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
帮助人们看破生死、了脱生死、超越生死一直是佛教的重要价值,如天如维则禅师所说:“夫参禅学道无他术,只消痛念生死事。”中峰明本禅师也曾说过:“古人有参禅无秘诀,只要生死切。”高峰原妙禅师亦云:“生死事大,无常迅速,生不知来处,谓之生大,死不知去处,谓之死大。只这生死一大事,乃是参禅学道之喉襟,成佛作组之管辖。”明代憨山德清大师在其著作《梦游集》里写道:“从上古出家本为生死大事,即佛祖出事,亦特为开示此事而已。非于生死外别有佛法,非于佛法外别有生死。所谓迷之则生死始,悟之则轮回息。”
《坛经·机缘品》里对佛教的生死观有一段经典的描述:
觉曰:生死事大,无常迅速。(玄觉禅师说:生死才是大事,而且无常变化很快。)
师曰:何不体取无生,了无速乎?(慧能大师说:为什么不体悟领受无生无死,明了这无常迅速的道理呢?)
曰:体即无生,了本无速。(体悟的就是无生无死,明了的就是无常迅速。)
师曰:如是,如是。(是这样,是这样。)
……
师曰:汝甚得无生之意。(你十分了解无生无死的道理。)
曰:无生岂有意耶?(无生无死难道还有意义吗?)
师曰:无意,谁当分别?(没有意义谁能分别它呢?)
曰:分别亦非意。(分别本身也没有意义。)
《中阿含经》、《杂阿含经》等佛经对生死轮回有很多推理与论证。(在我看来,佛学在宗教的同时也是十分深奥的哲学)佛家的生死观,为大众所熟知的便是轮回与因果,太虚大师在《中国之佛教》一文中论证说:“因为死亡不过是构成身体的物质循物理法则的聚散现象,生命既不限于物质,故吾人所造的业,不因身体死亡而消灭。吾人身死之际,业力便会自然而然的引自己转变为另一方向、另一形式,因此新生命又即产生。这种转换状态,佛家特名为轮回”。中道的生死轮回观,可谓佛家生命观的特质所在。从中道的生死轮回观来看,众生的生命乃因缘聚合、生灭相续、因果相续的流动过程。超出生死之道,在于“如实知见”,即从如实现察生命现象缘起的实际中去发现。“缘起性空”这一佛学根本理论教导佛教徒认识世界的本质,从而看破生死,而轮回与因果理论则教导信众此生行善弃恶,解脱六道生死轮回之苦。
2、婆罗门教
婆罗门教认为灵魂受其生前所作的善恶言行——“业”的支配,往三等去处,称“三道”:若生前行善,按婆罗门教规修行,敬奉神明,修习智慧、知识、苦行和瑜伽,死后上升天界或梵界、真如界,永不复返,称“天道”;若生前只是按《吠陀》的一般规定生活,行善不作恶,死后先入月宫享乐,然后再生于人中,为印度四种姓中的前三种人,名“祖道”;若生前作恶,死后入地狱受罚,之后生为四种姓中最低贱的“旃陀罗”或动物、植物。前二道称善道,第三道称恶道。如《布列哈特奥义书》所言:“依照一个人的动作和言行,他成为这、成为那,因此他的来生是:一个善业的人成为善,一个恶业的人成为恶。由净行而得净,由黑行而得黑。”因此,若按婆罗门教的奥义修行,控制物欲,以苦行、瑜伽调制自心,向内认识自我,便可永断生死轮回,超出三道四生,死后进入解脱、极乐的永恒境界,这种境界称“涅槃”,是当时印度多种宗教共同追求的人生最终归宿。《广林奥义书》称“认识梵者,直升天界,达到解脱”。
婆罗门教亦倡导信众向善(基本所有宗教都是如此),而且勾画了死后的生活,对其信众具有现世生活指导及临终解脱生死的作用。
3、道教
道教超越死亡主要是通过具体的技术、仪式。第一种是“尸解”,在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里就已经有“尸解分形”、“尸解仙人”的概念。通过“尸解”,使得肉体本事死而复生,从而能够连同灵魂一起获得永恒与不朽。第二种是“度亡斋醮”,通过斋醮中的灯仪、水火炼度仪、诵经仪等度亡法事活动,破除地狱,超拔罪魂冤灵,从而使亡灵超越死亡,乃至飞升仙界,永得长生。
在今天看来,道教的生死观有很大的迷信成分,不过它所包含的返璞归真、合理节欲、虔心向善、虔心修道等很值得学习。而且道教所说的道士“尸解”成仙,是为了说明生命是可以穿越死亡之门而获得新生的。这样一来,死亡就变得不再可怕,反而是一件美好的事,这可以使人们豁达地看待死亡,具有临终关怀的积极意义。
4、犹太教
《旧约·约伯记》写道:“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出来如花,又被割下,飞去如影,不能存留。”(个人认为这句话很像东坡的“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我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人死亡而消灭,他绝气,竟在何处呢?海中的水绝尽,江河消散干涸;人也是如此,躺下不再起来,等到天没有了,仍不得复醒,也不得从梦中唤醒……人若死了,岂能复活呢?”这些都表现了人生的短暂性与死亡的终极性的观点。然而,《但以理书》又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以赛亚书》说:“死人要复活,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中的啊,要醒起歌唱”,这和《约伯记》里所说的:“人若死了,岂能复活呢?”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对此我也搞不懂……)
总之,犹太教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是通过对耶和华上帝的绝对信仰和敬畏完成的,如《以赛亚书》说:“耶和华上帝已经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传道书》说:“你只管去欢欢喜喜吃你的饭,心中快乐喝你的酒,因为神已经悦纳你的作为。你的衣服当时常洁白,你头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在你一生虚空的年日,就是神赐你在日光之下虚空的年日。当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日,因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劳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凡你手所当做的事要尽力去做,因为在你所必去的阴间,没有工作,没有谋算,没有知识,也没有智慧。”这表达了我们常说的“活在当下”的积极观点。
5、基督教
《新约·希伯来书》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罗马书》说:“叫我死的乃是罪”,继承了《旧约》对人的必死性的观点。接着,《但以理书》说:“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哥林多前书》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
基督教认为,一方面,不仅人的身体,而且人的灵魂也是有罪的、必朽坏的,另一方面,在世界末日,人的复活不只是灵魂的复活,也是身体的复活。《马太福音》也写道:待末日来临时,“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原罪说、死人复活、末日审判是基督教信仰的重要内容,这也使其信众对死亡坦然接受。
6、伊斯兰教
《古兰经》第三章说:“每个有生命的,都是应尝一死的。”这句话也表明了死亡的必然性,由此告诉信众不必害怕死亡,只视它为必然来临的东西。不过,伊斯兰教认为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终结,只是从今生过渡到后世的一个阶段。这是伊斯兰一个很重要的基本信仰:相信在世界末日,每个人都会复生,并在真主的跟前接受审判,审判的标准是每人在今世时所作的善恶为准:如果某人是信仰正确兼且行善,这人就会得到天园的赏赐;相反,如果某人不信真主,恶绩昭彰,所得的将会是火狱的刑罚。如《古兰经》第三十四章所说:“不信道的人们说:『审判日不会降临我们。』你说:『不然,我凭主发誓。它必降临你们。我的主是全知幽玄的。天地间微尘重的事物,不能远离衪;比那更小,更大的,都一一清楚记载在纪录中。』以便他在复活时报酬信道而行善的人们。这等人将获赦宥和优厚的给养。竭力反对我(真主)的迹象以为已经成功的人,将受痛苦的刑罚。”
在我看来,各大文明都有共通之处,宗教上的生死观亦然:死亡同时意味着新生,我将其总结为“死不足悲,来世可追”——宗教抚慰人心的强大力量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