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人生有四季,我三十岁以前是植物大战僵尸里行动迟缓的僵尸,而三十岁之后,却是愤怒的小鸟里的被弹射出去的小鸟,还是比较胖的那只。
年少时有很多回忆,现在已经不去回想了,有时候我会问自己,人生中最好的时光是什么样的,是书剑蹉跎诗酒飘零的过去,还是儿女承欢膝下的将来。说起将来,人总是惶恐的,有那么多的未知想要体验,有无尽的渴望需被满足。
曾经憧憬过三十岁的样子,大概一身戎装,在伊拉克,在阿富汗,或是叙利亚,其实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要面对怎样的敌人,他们有血有肉,有家庭,有国家,有信仰,他们坚信自己的行为正确,但停不下屠戮的双手。
我也曾以为战争是人类进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罗马帝国的强盛,日耳曼蛮族的彪悍,维京人的冒险......都和战争密不可分,所以才有今天的欧美。
大概一袭风尘,在藏区,和保护藏羚羊的巡山队一起抓捕盗猎者。这是看完《可可西里》之后冒出的想法,那里有酒有肉,有激情,有无奈,有对大自然的敬畏,有对人性的考验。
后来,读完都梁的《血色浪漫》,觉得那才是我想要的生活,不必在乎将来,不用纠结过去,诗和远方,尽是他妈扯淡,生活,就是眼前的苟且。
过了三十岁,我把这一切都忘了,忘得一干二净。你感受不到时间的存在,午后的茶和书,日暮的冥想,月夜的锻炼,凌晨的习作,这种与我有着短暂陪伴却让人觉得时光漫长的岁月不经意地就过去了。
我们曾经在凌冽的寒冬里穿着单裤骑着车子在城市里穿梭,曾经顶着烈日走遍无人的街道,曾经在落木萧萧的日子里低声吟唱,那时,我们正值青春年少。
而今,我像绝境长城里的守夜人一样,几乎忘记了春天该有的样子,衰老是一步步逼近的异鬼,它让你的儿女长大,不受你对他们的局限,变得背离你的初衷,它让你为无力的老者担忧,担忧你在战斗中他们的孤独。
我曾经看过的大部分书籍也都忘记了,却忘不了加繆的《异乡人》,千百年来,人不都是这样活着,各有各的目的,但终归逃不掉宿命。现在,这个160斤的胖子坐在电脑前努力地回想,脑海里出现了老舍小说《五虎断魂枪》的结尾:
夜静人稀,沙子龙关好了小门,一气把六十四枪刺下来;而后,拄着枪,望着天上的群星,想起当年在夜店荒林的威风。叹一口气,用手指着慢慢摸着凉滑的枪身,又微微一笑,“不传!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