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的名字。
“朝圣”代表的是一个人的信仰和信念。
一位退休的酿酒厂销售员工 沉默寡言 不爱说话
和妻子莫琳因为儿子戴维产生了很大的隔阂
之后 他与莫琳生活平静
但感情疏离 日复一日
一天早上,他收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信
很不幸,奎妮患上了癌症
经过复杂的心理斗争以及受到加油站女孩的鼓励
他决定徒步走到贝里克
他相信只要他到了奎妮一定会活下来
于是,65岁的他开始了一个人的旅途
旅途中,他回忆儿时的遭遇
回忆他与儿子之间相处的各种不愉快
并反思他作为父亲的不尽责和不合格
回忆他与莫琳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以及后来因为儿子产生的矛盾
他回忆、反思、思考
他好像又活了过来,不再是以前那个他了。
他到了贝里克 而老友并没有因为他的到来
存活下来
但是 一路上的经历
让他懂得了表达和倾述
莫琳也因为丈夫的突然决定 从不理解到换位思考
文末这样描述两个人的重新开始
get到一句很美的情话
来自于莫琳的心理对白
“她和哈罗德凑合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