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们分享一个我在网上看到的特没出息的事儿啊。
就一个小时之前呢,我特别想吃玉米,但是我懒得去煮,于是我就吃了一个橙子。
而吃完橙子呢,半个小时之后,我又想吃玉米了。
于是我就又洗了一把车厘子,可吃着吃着吧,我就发现我还是想吃玉米。
这种感觉就像我喜欢你,但是我以为深情专一的并不是我。
所以中途我又去尝试喜欢了很多个别人,可是最后我还是喜欢你。
前几天晚上打开衣柜,准备第二天穿的衣服的时候。
突然发现衣柜角落里挂着几件很久没穿的花花绿绿的短袖,我把它们搬出来挨个试了试,总还是觉得差了点意思。
它们大多是去年夏天买的,穿了半个月,就一直搁置在那里。
我是喜欢它们的,我打心眼儿里羡慕那种大花T、工装裤、再带点金属元素的酷girl。所以才在参考了很多类似风格的博主穿搭后,买下了这几件“风格迥异”的衣服。
想不明白,明明穿起来也不错,为什么现在突然就不喜欢了呢?
直到昨天晚上,再次打开衣柜的时候,我还是顺手拿出了平日里最常穿的那套白T。
那一刻,我好像突然意识到这是一种“偏好”问题。
我习惯了白T恤,运动裤,帆布鞋的调调,这种随意的风格仿佛成为了我的一种“标志”。
而对酷girl的追求和向往,不过是短时间的喜欢。
我们明明有很多衣服,却只穿那么两三件。
我们恋爱谈来谈去,喜欢的还是那么一类人。
《重庆森林》里有句经典台词:其实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
后来,我发现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人确实可能会改变,但那只是一种“短暂”的改变。
突然尝到了一个“新”的东西,因为它的“不一样”,因为它的“特别”,而短时间的以为喜欢上。
但时间长了,就会发现其实并没有真正喜欢上,或者说原来根本就没喜欢过这个新的东西。
喜欢凤梨的人,不会突然变得喜欢草莓。
某一天,当他偶然间再次吃到了一个凤梨味的饼干或者带点凤梨味的棉花糖,“啊,我还是喜欢凤梨这一种水果的”。
你看,人的本质其实不会发生改变,只是在优化和退化中不断反复而已。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人其实没有那么善变。
喜欢穿的衣服、喜欢吃的东西、喜欢的那类人都不太会轻易改变。
这也是两个人明明已经分手了,也有很大概率会复合的原因。
当他们再次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会找到最初那种喜欢的感觉,然后再次爱上对方。
即使不能继续,他也会成为你潜意识里的“喜好模板”。
无论是眼睛、鼻子、嘴巴,或者一个侧脸和背影,甚至是味道、脾气、为人处世,无论哪一点像他的人,相处起来,你都会格外多了一点耐心。
因为,人真的会反反复复喜欢同一个人。
十点差三分,爱你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