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的那年
我叫吴梦凡,我爷爷终于有点眼光了。总算帮我起了一个还能看的下去的名字。
这同比于那些老年代他起的的什么“根”什么“娃”的狗屁名字可要显得时尚多了,而且这名字与明星团体EXO中的吴亦凡的名字只相差一个字,因此我也没少沾光,上初中的时候总有一些女生会时不时在小道暗处念叨这个名字,忍不住好奇便来看看我,但事实总让她们大跌眼镜,因为我长得真不咋好看,与吴亦凡差远了。 但谁让我那时如此单纯,从不在乎流言蜚语,从不喜欢装逼,因此我也没了许多烦恼。
我唯一苦恼的是我脸上的痘痘特别的有生命力,总是源源不断的绽放与凋谢,因此我也养成了爱扣痘的习惯,但绝不会至于毁容,只是在我脸上留下少许的疤痕。
其实长青春痘这还只是小事,留下的疤并不特别明显。我的左脸,眼睛下方三四厘米处还有一块大拇指大小的疤印,这让我严肃起来的时候有几分成熟质感。其实我的左眼还是个三眼皮,听起来是有几分奇怪的。但这都并非是天生,而是我初中时曾发过一场眼病,先是脸部遭遇病毒性感染,总会出现一些成块的水痘,后来传染至眼部,导致出现病毒性角膜炎,我也算因祸得福了,那三眼皮就是那时因为长期滴眼药水给腌出来的,而脸部好了之后就形成了一块小疤,但我的心灵是无疤的。依旧乐观单纯。
谁的年华没有一点豆蔻呢?我就当是岁月赐予我的礼物罢了。况且这并不影响我与女同学们的交往,我也就心如止水了。
我是一个文静且附有几分幽默情趣的男生,在我未上高中之前,我一直是这么固执的认为的,这点我的初中女同学们完全可以作证。
我家住在乡下,这点我并没有什么不满。我是家里的独生子,自然少不了父母对我的宠爱,事实上我还收获了一件城市孩子难以满足的礼物——一个快乐的童年。
当城市里的孩子在假期里整天要忙着去上各式各样的补习班时,我还是可以去田间小道上放荡不羁的同伙伴奔跑一回。对比之下我可谓是幸福至极了。因此我便没有必要再生抱怨了。
唯一的一所中学叫“蛮人”中学,在离家有三四里路的蛮人小镇上上,说到小镇不过是一条有些店面的水泥街道,但这已然很有意思了。因为好歹可以出村,去外面看看了。
蛮人小镇并非是那里的人都十分野蛮,这个名字的得来其实我也搞不清楚,我问过好多大人,他们都不知道,只说是以前就有的,一直流传下来。
蛮人小镇其实民风淳朴,这是一条典型的拥有着浓厚城乡气息的小镇,这里既没有大城市里面那种密不透风的钢铁围墙,也没有那种肮脏不堪的垃圾小路。由于近年来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加上城乡民众的辛勤劳动,这里建设的很快,到处是一体的新农村气象,街道不远处便有一个老人健身的小公园。
我每个星期一的早晨总会不吃早饭,骑着那辆我尤以为豪经过特殊改造得有点像山地车的破自行车,在老妈的唠叨声下乐此不疲的向镇上的“再来”炒粉店赶去。
我真的要承认开餐馆的人都是特别勤劳的。因为自己太好炒粉这一口,我总是去的很早,街上还是冷冷清清,其他小店还未见开门,大家还在睡梦中。天大抵还只是蒙蒙亮,东方还未翻出它那抹鱼肚白的光亮的时候,“再来”炒粉店的老板娘就已经开始准备早点了。她熟练擀面皮的动作我是从小看到大的。
“嘿!就来了啊”她笑着朝我打招呼。
“是啊,早起空气好!现在可以开动做炒粉吗?”我欣喜的问。
“没问题,你可是我店的老小顾客啊!稍等啊!”
“呵呵,好的!”我像个乖小孩一般静坐在馆内的小凳上。
我确实很爱吃炒粉,特别她这家店的口味我百吃不腻。小时候陪妈妈出来逛街时必点的早点便是她店的炒粉,其它什么饺子、汤粉一概不要,可能是觉得清汤淡水的东西吃起来既烫又不够味儿吧!所以我还是热衷于她店的炒粉,因为她总会特地给我加很多我喜欢吃的空心菜和酸菜。
当我刷刷的扫完炒粉要走时,她总会立马给我递上一瓶热牛奶,这是我一直在她那儿的早餐习惯,她总记得。
炒粉对我来说可谓是千年等一回,住校期间可再也没有这般待遇了,所以我特别珍惜,每个星期一的早晨从不错过。我的妈妈绝对有权相信我是一日三餐可以依靠炒粉过日子的,我或许算得上是一个吃货吧!
这里的乡土气息自然是不用多说,街道的中心便有一个路口,那就是去蛮人中学的道。沿路口往内走一千米便可入校,所以每个星期一很多离家近的学生宁愿选择走路去学校,当做锻炼也未免不可。
要说怎么证明这里乡土气息浓厚,你往小道两旁一看便可了,两旁皆是大片绿油油的稻田与错落有致的烟草田,向四边眺望,连眼睛都是极其享受的呢。我最喜欢骑着自行车在这小道上缓缓的游着,时常便能与路边某位老同学打声招呼。然后穿过那一大片老香樟树林子就是我们学校了。
“一入学校深似海,从此玩耍是路人”这是普遍初中生上学的感觉,但我不会,因为那时的我还是个童心未泯的男生,对陌生事物还是蛮感兴趣的。我是如此的老实,诚恳,成绩中上,又有上进心。
我不看玄幻小说,不会玩手机,更不会用QQ泡女生,不会去网吧玩游戏,不会抽烟喝酒,不会随口骂人。我会的只有认真听老师讲课,偶尔练练硬笔书法,画画。因此我还获得过几次学校举行的硬笔书法比赛冠军,这不禁让同班的个别文艺女生产生欣赏之情。因此我也被同学们冠上文静一词了,这事我可是毫不知情啊!,对于书法与画画的喜欢完全出于自己爱好,绝没经过什么后天培养,这无可厚非,我也不认为自己到达了何种境界,只是勉强还算入眼罢了。
因为我这等性格,倒是吸引了很多女生与我贴近,女数学课代表总是调侃我说:“你还真像个小女生呢!形不似,神似!”
“哪有,别这么赤裸裸的贬我好吗?”
“好的!”她笑盈盈的说。
事实证明我还有一个谦让的好品质,从不和女生计较,总是尽量忍耐她们,从不放在心上。所以男女同学犯错我肯定首先原谅女生。这不叫见色忘友,而是那时的我很纯情,呵呵。
我那时真的很文静,到现在我仍然这么觉得。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包括我的女同学们。
我不会打篮球,在这个尽显阳刚之气的男同学同胞中,我是异类,因为有几次他们扯我打球时我总会傻不拉几的把抢到的球传给对方球员,更让大伙无语的是:我投篮也总是投对方球员的框,当我进球的时候大伙顿时对我瞪白眼,就好像敌方是我亲戚似的。最后他们服了,只好说“嘿嘿!你干脆走吧!”他们把我踢了,我刚好一了百了,反正是他们叫我的去打球的,也不用死皮赖脸的嚷求他们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打好的!”也不会得罪人。正好继续保持我的文静。
数学老师也不会对我多说什么,只要我成绩保持得还可以,玩不玩是我自己的事!
事实证明我不是一个沉默的人,和班上的女同学聊天是我最大的乐趣。当然少不了我的旁桌——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