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闺蜜阿庭.

“我对你,只是纯友谊的喜欢。”

2017.8.16      星期三    晴


文/雨霖.



一.

我有一个男闺蜜,叫阿庭。我喜欢叫他老丁或者小庭子,听起来比较好辨认。

阿庭比我大一岁,从小学就认识了。

本来我们是水火不相容的冤家对头,后来他却阴差阳错地成了我唯一的男闺蜜。

我敢说,除了陈先生,我最喜欢的就是阿庭。


二.

先列举一下他小时候有多恶劣吧。

我们是同桌,他拿着木杆铅笔在我手边扎来扎去,一个不小心就扎到了我手里,我疼得叫出来,大拇指流了血。

我小时候算是那种学习好品德好各种都好的乖乖学生,所以我毫不犹豫的打小报告到了老师那。

老师把他拎到办公室,训了很久。

天生性格问题,我居然在看到他被可怜兮兮地训的时候心生了一丝怜悯。

这是其一。

其二,他回来之后,过了几天,我在校车上神神秘秘躲躲藏藏地写了一整张纸的信,当时大家可能都觉得是情书,内容已经记不太清楚了,但我还是记得,最好笑的是我在结尾加上了一句:

“看完撕碎丢到垃圾桶里去。”

也难怪,这句话足以证明这封信有多么像情书。

因此我跟阿庭传了近两年的绯闻。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踮脚尖附在阿庭耳边叫他哥哥,说阿庭别生气了。

现在想想挺可笑。


三.

后来就是,小学快毕业的时候。

当时我有人格分裂症,经常自己扮演两个角色在同一个本子同一篇日记里,以两个不同的语气说话。

一个欢乐外向,一个阴沉冷漠。

当时有喜欢的人,全都写在那个本子上。阿庭中午午休的时候翻我的日记本,放学大吼杨雨单恋啦杨雨单恋啦。

我起身追他,我们满教室跑,他一边跑还一边贱贱的大吼,杨雨单恋别人啦。

我气不打一处来,简直想撕碎他。

快毕业了也改不了我爱打小报告的毛病,于是我坚定不移地把阿庭偷看我日记的事情告诉了我爸妈。

我爸妈带着我,晚上九点多跑到阿庭爸妈开的茶店里,控诉阿庭的罪行。

我听着阿庭被他父母吵,看着阿庭掉眼泪,我也哭了,我跑到阿庭面前给他擦擦眼泪,对他说,阿庭你别哭了,你看,我刚刚买的彩色卷纸胶带,送你一个,你别哭了。

阿庭止住了哭,阿庭爸妈用怪异的眼光看着我,我爸妈也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当时小,不知道他们的眼神什么意思。大了一点之后,我妈告诉我,当时是我要他们去找阿庭父母的,结果到头来我叛变了,变成了阿庭那边的人,去安慰阿庭了。

安慰阿庭的是我这个“罪魁祸首”。

后来,我就改掉了打小报告这个毛病。


四.

阿庭上了初中之后总是逃课逃学,出去各种混社会,到处交女朋友。

我说真的,看到觉得挺好笑。

因为我上了初中之后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我本来就早熟,但是比起初中的那群人,我比他们都小一岁,所以我只能早熟。

我的早熟让我更加觉得阿庭混社会是挺好笑的。因为就连我这个上了初中以后成绩也不怎么好的人,都觉得现在阿庭还是应该学习。

我没跟阿庭说过。

我们寒暑假都会聚一次,在图书馆这种地方。我一般都会装文艺一样的去图书馆,但是那个小图书馆里的书早就被我翻烂了,大图书馆又太远懒得去。

所以我们每次两个人聚,都是在小图书馆,我拿点以往看过的,觉得值得再看的书翻一翻。

他来图书馆,不看书,戴着耳机打游戏。


五.

前几天阿庭问我还记不记得小时候我给他表白的事。我敷衍的说不记得。

他说我肯定记得。

我死倔着说不记得。

他叹了口气就说好吧。

我舒了一口气,这个话题终于被我终结了。

讲道理,小时候的事情简直不堪回首。我也不想再提起,只好让它烂在心里。


六.

小学,清明节总会组织去烈士陵园扫墓。

扫墓走路的时候,阿庭对我说,别拉手了,拉水杯。

说来也巧,小学换了三次班主任,我跟阿庭都有扯不开的缘分。

比如不管班里的人从38人变到19人与否,阿庭一直站在我旁边。

就像低年级扫墓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拉手都是男女朋友才干的事,所以我们拉我的水杯吧。

我握住他水杯的一头,他握住另一头。

小学老师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学校组织出去的时候,一定要拉好旁边人的手。

我们偏不,就拉水杯。

我至今还记得我和他大声唱的歌。

“走,走,走走走,我们水杯拉水杯,走,走,走走走,一同去扫墓……”

是的,这首歌被我们改了。

当时唱到一半我们就笑出来了,那么严肃的扫墓,我们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当时也真够没心没肺了。


七.

然后,就是现在莫名其妙成为我男闺蜜的那个阿庭。

阿庭变了,他不再是那个纯真的阿庭。

但我依然喜欢他,朋友间的那种喜欢。

即使阿庭再怎么不纯真,我们之间的友情也一直是纯真的。

阿庭是我兄弟,是我男闺蜜,是陪我走过童年的男生。

我能说,我爱他,他是我最可爱的男闺蜜。

即便我最爱的是陈先生,也不影响我爱我的男闺蜜阿庭。

我们之间是最纯粹的友情。

愿你一切安好,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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