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去丹麦,是十年前的事,我一个人单枪匹马在那里住上了一个月。在我需要厨房的要求下,公司安排了在NEASVED镇上的一个叫DenHostel的酒店,它在底楼有一个公用厨房。这个酒店历史蛮悠久,建立于1930年,如果我没有记错,是不是跟和平饭店岁数差不多大?环境很好,在酒店外面有一个一个小小的苹果园,我去的季节,苹果已经长得很大,但是还没有成熟,摘一个吃味道很酸很酸。据酒店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时候,苹果还很酸,只能用来做苹果派用用。酒店很干净,很安静,人很少。每周有洗床单被套的服务,除此之外,所有的都需要自助。
那时酒店还没有英特网. 公司IT给我装了一个SMS卡,可是在酒店里收不到信号,我捧着电脑,跑上跑下,跑进跑出地试哪边能接到信号,结果都站到马路上了也没成功。 一个人下班后没有英特网的情况下,在方圆百里看不到10个人的地方呆上一个月,我想起一部电影叫叫《荒岛余生》。当然其实并没有那么恐怖啦:)。
在到达那里的第一个礼拜里,我对自己有了两样认识,第一原来我是这么擅长炒菜啊,(可是边上却没有认识我的人看见:)。)第一个礼拜我就一共做过三次晚饭了,第一次,做了一个蘑菇炒猪肉,本来想还要炖个汤,煮个饭,结果因为时差还没倒过来,站在那儿一边炒菜,一边快睡着了,于是赶紧下了个面条,就着那盘菜,稀里呼噜地吃完,去睡觉了。第二次,我做了一个花菜炒鸡蛋和火腿,做了一个榨菜肉丝汤,闷了饭,吃的时候,觉得饭不够熟,边吃边想下回得煮时间长点。那一周的周六做了第三次饭。那天我睡了个懒觉,做一个早中饭,西红柿鸡蛋面,结果面条下多了,一个人吃却有两个人的量,只好捞出一碗凉着。晚上只好吃炒面了,菜是青椒炒鸡丁,没做汤,喝了点橙汁算了。当我捧着我的炒面,看着色香味俱全的绿色青椒炒白色鸡丁,由衷地称赞自己:“真是天才啊!”
那边的出租车非常贵,公司帮我租了一辆车每天接送我,可是被人接送需按人时间来,一点不自由,于是我跟公司借了一辆自行车,这样我可以骑着到处转了。北欧人腿很长,女式自行车都很高,一开始我都不敢骑,因为从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骑过自行车。而且,这个自行车的设计和我以前骑的不一样。刹车只有前轮有,脚踏板只能往前踩,不能往后退,没法荡车,得直接坐上去就骑。这种自行车在国外很多,但在国内好像没见过。
有一个星期六下午2点多钟,太阳还是挺晒的,我试着骑自行车出去转,刚开始很不习惯,在一个推着婴儿车的丹麦帅哥边上摔了个跟斗,回来一看,膝盖都青了。不过后来骑着骑着,就越来越顺,一路看着风景,骑到了湖边,又骑到超市买了一箱橙汁,又吭哧吭哧骑了回来。累了个满头大汗。
后来每天上下班都骑自行车,一路风景真是美,空气清新,还有海鸟当空飞。同事告诉我在附近的西南方向3英里处有一个城堡。我听了饶有兴趣,于是在周末骑车去找。结果我从中午出发骑了很久,路过了长长的海岸,路过了大片的农田,穿过了一个茂密的森林,可就是没有看到城堡。穿过森林的时候,我看时间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周围一片安静,没见一个人,忽然我有一点害怕了,心想如果再骑下去,回来的时候天就黑了,黑天瞎火的会不会迷路呢,万一有狼啊虎啊什么的怎么办,真是越想越害怕。赶紧骑车原路返回了。
一个人呆着,除了看书,就一直处于没事找事的状态。 那天洗完澡,照着镜子,发现自己前刘海太长了,要是在家,随时下楼剪一剪就好了。本来在来之前应该去剪短一点,可是当时想往边上梳一梳换种发型就好了,可是现在又觉得那样不好看。最后,决定自己弄一弄,拿起剪刀,刷刷刷,剪了起来,咦?很容易嘛,一点都不比店里差呀。挺有意思的。发现这是对自己的第二样认识。
然后我发现,丹麦很容易下雨,明明看着天气很好,但冷不防地就下雨了。本来想在超市买一个雨衣,但是找来找去都没有。于是我决定自己做一个雨衣。我在超市买了一卷食品袋,买了一卷透明胶带。连续几天下班回到酒店吃好晚饭,就开始做雨衣,我把食品袋一个个裁开,变成单张的塑料纸,再用透明胶带粘起来,再剪成一个前后两片雨衣的样子,再用透明胶带纸粘好。 忙了三个晚上,雨衣做好了。 但发现用不上,因为那里的雨每次下也就下个十来分钟。好么,难怪超市里是买不到雨衣的。后来我离开的时候竟然没有把雨衣带回来。现在想想满是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