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忘的是那个曾走进你生活,但却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又悄然离开的。
(图片源自网络)
十年前的某一天,刚刚迈出小学的校门,转而进入了另一个校门,面对众多陌生的面孔,自己不禁怀念小学时光,还记得那是一个燥热的下午,班主任例行开班典礼,每个同学自我介绍。可是唯独一个同学不在,说是因为胳膊骨折了,我心想这是有多不安分,刚开学胳膊就骨折。一星期后,见到了这位骨折君,外表清秀,笑起来很好看,浑身偷着一股书生气,显得有点单薄,这也许就是我第一次对他的印象。
随着时间推移,他完全打破了我的印象,我看到的只是另一面的他,虽说身材不算健壮,略显柔弱,但是篮球却打得不错,那个时候都觉得打篮球的男生,无论长相,都是很帅的,他却是其中一个。在那个时候处于一种懵懂的状态,总是认为喜欢某个人是因为他们身上存在某些我们没有的,譬如他数学很好,而我数学总是倒数,他朋友很多,而我却只和自己性格相投的玩。这是因为这些,让我对这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尤其是在我座位排到他后面时,这样就可以多看他几眼,看到他在做什么,我也开始做什么,就是这样,导致我自己后来的数学成绩提升很快。
可是要知道默默喜欢一个人是一种煎熬,明明喜欢却不敢说出来,听到相同的名字都会下意识紧张,我觉得我自己都有点神经质了,甚至我把自己所有的密码都改成了他的生日和我生日的结合。在他生日时我会默默写贺卡,过节时我会偷偷送礼物。他不是不知道,可能感觉我们不合适吧!于是一直到毕业,那句我喜欢你始终没说出口。高中和大学我们都在不同的地方,只不过还有联系,但是也很淡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忘记,可能那是自己第一次喜欢的人,也是喜欢最久的那个人,以前的记忆历历在目,每次想到总会心酸。
好朋友总是会问我,这么多年怎么还记着,人家都已经有自己的家庭,该忘了就忘了吧。是啊,有人总是时间会淡化一切,可是怎么我的记忆力如此好,什么都没忘。毕竟那是我喜欢十年的人,也是我说了十年生日快乐的人,怎么能轻易忘记。可能在他看来,这些已经成往事,没什么记得的意义了。十年的时间花费在一个完全不懂得你在想什么的人身上有意义嘛?我也总在问自己,我觉得是有的,不是他的存在,我可能觉得心里不踏实,因为总惦记着一个人,会让你觉得自己不空虚,心是满的;也正是因为他走在前面才让我不断的去追求,不断的前进。
对于我而言,初次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难忘的,是因为那个人让你心思变得细腻,让你生活多了一丝色彩,以至于悲伤着他的悲伤,幸福着他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