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架构安排
2.经济权益相关条款
清算优先权:大部分是投资人获得优先清算金额后,最后仍按各股东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清算价格:约定以一定比例的投资额加单利或复利计算清算价格
反稀释权利:完全棘轮34.57%;或加权平均反稀释58.76%
领售权:
行使领售权条件:无领售权条款36.05% 以估值为标准28.89% 以时间+估值为标准21.23% 以时间为标准13.83%
行使领售权主体:仅持有一定比例股权的投资人:78.98%,行使主体中必须包括创始股东(或其委派的董事)的投票21.02%
赎回权
触发条件:
义务主体:
回购价格:约定投资额+单利、约定投资额+复利
回购方式:约定公司和创始人承担完全连带责任58%
创始人承担完全连带回购义务,以创始人持有公司股权为限63.89%
优先购买权共售权/(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转让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
优先分红权:大部分无优先分红权50.12%投资人优先分红权上设定一定年利率,大部分是5%到10%之间
3.控制权益主要条款
4.其他常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