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是一部快20年的电影了,大致的情节是在美国工作的大陆青年许大同的孩子因为爷爷用了中医传统治疗方式——刮痧给弄了一脊梁紫黑色的伤痕,美国文化认为他虐待儿童,从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的故事。电影最终是团圆结局,个人和制度的矛盾解决,孩子回到父母的怀抱。
这电影N年前看过,都说是文化冲突,这是个大话题。这次观看我更关注细节,比如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孩子的意见是空白的。医生发现痧痕,报告儿童管理局,然后律师、法官逐一登场,就因为看到这个证据,就认为父亲虐待了孩子,还找出各种佐证,让孩子远离恐惧与伤害。然而电影里没有出现孩子的意见——作为当事人,不应该第一时间被问询或者让他来说出情况吗?孩子像制度和家庭中间的物件,被他们来回争抢,却不能发一言。或许这是编剧故意如此,借以引起情节冲突。在我了解的某一个历史时期,西方确实就是这么干的。曾经有一段时间,欧洲殖民美洲时期,因为发现那些部落的生活实在太糟糕了——卫生不好,饮食不洁,更谈不上教育——在当时的欧洲人看来,他们像动物一样活着。他们觉得部落的人生活的太惨了,应该被纳入文明世界。所以他们强制把一些孩子——大人宁愿死也不离开故土——强制离开家庭,去文明世界生活。结果呢,他们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回应,多年之后,那些在文明世界里生活的孩子陆续回到故乡,他们并没有感恩欧洲的帮助,反而觉得他们干了一件让自己痛苦的事。现在中国的父母也有类似的行为,以孩子不懂事为理由,剥夺孩子的选择权。哪怕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孩子从小没有真正替自己做主,小的时候逆来顺受,稍微大一点,就出现所谓的青春期叛逆——其实不是叛逆,是他有能力之后终于想要自己做主了。如果一直不叛逆的,表现为没有责任心——当然,又不是我要这样,为什么我要替别人的事负责呢?一个没有自己做主的人,是不会有使命感、责任感的。
第二个细节是听证会上,儿童管理局的律师为了打赢官司,用了谎言来误导法官。管理局的官员说打赢官司不等于事情做对了。赢了不等于对了,这真值得叫人深思。我们现在的竞争都在讲赢,不要输在起跑线上,赢在XX,有谁会问这么做对不对。赢可能是一些指标的领先和奖品的获得,对却是以整个生命为参考。我们常被教育正确的做事,却很少有人去学习去做正确的事。什么事才是对人生而言是正确的?做容易的事很容易,做正确的事太难了。因为要有智慧,要懂得选择,要明确自己的人生方向,要克服自身欲望和社会喧嚣的干扰,或许还要经历漫长的时间,一直走在正确的路上,确实不易。但正因为不易才难得,这么好玩的事情比什么考试都值得去努力一下。
简言之,尊重孩子的选择,然后让孩子走在正确的路上,那么即使有那么一点冲突也不要紧。冲突就像风雨,总会过去。而且走在风雨里,说不定还会另外一番滋味,人生没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