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武汉其实也没有那么热,坐在树下的横椅上我倒是有些渴,毕竟和你讲了那么多,我三天的话语吧。其实是我不是很适应这种交谈吧,你所问的,我讲几十句也讲不出来主旨;我想讲的,你突然打断,我又欲言又止。不过我依然很开心,这种见面有多难得我还是知道的。
时间倒回一个小时前,我应该还是很快乐的,但那会儿树下的我应该是忧愁的。如我手中的烟一样在没有打火机的存在,只能依靠上一支的燃体去传递。它或许是有思想,知道两个同忧愁的不适合在一起久伴,燃的很快,不过我很上心,一根一根为它们传递火焰。那瓶水我也喝的很快,对矿泉水也讲究的人来说那瓶400ml的怡宝是我下肚最快的一次。
横椅上我想了很多,也纠结了很多,最终算是被你说服吧,我决定阴魂不散,这可能很适合我,那种偏执狂到极致的人就应该很擅长这种。
1:11我终于打通了那个可以让我进门的电话,时间很巧,111。我蹲在门口,等待着开门,我确实是累了。门开了,狗和他同时出现。他是已经睡着被我吵醒了,又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房间。
这时候,我只有狗,但思绪的感染使我感知不到它的存在。我陷入一个人的世界中,我努力使自己冷静,又冷静,烟又再次点燃。我好像还好,我最终这么定义此刻的状态。事实上,我习惯了这么定义自己,因为我实在想不到其他通透的词来概括。
一根烟的燃灭,使我不得不续上另一根。在我点烟得时候,它扑到我的腿上,望着我。我下意识的在它面前按下了打火机,吓唬它的意思吧,让我现在想我也不知道那种脑残得行为是为了什么。它没有让开,反而凑近了,燎到了它的胡须,那种焦味一下散发出来。它居然很感兴趣,并用舌头去触碰,去品尝那种味道。当然,我很确定只是燎到了它的胡须且每天特供狗粮不断,好吧,我得承认它可能是想吃肉了。
沙发侧边放着的风扇风力很足,虽然我不是很热,也很享受。翘着腿,抽着烟,继续陷入一个人的沉思,它好像不愿。像某种既定的存在被忽视磨灭,它叼走我的拖鞋,咬着我的脚趾。它很成功,让我眼里只有了它,我对它继续讲着我经常说的那句话,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你再这样我煮了你。它不以为然,反而很兴奋,冲我叫了两声,又卧再了我脚边。以往的这个时间,它是在陪我熬夜中睡在了旁边的地上,今晚确是在不停的向我诉说着什么:难得的焦味,我的晚归打扰到了它,或许它知道我今天要走,分外舍不得。我抚摸着它,它很乖,安静的趴在我脚边,甩动着尾巴,一副怡然的样子。
它还是睡了,在我的脚边,耷拉着耳朵的样子可爱极了。这么多天,我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看着它。我和它好像失去了很多,每每在它黏着我的时候,我总是很讨厌它。手机和睡眠是我的世界,它好像就是某个蚊子一样,我那会儿想。万幸的是,它还是如此粘我,总是展现这么好的一面给我。我继续望着它,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我和它是如此的像,它把英魂不散演绎的如此成功,只可惜我有更高级的感情认知,和它的区别又很大。
离别在我的思想里是两种极端,十里长亭送离别,不及汪伦送我情,天下谁人不识君。那我走的就是悲了,可能是很早的记忆中就充斥了各种离别,且在那会儿还无法接受,所以泪水会从记忆中流到现在。这也是我怕别人送我的缘故,不争气的眼泪也不想感染别人。这也是我还好的佐证,算是伪证吧,深夜扪心自问一下其实那里都不好。
难免的事情不需要多纠结,这是我想的,缘分这东西也是如此奇妙,离别再会,离别再会,说不定某天在缘分的萦绕下又再相逢了。
时间短暂的停留在了03:12,60s的停顿让我得知这个存在。夜还是很深,不过夏季的黎明来的很早,它不会让我等待太久,我也依然期待,期待你和今日的太阳。但是我要走的路还好长,变故好多,只愿我会好一点,再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