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烈火流如银。
我向来感觉浑懵,反应迟钝,那个人人都说热得受不了的盛夏,我却似在那阵子里犯着迷忽,并不觉得有多么多么热。
这里是南方,家乡城。她用手机告诉我说,自己已经回来了,就在城中。我也很是惊喜,十几年未见,她居然从南方以南忽然降临。
绿茵广场,这个城中人心心念念几十年都知道的地方,当年仍很兴盛。在这广场靠边的一家饭馆里,我去的时候,她正与另一个我们都识得的女子,在夜灯初上的浓情中等着我。
微笑,甜笑,开心地笑,哈哈大笑。似乎随便一句什么话,或者随便一个什么话题,都会有笑。亲密无间,似乎永远无间。
据她的行程安排,此次将在家乡城待三天。她有一个叔叔,已在城中定居十几年了。她已与叔叔打好招呼,这几日就下榻在叔叔家了。
次日我继续上班。下班后,在我人生中仅有一次靠着河边居住的经历里,在我那稿纸满天飞的房间里,我带着羞怯地将她安顿下来,急切地走向厨房,平生第一次做饭给她吃。原来,为一个自己超级喜爱的女子做饭,是如此地快乐,又如此地兴奋。
也许那样的一个我,才是最有生活气息的时候。而那样的一个我,原是需要这样一个她才可以激发出来的。
我都忘了自己做了些什么菜式。今日想来,只记得有一个萍乡风味的小炒肉,一个油淋茄子,一个虎皮青椒。其他的,实在想不起来。
她嘬起嘴唇,大呼辣得过瘾。然后又带着嗔怪式的抱怨:太辣了!太辣了!!我一脸正色、毫无怜香惜玉之情地告诉她,作为一个地道的萍乡人,肯定是很会吃辣椒的。而检验一个人是否是真正的萍乡人,一是听听Ta说出来的话是否别具一格的“鸟语”,二是看看Ta是否能吃辣,能吃到多辣。我又向她传授经验似的,讲到自己初回这个城,也是不习惯的,然没多久就无辣不欢了。而且,今天,我这只能算微辣,已经下手很轻了。
她坐在我右手边的那个席位上,左边席上是我的新朋友。在这有些陈旧的三居室里,夏夜的河风穿过卧室吹过来,似乎我此前从未如此意兴蓬发过。我们闲闲聊着什么,偶尔我看着她们,她们又看看我。笑,只有发自内心真诚的笑。笑今朝有吃有喝,今夜有你有我。
她笑起来微微眯起来的眼睛,那可爱的小虎牙,还有在夜灯的照耀下显得有点模糊的小脸蛋,那用手抚着半边脸、朝着我一下子嗔怒一下子作势要打的娇憨,后来我一个人坐在原位上吃饭时,就会想起她的样子,想起那本畅销书的名字《谁的雀斑在飞》。
我想,也许第三天的那个夜晚,才是她此次行程的重头戏。
那年头,这座小小城中的第一家肯德基还没有开起来。似乎只有一个叫“麦肯基”的开在八一东路。然它的对面有家茶楼叫金海岸,是我有所介意的。而且,我们的活动中心在北桥一带,所以,我们选择了北桥河边人气最旺的“多美丽”等他,翘首期盼。
那一晚,一直懵懵糊糊的我甚觉奇怪,简直是理解不来。——为什么他不来?!怎么还没来?!他平时不是个婆婆妈妈的人啊!这太不像他的风格了!
大概一个星期多前,嗯,对了,也是一个夜晚,我和他两人互邀,去一个网吧。而我们之所以要去网吧,是因为她写了一封邮件给我。我已经在公司的电脑上打开过,看过了,里面有她的最近照片。——我邀他去网吧,无非是想让他看到分别十几年后她的样子,他爽快而欣然地答应了。
那是另一个更早之前的夏夜了。我,他,还有另一位男同学,我们三人齐齐走向位于八一东路的一个网吧。那年头,电脑还没普及到个人和家庭,一般只有公司、机构和网吧,才会有电脑。
我登录邮箱,输入密码,打开了那封信,然后站起身来,移屁股坐在了旁边的另一张椅子上,请他来坐主位,即这台电脑前正对着的椅子。我将手肘支在椅子的扶手上,撑着我的下巴,舒舒服服地向后靠着椅背,稍稍侧脸过来,像个母亲或姐姐一样,充满慈爱地看着他。而他,就势坐在正对着电脑的那张椅子上,笔直地挺着他颀长的上半身,脸上堆着他那招牌式的皮笑肉不笑,眼睛却以一目十行的速度对着电脑屏幕飞沙走石,眼神流转之处火星微溅。
我适时地起身,嘱他对她的照片进行双击,身上穿着天蓝色工作服、胸前佩戴着深蓝色丝带拴着的工作证,一脸微笑的娃娃脸女子,就在电脑里对着他笑了。那是我们共同的同学,共同的好友,有着跟我们一样的真诚、率性、爽快、热心肠。他那双锐利的抓人的眼睛,瞬间就捕捉了一切。
其实,他比我要更懂电脑。因为两年前,他就在电话里告诉我说,他的Q里有几百号好友的头像在列表里闪烁。我之所以要摆出一副教他的样子,无非是想让他能更堂皇地看清她的照片,而不至于不好意思。
那另一个男同学,已然是个已婚男人,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的那种。他完全一副作陪的样子,根本都没坐下,在网吧的地毯上轻轻慢慢地踱来踱去。
他很快就看完了,退出了我的邮箱。我于是顺便带他去了一个聊天室,回看了我与她的私聊,关于聊到了他的部分。——一切的一切,只是想让他更了解她,以及她对他的感想。
写至此,忽然想起了一句流行了很久的网络语:—— 你这么热(狼)血(心)心(狗)肠(肺),你妈妈知道吗?!
夏夜的风,在晚上十点之后,有点凉,又还有点燥热。我们三人又走回在了八一东路。他竟然开了句玩笑,说她的胸(家乡话是说“奶”)好小,像个旺仔小馒头!我心下一惊:原来这么短的时间里,他锐利的眼睛,关键是去透视她的胸了!嗷呜!!!
他接着又恶补了一刀,关于我的胸,说:“她的嘛,太小!不像你的,有这么大!”在家乡方言里,说“胸”这个字为“奶”,实在是太敏感,太令人血脉喷张。我的脸上立即涌起一阵燥热一阵潮红,在夜色中的街道上,我穿着一件黑色无袖衫,一条灰色铅笔长裤,蹬着黑色中高跟鞋跑着追着他打。他咧开大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继续铺展开他那招牌式的皮笑肉不笑,在前方小跑着回头:“来呀!来打我呀!”
他又曾经常在我晚上有点饿的时候,在电话的那端大口大口嚼水果,梨汁、苹果酱汁非常饱满的声音充斥我的耳膜。有时候又告诉我说,他正在整理书籍,将曾在某党校进修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撸一撸。我一边在心里嘲笑他装腔作势,另一边又赶紧向她打报告,告诉她只是表面上他看起来贪玩,花花公子,其实还是蛮勤奋好学、追求上进的。
我想我这支炽热的电灯泡,差不多可以隐退了。因为我最大的贡献和作用,是将这两人能够重新联系上。而关于邮箱、信件、照片,这不过是就着水流的方向将它们朝着水渠的前方引一引。只差这一个晚上,我就真的大功告成了。
所以,在她为了保持美好身形、或者根本没有心思放在吃上面的时候,我一边电话不断地催他快来,一边嘴里不停地嚼东西。我俗不可耐地大口嚼着,用舌尖挑剔翻搅着塞进了牙缝里的残渣,一边像个生了七八个娃的中年妇女,大声而努力地几近怒骂他怎么这么婆婆妈妈,太不够意思!不够兄弟!不够朋友!
在我不停地吃着嚼着,上了好几趟洗手间,又去洗好了一堆水果做好准备,陪着心猿意马、一直温柔莞尔的她偶尔逗乐傻笑,……如此煎熬地等待后,他终于来了!
这家伙,竟然穿了件美不胜收的短袖白棉布衬衫,有非常不起眼的暗花纹。炎炎夏夜,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在此后茫茫人海茫茫人生中,我再也没有见过谁,穿白衣有比他那晚穿得更漂亮,穿得更优雅,穿得如此令人惊心动魄。他看起来也是心猿意马,将一米八的身体尽量折叠在临街窗户下的那张椅子里,说着一些七七八八的话,那双从来都是飘忽不定的大眼睛,又像中了邪一样乱瞟,我心下暗笑:这两个人!………
我又心下不禁暗暗高兴,总算不辱使命,促成了这一对的美事。在他们看似东扯一只葫芦西扯一片叶的交谈中,我悄悄地撤退,退到旁边的金鹏通讯,下了楼梯到了一楼,站在街边的一棵树下为他们守候着。耳朵边响起从里面飘出来的歌声,那是林俊杰的《就是我》:躺在星空下的草地上,心事全都摊开给你看,满天星星睁大眼睛盯着我………
终于,他们大概聊完了。两人下得楼来,向我走近。站在那棵树的阴影下,就着从那店里照射来的灯光,她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件新衣,也是无袖的黑色短衫,要送我当礼物。我却是胸大无脑,唐突毛躁得很,什么礼物也没给她准备!除了慷慨收下,真诚说谢,我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到的火车站,是如何经过安检,也许已然被他们给我的快乐晕醉了。回想起来,徒有深刻印象的是,我与她、他一起,我们仨人,像三棵活力最当年的树,站在月台上吹着夏夜的风,无限美好,无限年轻!她温柔地、如愿地、知足地甜笑着,靠近在一根柱子下,听着她男朋友调侃她最好的女朋友,今天怎么穿了一条花裤子,这么薄又这么花哨,几性感几,屁股后面的内裤都看得到!………
她最好的女朋友听闻之后,猛的又像杀猪一样跳起来,笨拙的嘴里说不出一句反驳的斗嘴话,只是兀自在夜色中的月台上,追着她心仪了十几年的男孩子一边跑一边生气地骂。
她静静地站立在即将离别的一根柱子下,眼前的铁轨清晰可见,铺向远方。夜色中,一条花裤子追逐着一件胜雪的白衣,绕着她静静站着的柱子周围转圈,一个爽朗的年轻男子笑声,和着一个“银铃”般的嗔骂声,在她耳边别是一番风味地回荡,回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