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申请,受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依据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考核计划通知书要求,计量认证评审组一行4人于2017年4月22日,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进行计量认证地址变更现场评审。评审组采取检查实验室、查看文件及档案资料、现场提问、报告验证、现场试验、授权签字人考核等形式,以及通过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执行情况、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实验室环境条件控制等内容的检查,重点对我中心地址变更后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移动新场所的符合性以及变更修改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请项目涉及的仪器设备、检测环境条件等进行了现场评审确认。
评审内容:
(1)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评审条款要求对我中心进行评审,重点评审地址变更涉及的环境条件和仪器符合性确认。
(2)通过审查我中心的质量记录,对我中心的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3)对我中心申请的4类30个参数进行了能力的评定,重点评审受环境影响、设备影响的项目能力的确认。
(4)抽取部分项目进行了现场试验考核。
(5)对授权签字人进行现场考核。
评审过程:
考察了我中心实验室及其检测设施,检查了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核查了检测仪器设备的配备、检定标识及其使用记录等情况,共查阅了10份仪器的使用记录和12份仪器设备档案。
通过观察、提问及现场试验等方式,考查了我中心的资格条件、组织机构、人员能力,共查阅6份相关管理和检测人员的技术档案,核实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考核了我中心的质量体系运行及结果质量控制等情况,查阅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质控计划及其运行记录5份。查阅了原始记录10份和检测报告共4份,核查了申报的检测项目及相应的标准3份 。
现场安排 4类9个参数的试验考核,参加考核的人员5名,实验内容为盲样考核、现场测试、现场见证等形式,考核项目覆盖了全部领域,涉及参数占申报总参数的 30%。对管理和检测人员进行了关于质量体系文件、标准和检验方法等方面的座谈。对2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现场考核。
评审结果:
1. 组织机构方面:我中心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组织机构基本健全,按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质量体系,质量体系运行基本正常。编制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质量体系文件内容能够满足开展检测工作的需要。有保证检测机构第三方公正性的措施。
2.人员方面:我中心建于2006年6月,现有工作人员14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检测/检验人员8名,其他2人。办公及检测实验室为固定资产,面积约496平方米。检测人员了解检测标准的相关要求,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范,制定了人员培训计划并建立了人员技术档案, 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基本满足目前开展的检测工作要求。
3. 仪器设备及检测场所方面:我中心拥有仪器设备37台(套),仪器设备配备基本满足其申请认证范围的检测工作要求,建立了仪器设备档案,实验室环境条件及设施满足目前开展的检测工作要求。
4.检测依据:我中心申报认证的检测方法标准中,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
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评审和运行符合性的评审结果:我中心于2016年5月发布和实施了B/0第0次修订的《质量手册》等质量体系文件,2017年3月修编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中涉及地址变更的相关内容。管理体系文件要素设置适宜、描写较为充分,程序文件间相关内容无明显矛盾,且制定了适宜的指导书,具有可操作性,各要素的控制要求基本满足准则的规定。2016年5月复查评审至今,共实施8人次外派培训,参加实验室间比对1次2个项目,结果1项良好、1项优秀。2016年5月计量认证现场复查评审提出的11项整改项已按时进行了整改;2017年2月分别进行了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提出的不符合或改进建议,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了整改,措施基本有效,建立的持续改进机制基本有效。进行了内部人员培训,开展质量监督、质量控制等活动。同时中心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机制,检测仪器设备状况基本良好,量值溯源途径基本清楚,各种质量活动基本处于受控状态,质量体系运行基本有效,满足准则的要求。
6.现场考核情况:现场试验9个项目,结果全部合格;2位授权签字人考核合格。
7. 评审准则条款符合性的评审结果:对照评审准则评审要求6个方面50条,其中符合项有41项,基本符合项有7项,不符合项有2项。
8. 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评审组建议批准的资质认定项目共4类30个项目。
最后评审组通过了市监测中心实验室资质认定地址变更现场评审。市监测中心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检测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检测技术水平,确保检测数据和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及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