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我住在一个十平米的房间里,有一个小阳台。刚来的时候,房间里只有一张铁架床和一把生锈的铁锤,一目了然。我总是盘算着以我的薪水,能为自己的生活带来如何的改变。比如在阳台上种植盆栽,在房间里安装宽带,这些想法终究因为诸多考虑而作罢,或者拖延着。生命也因为虚虚实实的诸多欠缺,而始终单薄。
仔细想想,我从来没有如此彻底地独处过。一个人在附近的快餐店解决中晚餐,一个人在水果市场挑选新鲜的橙子,一个人在超市里买啤酒和牛奶,一个人喝水,一个人散步。这样一天又一天。玛婷达说,我已经成熟了,我只会越来越老。而里昂回答她,我已经够老了,而我需要让自己更成熟。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种。
我只有成为精神抖擞的战士,自己解救自己。
在一个傍晚,心血来潮地想自己做顿饭吃。下定了决心,结果什么都要现买。到便利店里临时买了电磁炉,电饭煲,大米和调味品。
回家便开始做。把西红柿切块,洒少许盐腌制,沥干后小炒,把鸡蛋打碎搅匀,倒入锅内速炒一分钟出锅;筒子骨洗净加适量水倒入锅内,伴100克青豆和20克生姜片炖40分钟,加适量盐出锅。
自己的做法,难登大雅之堂,但也自给自足。在物质上,我的确是个容易满足的人。
我钟情于这里的糕点房,会赶在六点钟关门前,买两块当天的栗子面包。老板娘是个性格直爽的本地人,总是搬一张桌子,一边督促孩子做功课,一边和我闲谈。她对生活的期望很简单,只求守住这个小面包店,看着儿子慢慢长大。
我一如既往地对她真诚地开玩笑,说我现在只想写小说,然后出一本书,做个高产出的穷酸作家。
这份工作有别于那些朝九晚五的白领。我不必在固定的时刻出现在某地以保证出勤率。我趴在床上看电影。看的最多是《边缘日记》和《猜火车》,少年时期的莱昂纳多充满活力和灵气,却总是混迹在迷醉的虚妄里。而戒毒不久的阿麦说,我得搞点新意思了。
我的新意思是傍晚的时候,坐在公交车站,看人来车往,假装自己是个过路人。我留意这一带出没的人们,大多是高中生和上班族。偶尔有无所事事的漂亮女人经过,穿黑色的窄身裙和简约皮鞋,手指孤单轻盈。相信每一刻都有邂逅爱情的可能。
我在小说里还未曾谈及爱情。似乎是虔诚地想把悬念保持到最后。
而它似乎是一直存在着的,如同某刻心潮的悸动。承认它,哪怕只是些微妙的感应。
公交车上那个猫一样的女人。我在她的身后注视她。她不会发现我的目光,也不会转过脸来。如此我们就可以继续下去。这就像我的爱情。暧昧的,中肯的,似是而非的。我已经忘记如何来分辨我的爱情。我失去了这个能力。
我对朋友说,我似乎能够对任何人施予感情。像拧开水龙头一般收放从容。不自欺欺人,不志得意满,不会有任何不可控的因素在其中。
十六岁的冬天。在家乡小城镇的长途汽车站。与心仪的女生告别。她又要去往遥远的城市,彻底结束学业开始工作,从此参与成人的秩序。或者后会无期,或者带着一身都市气息疲倦归来。
困守在这小城里的自己,心是封闭敏感,同时带着羞耻的。不允许丝毫的探测和怜悯。没有太多的话要对她说。只是想吻她。想记得她的唇。想留一片温情的花瓣,哪怕是飘零在记忆里。车站里人很多,她怀着少女的娇羞长久迟疑。勇敢地闭上眼睛,凑过脸去,轻轻吻她的嘴。薄软的嘴唇,似乎真的跟花瓣一样,芳香清凉。
最后还是因为年少的轻狂而分开。又继续和其他女孩子谈恋爱。车站里羞红脸的女生已踪影不明。小城里下雪的时节,到处都是回忆。一起倾谈的老石桥,温暖甜腻的烧饼摊,牵手走过的水果老街道。
应该是爱过的。纯粹的,不计后果的感情。始终不想对别人提起,那些完满过的细节。时间和叙述终究会让过往面目全非。曾经按捺不住的热烈情怀,也化为成长路上黯然的掠影。
诗人兰波说,爱必须重新创造。
十三
小时候的玩伴带着大行李箱搬进了我的房间。他过得不好。家里托亲戚为他找的工作,薪水却只够他的温饱。他说,耽误了一年的时间,终于忍受不了那间闲适的办公室,决定辞职。但是并没想好会去哪里。我说,你可以在这里住下来。
他开始抽廉价的烟。抽烟的熟练姿势似乎水到渠成。也好,这是个能说家乡话的人。
他零碎地告诉我这一年来的经历。挥霍无度,大半年的时间用来还信用卡。多年的腿疾复发,重新开始用药。因为短时间内无力在城里安置住宅,被女友嫌弃没出息。甚至和同事难以相处。受够了这种勾心斗角的小气日子。他有些率性地说。
他的睡眠不好,常常需要安神辅助药片。有时我们索性锦衣夜行,沿着门口的稀落街道一直往下走。当做是散步吧。房间里没有可供消遣的娱乐,散步便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只要行走在路上,心中便分泌出浓稠的安定感。也算是参与了这纷扰的尘世,在尘世一角各司其职。
我带他买彩票。教他在怎样的时机大胆出手。他在彩票店里兴奋地比划着,跟我说他的一些新奇看法,希望能发动我一起来钻游戏的空子,企图不劳而获。我笑着扼杀他,凡是你能想到的,相信都有人试过了。这貌似左右逢源的局,对庄家来说,不过是个势在必得的惊险擦边球。所以,你最好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消遣。
短时间内,我们不再保留时间的概念。常常在超市买来牛肉,鸡胸肉,萝卜,番茄和菜苔做杂烩火锅,然后喝酒至深夜。他的女友总是在晚上打电话过来,两个人隔着话筒争吵不休,听得出来那头是个很厉害的女人。他把电话摔到床上,不再理会。话筒里还在传出咒骂。一副斤斤计较的妇女口吻,诉说三年来受的委屈和窝囊,仿佛做了一笔亏本买卖,恼怒得不能自已。
他把钱包里的照片摔到桌子上,那是他们的合影。她笑容腼腆,从身后搂住他的脖子。三年的感情,比不上那个有车的男人。这次是下定决心要离开她。他说。
他把照片藏进行李皮箱的夹层里。也许他并不甘心。
他在我的宿舍里住了两个星期,也许更久。有时候和我一起修理电梯。他的头脑很灵活,始终思路清晰,总能够用我手里现有的工具,冷静有效率地逐一排除故障。这也许是他的天赋所在。可他之前的工作却是守在办公室里等待到点下班。
大概我们可以对换生活方式。让他来和这些不会说谎的机器作伴,日复一日,也让我就这样心无所属地漂泊下去。
我们有过一次激烈的争吵,为很平常的小事情。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因此发怒。也许是把他当做了信任的伙伴。我们冷战了很久。我把桌子搬到阳台做饭,他坐在床上一声不吭。直到我放下碗筷叫他吃饭。才默契地忍不住,终于一起笑出声来。两个年过二十的潦倒男人,那一刻仿佛回归了单纯。
最后他决定前往一个沿海城市。我把他送到车站。看着他上车,看着车子开远。回去的路上,在街边的便利超市里买了一瓶柠檬香的清新剂。购物容易让人快乐。
一路往回走,一边想着,又是我一个人了。这也许就是我的根本处境。时间给我的孤独加大了剂量。
温柔匪帮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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