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下旬的一个中班,我正在监盘,班长巡检回来之后半开玩笑又带点严肃的说:你打焦的工具随便放,直接是不给人路走啊!要是天黑绊倒怎么办啊?我说你不是带着手电吗?怎么会绊倒呢?班长顺手在后屁股兜里掏出手电说:就算我拿着手电,我有照明,如果你刚打完焦,别人巡检经过好几根架杆时也难免会踩到或者绊了一下烫着怎么办,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再说我跟你谁也跑不了,你有没有注意到你打焦的时候架杆都会搭在栏杆上,这样路都会留出来,这样我们不管是不是带手电都不会被伤到。
后来我又跟班长扯了很多,好像自己在组织话语进行反击他说的话,其实当时我心里已经承认他说的话了,虽然我是每次打焦都躲着走,没有伤到过,心里就放松了对危险的警惕性。我也知道他说的事情真的发生了会带来很可怕的后果,不单单是担责任的事情,而是同事受伤自己心里也会过意不去,还让他们心理上受到伤害。
第二天例行打焦的时候,我就注意了那些打焦的工具,自己用过的打焦工具都放到过道的里侧,烧红的那头也远离过道,保证打焦的工具不占用过道,尽量不给过路人造成行走障碍和潜在的绊倒磕碰烫伤的危险。
通过这件事情说明事情在小,也应该值得我们去做,去深思,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生产无小事,善于发现潜在的危险,是对我们人身安全的重视,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同时也希望我的同事在以后的打焦过程中尽量的归置打焦工具,为别人留一条通行的路。也是为自己留一条安全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