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崖结义:不求同生,只愿同死

第二十一章  蛤蟆与小狼

多年以后,站在行刑队的面前,齐远山不会忘记1917年春天,年方十六岁的自己,蜷缩在太行山深处的野狼谷,见到十六岁的秦北洋……

泪光闪闪的迷雾之中,那少年踢了踢死去的狼,向他伸出手来。原以为必死无疑,只待被狼爪掏开胸口,让自己看到自己心脏长啥样。这是梦吗?他紧紧握住秦北洋的手,两人竟像手指角力,彼此难以分开。秦北洋微微一笑,将他从地上拽起。

他闻到山花绽放的香味……活着真好啊!

秦氏父子掩埋了三具工兵尸体,拖着两头死狼,保护齐远山回到营地。洪宪帝的陵墓外观颇具雏形,墓道土建也已完工。是夜,三人架起篝火,将狼肉烤熟大快朵颐。山顶上一双双绿眼睛,不时嚎叫,看着吃狼肉的男人们。秦北洋抓起一支汉阳造八八式步枪,对山上打了两发子弹,赶走了那些吃人的畜生。

“总有一天,我会把那只想要吞吃中国的天狼星打下来。”秦北洋眺望干净透彻的星空,正南方有一颗明亮的星星,“二十八星宿中,南方朱雀七宿中的井宿,井木犴,便是一种巨大的野狼。”

二十八星宿、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种种,也是秦海关传授给儿子的。

“营地里还有几十箱弹药,足够我们把这些狼都打死!”齐远山换上一身干净军装,篝火照亮他的脸庞,目若朗星,双眉浓密,鼻梁高挺,虎虎有生气的少年,随口吟出一句,“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老秦阅人无数,早看出这孩子并不寻常:“你不是普通的农家子弟吧?”

“嗯,我是直隶正定人士,庚子年生人。”

秦北洋拍拍他的肩膀:“我也是庚子年生的,我俩同年,都是十六岁!”

“先父名讳齐重兵,早年跟随袁世凯出使朝鲜当差。甲午战后,袁世凯小站练兵,父亲便是第一批北洋新军的一员,屡立战功,官至清末新军第六镇步兵协统。辛亥年,父亲不想做大清的乱臣贼子,反对袁世凯逼宫而被暗杀。工兵团长是父亲旧部,收留我做了个小兵。家中没有其他亲戚了,只有个弟弟,早已离散,生死不明。”

“如此说来,你对袁世凯是恨之入骨?”

“嗯。”齐远山抹去眼泪,“话虽如此,但人家都当上了皇帝,我一个小兵又能怎样?你们要留下来继续修墓吗?那我也留下来,外面兵荒马乱的,这里反倒是个世外桃源。”

次日,秦氏父子开始制造镇墓兽。

齐远山不能进入地宫,只能在墓道口站岗放哨,以免野狼或土匪入侵。

在袁世凯的地宫内,秦海关又画出了“制兽九宫”——

第一宫:发愿奏表。老秦还是念了那份祖宗传下来的表文,在地宫中焚香祷告。听到那句“伏以帝德遍乾坤,中外睹中兴之盛,皇恩弥宇宙”,秦北洋就感觉恶心,想冲出去呕吐。

第二宫的设计,关于袁世凯其人——民国初年报业发达,各种小道消息花边新闻不断,包括大总统娶了几房姨太太、大公子与二公子的喜好,等等。南方革命党的讨袁檄文,也堂而皇之登在报上。再不济,从钱包里掏出块“袁大头”银圆,也能知晓其长相。

这画图纸的任务,落到了秦北洋头上。袁世凯最像什么?他在地宫的油灯下,思来想去了三天三夜,突然冒出一个东西:蛤蟆!

父子俩反复端详手里的大洋:袁世凯的侧面头像,肥头大耳,光着脑袋,后脑勺还堆着两层肉,嘴上两撇胡须,完全没有脖子,下巴直接连着军服……太像蛤蟆啦!

“金蟾镇墓兽!”

秦海关一拍大腿,就这么定了。把袁世凯镇墓兽做成蛤蟆,绝无贬义。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蟾是有灵气的吉祥之物。所谓的“三足金蟾”,传说就在月宫之中,陪伴嫦娥,因此月宫又称“蟾宫”。古有刘海修道,用计收服金蟾成仙,这便是“刘海戏金蟾,步步钓金钱”。做生意的供奉金蟾,蛤蟆嘴里放一枚铜钱,招财进宝,大吉大利。还有成语“蟾宫折桂”,比作及第登科。老袁要是知道由蛤蟆为自己守墓,说不定做梦都会笑醒呢!

不消数日,设计图纸已完成,一只威武雄壮的金蟾镇墓兽,跃然纸上。

第三宫:选材。秦海关去取灵石,当初选择在此处点穴,开凿金井,就是考虑到紧挨着灵石,可免去长途跋涉寻觅之苦。这一回,他没让秦北洋跟随,说这灵石的力量太强,不希望儿子在几年内接触两次。而他已五十多岁,也不在乎这把老骨头。

秦海关取得五斤灵石,安置于地宫深处。至于其他原材料,早已被运送上山。他们用了两个月,切割石料,铸造青铜部件。齐远山全程参与,干得不亦乐乎,唯独不能进入地宫。

第四宫:拼接塑形,设置机关。完全在地宫中进行,用去秦氏父子整个秋天的时间,等到第一场大雪降临,才完成金蟾镇墓兽的组装。

至于第五宫“种魂”,上山之时,军官就随身携带一个铁匣,装有袁世凯的头发与指甲,还有最爱的玉扳指。老秦将这些东西注入镇墓兽,果然金蟾有了灵气。

完成雕琢打磨的第六宫,春天的融雪又化了。他们已在山中被困整整一年,全然不知外头的世界,还以为是中华帝国洪宪二年呢。

第七宫:操控——金蟾镇墓兽相当听话。秦北洋每每看到那只大蛤蟆,就想象袁世凯变成了自己的提线木偶,好不快哉。

秦北洋与齐远山年龄相若,两人都读过书,尤其爱《三国》,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有一日,他俩上山打狼,各背两支汉阳造八八式步枪,带两百发子弹,腰间插着勃朗宁手枪。接连射杀三头狼后,两少年杀得兴起,追逐狼群进入盘山小道,竟然忘了时间。

路过一道岩石缝隙间,秦北洋听到有“吱吱”的叫声,以为是个兔子窝,便伸胳膊进去掏了掏,没想到掏出一只小狼。

原来是个狼窝,只剩下一只活着的小狼,里头还有几只饿死的小狼。估计母狼已命丧在他俩的枪下,这窝小狼也只得自生自灭了。

齐远山摇摇头说:“哎呀,这只小畜生必是活不成了,还是放回去吧。”

“可是……”秦北洋将热乎乎的小狼抱在怀中,看样子还没断奶,长得虎头虎脑,颇为可爱,竟然动了恻隐之心,“上天有好生之德,这小狼从未杀过任何生灵,我不能见死不救。”

“北洋,没有母狼的奶水,你如何能养活它呢?”

“营地里不是有几头我们抓来的山羊吗?原本准备打牙祭的,其中有只母羊还有奶水,我们试试看能不能用羊奶把它喂活。”

齐远山差点命丧狼口,对这个物种恨之入骨,看着小狼眼中的幽幽绿光:“诶呦!山羊看到小狼还不得吓死?”

“我爹说,我生下来就没了娘亲,是吃了母羊的奶水才活下来的。”

其实,秦北洋可怜这只小狼,正是想到了自己的出生,竟有同病相怜之感。

这是一处开阔的山坡,海拔或许有两千米,正对着底下巍巍群山,甚至能遥望五台山之巅的叶斗峰。只是夜幕降临,再也不见那晨钟暮鼓的佛寺丛林。

“啊,五台山!传说顺治皇帝就是秘密退位上山出家的。”齐远山不禁叹息,“古来帝王再威风,最终也不过如此。”

“我们不能再回去了,路上山道险峻,天黑看不清楚,若是狼群在半道伏击,我们兄弟俩都得葬身狼腹。”秦北洋给步枪和弹夹上油,给自己和小狼都裹上皮袄子,“好在已是暮春,晚上不会太凉,我们点上篝火,将就着过一晚,明早再回营不迟。”

“你爹会担心的吧?”

“他这两天在地宫操练镇墓兽,昏天黑地的,他估计都没感觉。”

齐远山看着莽莽群山:“北洋,到底啥是镇墓兽啊?”

“就是保护陵墓不受盗墓贼侵犯的神兽。”

“既然是神兽,哪是我们凡人所能制造的呢?”

“我们家族可不是凡人呢。”秦北洋又搔搔头笑道,“呸!这话儿,说得好像我们家多厉害似的,不过就是干工匠活的,只是有祖传的手艺罢了。”

“到底啥手艺,能教我学学吗?”

“咳!这可不是学堂里教的数学和英文。这手艺只能传给秦氏子孙,而且传男不传女。”

齐远山悻悻然地点起篝火,烤着今日打猎所得的兔子说:“是不是这玩意儿做好了,袁世凯的江山就稳固了?”

“鬼知道呢!也许他还没被埋进陵墓,中华帝国就亡了。”

爬到悬崖边,齐远山望着灿烂星空下的五台山剪影:“父亲给我起名‘远山’,因他酷爱天下名山大川。每年四月初四,文殊菩萨诞辰日,父亲就要上五台山进香,祈祷国泰民安。”

“嘿,我们一个叫齐远山,一个叫秦北洋,名字还挺般配!”

“曹操说:山不厌高,海不厌深!我俩是高山连着大海,天作之合嘞!”

又说起三国,格外兴奋,秦北洋当场背了一遍《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北洋,我最喜欢曹操了。”

“三国英雄之中,我最崇拜诸葛孔明。”

齐远山已然双腿下跪:“值此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之夜,我俩结拜为异姓兄弟吧!日月星辰加上五台山可为证。”

秦北洋也不含糊,放下怀中小狼,一并跪下,撸起袖子管,掏出匕首,在小臂上割了道小口子,鲜血一滴滴落入土中。齐远山接过匕首,牙关一咬,同样割了自己一刀。

十六岁,心智尚不成熟,容易被自古英雄好汉的事迹冲昏了头脑,什么桃园三结义,水浒一百单八将,瓦岗寨四十六友,杨家将的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小哥俩顿觉即将开创万世不朽的伟业。

“小生秦北洋。”

“小生齐远山。”

两人照着《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的那一章回,异口同声:“虽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国家,下安黎庶。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第二十二章 预告

袁世凯完蛋了,清朝复辟了!几十个士兵进去扫荡地宫,片刻后,一人飞奔而出,却不见人头,只剩双手乱舞的身体,腔子里往外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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