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把寄养在我家的猫抱走了,让猫跟她得父母作伴。这是一只英短和蓝猫的混血,在我家呆了两个月长了一大圈。我还算喜欢阿猫阿狗的,只要不用我伺候它们,心气来了可以逗逗就好。
去年夏天我捡回来一只虎斑小野猫,养了半年,太祸害人就送到我岳父家了。在他家养了没多久也丢了,在农村阿猫阿狗永远就是个畜生。
我还养过一只雪纳瑞,岳母抱着孩子去遛狗,人回来了,狗给忘在外面也丢了。岳父家里原来还养过一只狼狗串,养了十几年的老狗。吃鱼刺扎的胃出血,还没死透就卖给收狗的了。我老家也养了一只狗,又瘦又柴,还不懂看门,我小舅总想把他宰了喝酒。
我很小的时候就觉得狗肉好吃,以致现在都觉得狗肉是美味,不过应该是没啥机会吃到了。那时候狗少偷狗多,要是谁家的狗不圈起来,敢在街上跑早晚会被别人打走吃狗肉。即使圈在家里,晚上也会有人给下药偷走。
还记得我同学他爸在当地化工厂工作,那时枪支管得也不严,只要是到了他们厂院里的阿猫阿狗,没有一个活着出来,全被打死炖了喝酒。
现在我们那也吃狗,我们村里就有个杀狗的,不应该是杀狗,应该叫烫狗更合适。把大缸里装上一缸滚烫的水,然后把活狗装到袋子里,扔进缸里盖上盖子烫死。据说这样狗毛就都掉得差不多了,可以连狗皮一起吃了。每次听到他们津津乐道的谈起,我心中总是堵得说不出话来。
我们家也养狗养猫,也没人对它们跟对人一样的感情。反正狗就是狗,猫就是猫。我舅爷特别喜欢养狗,现在家里还养了好几只跟他作伴。他就是一个老光棍,现在也差不多八十岁了。因为当年是地主崽子,一直也没娶到个正经媳妇,五六十岁的时候找了个带着傻儿子的老伴,后来傻儿子丢了,老伴就跑了。现在他就跟养的那几只狗为生。
他住在三间特别小的房子里,房顶上面盖着塑料布。房子已经没法修了,马上就要塌了的节奏,也没人敢上去修。每次下雨刮风,他也只能去别人家的门楼里躲风避雨。让他去敬老院他不去,他远房侄子有间空房让他去住,他也不去,他说怕死在别人家里。每个月领国家给的七十块钱,就等着死。
每次说起他的事情来,我都觉得他还是快点死的好。而且他现在已经有点老年痴呆了,有一次去赶集推着自行车,打完气就把车忘了。还有一次赶集自己都回不了家,恰好遇到认识的人给送回来了。最近电视上演《嘿!老头》,看的我挺感慨的,看来有时候还得有个儿子。
我在老家有个老哥哥是绝户,虽然有个抱养的闺女,可是闺女嫁了人就没多大指望了,大年初二因为肠梗阻就给疼死了。
得病后他被送到医院,医生说做手术,他舍不得花二千块钱。他跟老伴这一辈子就攒了两三千块钱,他要给老伴留着养老。医生给挂上吊瓶,他坚决把针自己拔下来。没办法最后送回家疼的在炕上打滚,从炕东头滚到炕西头,不到一天的时间就疼死了。
虽然说有儿子好,但是有时候有儿子也不见得管用。村里还有个大爷,倒是有两个儿子一个闺女,还有孙子外孙。可是得了偏瘫之后,老伴死了就自己一个人住,每天只能吃咸菜和干粮,喝点凉水。到了夏天想炒个西红柿自己都做不了,只能把西红柿放在案板上拍碎了,然后在扔到锅里,到街上去找个人来给炒一下。
其实想一想有时候,人并不比阿猫阿狗更有尊严。前年我老家有个邻居得了胃癌,吃着药去干劳务,每天赚四十块钱,坚持了不到半年就死了。临死前还是希望给还在监牢里的儿子留点积蓄。还有一个哥去年断了两根肋骨,还坚持去当建筑工人,风雨无阻,为给买了房子的儿子多还点债。
我是觉得自己是一个敏感的人,多数时候也理解不了别人的情感。甚至对自己情感的理解也不够多,我也不知道我回到那个环境中会怎么样?但是每次看到生活在农村的父老乡亲,我就羡慕城市里的阿猫阿狗,它们真的比人要有尊严。
大地一朵花
草夹竹桃在陡绝的
山坡的光里
垂挂在亘广
结实的空间
细小腐烂的晶石;
盐矿。
大地一朵花
在深峡边,一只大鸦
飞过,如此
一星闪,一颜色
被遗忘一若一切
坠失
一朵花
不为什么
一种献出
无人领受
流漓滴雪、长石、污土
《不为什么》——加里•斯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