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惊梦
夏夜,窗外下着暴雨,高三班的男生宿舍有两个人在私语,一个叫梅九阳的男生疲惫地蜷缩在被窝里,额头还搭着湿毛巾,一个高大威猛的男生坐在床头,不住地用手触摸躺着的男生额头。走廊里没有灯,黑黢黢的。因为难得休息两天,住校的都基本上回家了。
“九阳,怎么样,要不要喝点水?”王涛(高三班长)压低声音,在梅九阳耳边轻轻的说。
“嗯嗯,谢谢,咳咳咳……”梅九阳挣扎着想起身,可一米八的大块头王涛死死地把梅九阳按在床上。“别动了,没事的,吃了药捂捂汗就好了。”说话间,严峻宽伸手拿出洗脸盆的湿毛巾,拧干,仔细地擦着梅九阳的手臂,手心。
“这能降温,班长?”
“怎么不能?物理降温,烧退了,就不难受了。”
“班长,什么时候成医生了?”
“嗯。我是兽医,专给你这小野兽治病。”
“神经。”
“说吧,昨天是不是又掏鸟蛋了?”
“什么鸟蛋,哪有鸟蛋?”梅九阳声音很低,有点诧异。
“不掏鸟蛋,怎么就被风冲感冒了?”王涛邪魅一笑。
“昨晚上马红升你们在操场犄角旮旯干什么了,别以为我不知道……”
“没,没干啥……”
“都不是孩子了。”说话间,王涛的嘴已经凑到了梅九阳的耳朵边,喘息像清风一缕,吹得梅九阳耳朵痒痒的。
“痒,痒,痒。”梅九阳羞涩地喃喃到,歪着脑袋试图躲开往涛的嘴唇和眼神。
“好吧,睡吧,等你睡饱了再和你磨豆腐。”
……
夜雨滂沱,梅九阳可能是药物反应,眼皮都抬不起来,任王涛拿着毛巾在自己身上蹭来蹭去。梅九阳如坠云里雾里,完全失去了知觉一样,任王涛给自己揉着,捏着,像把玩一个面团……,梅九阳大脑一片空白,仿佛被人举上了云端,战栗地几乎喘不过气来,声音嘶哑的叫不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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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梅九阳,怎么了?怎么了?”几声轻唤,加上手臂的摇晃,梅九阳从梦中惊醒,趁着窗外走廊暗淡的灯光,梅九阳看到马彬彬惊慌失措地看着自己。
“怎么,梅九阳,又做噩梦了?”马彬彬关切的问着。随即提拉着拖鞋跑进盥洗室,把自己的毛巾拿了来,递过去:“给,擦擦,脸上都是汗”。顺势,用手背碰了碰梅九阳的额头,温度并不是很高,额头凉津津的,出了不少汗。
“没事,做噩梦了,影响你休息了,躺下吧,别着凉了。”梅九阳压低声音,接过毛巾,轻轻地对马彬彬说。因为他知道,马彬彬睡在自己的下铺,自己的噩梦又惊动了马彬彬,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马彬彬把毛巾递回去。“真的没事,没事吗?梅九阳,嗯?”
“嗯,嗯,休息吧。”
窗外下着雨,拍打着窗户的玻璃。马彬彬伸手给梅九阳掖了掖被子,站了片刻,就躺下了。
梅九阳盯着天花板,偷偷地把马彬彬的毛巾凑到鼻尖,突然瞟见对面上铺的刘剑锋在翻身,吓得梅九阳旋即又故作镇静地把毛巾搭在自己得床头。梅九阳呆呆地盯着天花板,身上已经被汗浸湿了,伸手轻轻的抽出自己的枕巾,尽量小心地又拭了拭头上的汗,并用一只手握着毛巾伸进被窝,试图搽一下身子。这时,他才发觉不妙,自己的下面黏黏糊糊,湿了。但梅九阳摒住呼吸,生怕动静太大,再惊扰了下铺的马彬彬,所以把擦拭的枕巾轻轻的放在自己床铺的里侧。
秋雨忽大忽小,轻轻地拍打着窗户,梅九阳直挺挺的躺在床上,尽量克制自己的身体,不要翻身。就算觉得裤头里黏黏的难受,他也压抑着自己,不要扭动身子,尽量不动。听着雨声,梅九阳睁着眼睛,心里一直在念叨着数秒,时间一点点地流动,希望早点天亮……
马红升是梅九阳高中同学,是一个体育生,其实原本是痞子一个。有次晚自习,一群学渣要扒梅九阳的裤子,被马东升看到了,帮梅九阳躲过了一劫。两个人虽然开始不熟,但一来二去,从高一到高三俩人算熟络了,梅九阳平时打扮虽不前卫,牛仔裤,花T恤,有点自来卷的发,那时个子虽然也不高,简直就是一个洋娃娃,白皙的脸上写满文文弱弱的秀气,所以刚进高中的时候,学校的学渣们就觉得不顺眼,总要找机会欺负他。
还好,马红升意外帮了梅九阳,所以梅九阳就和马红升走的近了些,从教室到寝室,潜移默化,成了朋友。
马红升是个痞子,可能因为喜欢,特别爱捉弄梅九阳,看着梅九阳无辜的样子,又大英雄一样地护犊子。梅九阳深知马红升心眼不坏,所以也从未生过气,觉得人都是保不齐的,多看优点。当然,马红升做了许多出格的事,比如当着梅九阳的面打……,和梅九阳在没人的地方比射程,钻电影院让梅九阳帮自己……。
也许,男孩子都这样吧,梅九阳在马红升的教唆启蒙下,逐渐成长,做了许多男孩懵懂无知时都会做的事,也成了一个男人。当然,成绩也有退步,好在梅九阳学习底子好,所以最后梅九阳考到了省城二类的大学,马红升后来倒是当兵去了,自此断了联系……
到底是年轻,不知这人世间,本就是寒来暑往,日出日落,人聚了又散。
96会(1)班教室,马彬彬四下张望,前面的座位空空荡荡的。心里说:梅九阳怎么翘课了,真不舒服吗?
“老大,梅九阳没有过来?”马彬彬压低声音,问梅九阳的同桌刘剑锋,手里还不自觉的转着钢笔玩儿。也许是思想抛锚,同桌用胳膊肘杵了一下,马彬彬这才回过神。
盥洗室:梅九阳正在揉洗衣服,昨晚的内衣,枕巾,单子,被罩,还有马彬彬的毛巾。
大学生活,可能就是这样吧,紧张的高三就跟打仗一样,到了大学,松得跟老太太的裤裆一般。各科成绩考试只要及格就成,保险拿到毕业证,如果有一门挂科,只能发肄业证了。当然,挂科的话也有补考机会,所以大学里校园生活相对来说,轻松许多。当然,学院里为了增加学生党适应社会的能力,就想尽办法激发学生的潜能,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社团,如文学社,美术社,体育社等等,当然还有学生会。
因为马彬彬爱下象棋,误打误撞和学生会主席刘大可(刘大可,本名刘奇)成了棋友,所以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学生会一员。学生会有什么特权呢,就是早上跑操过去迟一点,也没有关系,逮着也不会扣学分。因为这个关系,梅九阳也被拉进了学生会,只是在文学社里,作为一个小撰稿人。
说起梅九阳,倒也有几分能耐,虽然家是外地的,可是从初中都是喜欢写作文,并且文笔不错。一俊遮百丑,据说学习也比较好,学校的两块黑板报定期都有他负责书写,从版面到内容,写写画画,那也是别人比不得的,所以进大学不到三个月,就成了学校的名人。同时,个头也长高了,不再如高中时候那样文文弱弱了,也是被学生会遴选为后备旗手,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可以西装革履的打扮一番,然后亮丽登场,可梅九阳一直抵触。
【有些亲历抹去不是不愿,因为很多也不象岁月经年变淡那么简单。】
ps:其实一直纠结,马彬彬和梅九阳的彼此称呼,现实里直呼其名,觉得不好 直到看到一本书上说:“如果你对一个人有感情,你更喜欢喊他的全名。”所以,称呼才采用了彼此全名,才不那么生硬。
(初稿首发,难免有瑕疵,好文章都是改出来的,欢迎亲留言斧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