中,我与你不期而遇,原以为那只是偶然,可后来的每每相遇,让我知晓,这——是缘。
我的人生中,喜欢过多人,但在那青春萌芽的时间里,我将一些归为仰慕。
我在13岁时,将我人生中对朋友承认的我喜欢的人的名字记在了心里整整一年,一年以后,我将这种喜欢归为仰慕。是的,我的确是仰慕。他的幽默,他的不拘小节,他的无私都让我倾慕。最后,我以仰慕终结了我的这种喜欢。
而后上了初中,又与第一个他分离,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他认为我生命中的陌生人。
后来,遇见了他。我将他的名字记住了整整三年。在将来,我的心里能否还有他,我不知道。坐在教室里,目不转睛的望着窗外,寻找他的影子,似乎成为了我那三年的习惯。这使我每次说到他的名字,或是从别人嘴里听见他的名字时我都会情不自禁的微笑。对他说我喜欢你,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我只敢在电脑QQ里对他说那些我喜欢你的话,我说,你到底怎么想的,你能否给我一点回话?能不能不要不说话?那一次,我忐忑了一天,认识到了情感带给我的不一样的感受。我几乎发了一天的消息让他回复我。我的初衷很简单,我要他回复我的问题:我喜欢你,你的想法是什么。或许我只是想让他回答你喜不喜欢我。可是他说:我不会耍朋友。我有些不知所措,最后发了个“哦”字。
现在看来,可不就是那么回事吗。两人相互喜欢了,然后呢?按照当下的情况,不就是要确立男女朋友的关系。可我真的只想让他回答你喜不喜欢我。
我不会后悔喜欢上他。
爱,说不出,也写不出,只有心里无时无刻的思念在向我表明,我喜欢他。
我也想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念,只是,一个人的想念,成为了单念,爱,在哪去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