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菲菲
大概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曾有过一个梦想——我想当一名作家。
我那时候不知天高地厚,不过是写了几篇作文,被老师当堂念了当作范文。老师夸我挺有“文气”的,我就觉得自己一定是相当有天赋了,并且决定以后当真要做个靠笔杆子吃饭的人。
我是真的喜欢看书,这多半受我爸的影响。他是个铁杆武侠迷,家里面一堆武侠小说,小时候没人带我,我就自己瞎翻,从野史小说看到名家著作,半懂不懂地倒也啃了下来。
那时候我只是单纯地佩服写书的人,或许是差距太大,倒从没产生过什么比较。直到上了初高中,见多了真正有才气的人、有灵气的文章,反观一下我那见不得人的穷酸文笔,我才幡然醒悟,作家这条路我大概是走不通了。
然而我到底是个不死心的人,天性里喜欢语言文字,那中文外语似乎也没差了。英语算是我的优势学科,于是我又琢磨着以后学几门外语做个翻译,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那时候我大概高二,对于未来还没有多大的概念,只是模模糊糊的有个想法罢了。
一年的这个时候,同样的春寒料峭。我上高三,裹着宽大的冬季校服,五十多个人沙丁鱼一样挤在不大的教室里。日历上分明的周六,然而黑板右上角的“倒计时XX天”却让一切都显得不重要了。语文老师在讲作文,记不起是苏锡常还是扬州市的几模,题里写了莫言领奖时的一句话:文学最大的用处就是无用。
我对于这句话是深以为然的。平日里听多了大人的一套说辞——“那些写文章的、画画的,有几个是能出名的?真等到出名了,一辈子也就过去了。”这话的功利性太强,而我以为,文学是不应当有过多功利性的——一个人可以靠文字赚钱,但绝计不能纯粹为了赚钱而去写东西。
这世上文采斐然的人太多了,不是每一个人都在做着文字相关的工作,他们分布于各行各业,靠着自己的专业强项赚钱吃饭,而不是将爱好作为职业。“文学”于他们而言更像是一个爱好、一颗不曾泯灭的初心。
我最终还是向我的高考成绩屈服了,没有走到翻译这条道上来。可是我依然很喜欢语言、喜欢看书,这于我的生活并没有多大影响。
蓦然想起毕业时语文老师送给我们的话,出自复旦大学陈正宏教授——史亦尝考,文亦尝校,答辩近了,犹思几度改论稿;家总要成,钱总要挣,奔走红尘,莫忘曾经是书生。
我们都是书生,写着属于自己的故事,或许无人问津,或许隐没浮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