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使我们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但同时稍不留神,也可能误选了与品牌商品高度相似的山寨产品,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一瞬间如鲠在喉,心生不爽。假如买回的是山寨衣服,即便质量较差,尚可勉强穿用。倘若买了山寨食品,价格不高的情况下,大多数人就可能直接扔掉或者发个朋友圈吐槽一下。当然,有关部门对山寨产品也曾严厉打击,大力整顿,但效果有限。这个打不死的小强,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经济学里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定律:劣币驱逐良币。在铸币时代,当那些低于法定的重量或者低于法定成色的劣币,进入到流通领域之后,人们更倾向与将那些足值的良币收藏起来,最后良币将被驱逐,市场流通的就只剩下劣币了。同理,如果任由山寨产品肆意横行,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还会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将品牌产品挤出流通领域,到时市场经济就会陷入无序竞争的可怕“怪圈”,试问何以收场?
山寨产品为何会出现,乃至大量涌现市场上?可能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生产环节上,一些不法商追逐暴利,铤而走险。我们都知道,一个新产品问世,必然离不开产品研发和设计阶段,这一阶段往往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单从财力来讲,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产品投入市场后,前期的投资需要数年后才能收回。山寨厂商以中小企业居多,财力有限,无法承担上述费用,于是模仿,抄袭品牌产品便成为他们最直接、最便宜、最快捷的发家致富手段,在暴利的趋使下,他们不惜违法犯法,铤而走险。
二是流通环节上,部分经销商熟视无睹,非法获利。曾有央视记者暗查发现,正规出厂的娃哈哈营养快线每出售一瓶,经销商获利只有1元,而如果卖出一瓶山寨营养快线,经销商则可获利2.5元,利润是正规产品的两倍多。我们以每箱15瓶,每个经销商每月售出1000多箱山寨产品来计算,这样利润就很可观了,经销商将获利4万元左右。在如此高利润的诱惑下,有的经销商就会产生选择性弱视,对山寨产品视而不见,甚至心安理得的明码出售。
三是监管环节上,个别监管部门职能不清,严重缺位。山寨产品的大量出现,固然有生产商追逐暴利,经销商非法获利的原因,监管部门监管不利也难辞其咎。目前,尽管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大打折扣。如果法律这只独角兽失去利爪和坚牙,它即使看起来再威猛庞大,也不足以使山寨生产商为之胆寒,更何谈慎独自律,择善而从?
为了有效杜绝山寨产品的泛滥,我们需要从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监管环节全面诊治,综合施策。
一是执法部门要重拳出击,铲除山寨的滋生土壤。一直以来,在打击山寨产品的过程中,存在违法成本低的诟病。一些生产企业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收拾好摊子再开张的土办法,导致屡次打而不死,死而不僵。这就要求执法部门灵活应对,改变策略,既要打蛇打七寸,打到违法生产者的痛点,让其真正产生切肤之痛,更要治病必除根,彻底根除病灶,将山寨产品扫地出门,清除出市场。
二是消费者要擦亮眼睛,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消费者维权途径不畅,维权意识不强,间接助长了山寨产品的层出不穷和山寨生产商、经销商的嚣张气焰。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敢于向不法商贩说不,平时购物后要注意保存好小票、收据、发票等凭证,在免日后权益受到侵害之时,拿不出应有证据,使自己陷于被动地位,给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权益得不到申张。
三是监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增强肩负的使命责任。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这就要求发挥“看得见的手”作用,对市场经济施加合法干预。监管部门可以多部门联手,共享资源,共同出击,通过联合执法、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切实提高管理效能。同时,行业协会也可以加强自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清除害群之马,不让山寨企业有一丝生存空间。
产品安全从来都不是小事,它心系百姓安危健康,关乎经济平稳运行,关系社会和谐有序。日前,山寨产品日益成为威胁产品安全的致命毒瘤,毒素已开始在肌体蔓延,如不及时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当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出妙手回春的良方,注入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消费者主动维权、监管部门大力监管的针剂,方可切实提高行业的信任度,百姓的安全感,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