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肖增魁兄探讨[丛林]与[律法]
□乞 丐
莫要一听到[丛林]2个字就心生抵触
需知
无论到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可能脱离[丛林]
所谓[丛林]无非是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获取[利益]]而已——它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发生——或是蠢蠢欲动——并且必将伴随人类存续的全部周期
辅以[律法]——难道是为了让我们丢弃[利益]吗
不
那只是让我们追逐[利益]的行为更加斯文更加高效罢了
可见
[丛林]与[律法]并不是互斥的两极
[律法]与[丛林]统一于[利益]之下
[丛林]与[律法]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律法]不啻[丛林]伴侣
正是[丛林]要求的[律法]
也是[丛林]塑造了[律法]
话说...周围若不是[丛林]...我们干嘛要装备[律法]——齁儿贵滴!
大葱是令无数东北人欲罢不能的美食——可是单吃大葱未免显的太过生猛了些...
市面上的一款大酱名字超赞——[葱伴侣]——它既让我们尽享大葱的美味又为我们缓解了大葱那独有的浓烈刺激
显然
正是大葱要求的大酱
也是大葱催生了大酱的产品创新
我说...咱这顿又没有大葱...你干嘛把个酱碟子端上来——齁儿咸滴!
有一句散文诗般的比拟...不晓的是谁的原创:
【尊奉[律法] 人类由此走出了[丛林]】
翻译过来就是
【沤出大酱 俺们立马撇掉了大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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