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打球,因為一場誤會,開罪了一個朋友,有些懊惱。
雖說是無心之失,但還是滿心歉疚。“不解釋”原則再這種情況下已然無效。
之所以願意去不厭其煩地解釋,因為感覺到對面也是個認真的人。“話不說不明”,既然發覺有誤會,而且是自己負主要責任,那就應該有一些態度,積極的態度。
解釋過了,也道了歉,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希望一切如倆人對話里說的那樣“翻篇了,不再提。”
生活中偶爾會遇到這樣的事,或者因為表達不清,或者由於理解偏差,或者二者恰巧兼而有之,就難免出現“曲解”的情況,造成誤會。
解決問題的態度,取決於“在乎”的程度。有的朋友會說:你做的對,不必解釋;有的會說:你做的對,解釋的好……怎麽做都會有人支持有人反對,所以通常要看的只是:啥事和跟誰。
之前說過這樣的理論:“信我的,不用解釋;不信的,解釋也沒用。”可真的到了諸如家人、親朋、朋友,恐怕還是會去努力解釋清楚,把傷害降到最低,一切只因為“在乎”。
所以,我的朋友,當你遇到身邊有人願意跟你解釋的時候,請放低姿態,打開心扉。道理大家都明白,他願意對你說那麽多,表明他在意你的感受,在乎你的態度。
留一點空間給彼此,留一分餘地給明天,為在乎你這個朋友的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