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死了,希望这世界还记得我
文/唐妈
最近总是频繁地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我的第一篇日记写在一本橘黄色的软皮日记本上,巴掌大小,是一年级期末时得的奖品。我还隐约记得发奖那日天特别冷,我戴着一顶玫红色的毛线帽子,站在人群中瑟瑟发抖。从老师手中接过人生第一份奖励的时候,我还在幻想着要拿这个本子做些什么。事实证明,我从小就有了杞人忧天的毛病,因为这些胡思乱想都被哥哥的霸道和强权打碎了。
哥哥比我大九岁,算来那年应该也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年,我实在想不明白他当时为什么要逼着我这样一个字都认不全的小孩子写日记,而且每每把我写的内容批得一文不值。可是,他又不让我停下来,流水账也要写下去。年少时,我最害怕的不是父母,是哥哥。
如今那本日记早就不知道被我扔到哪里去了,上面无外乎写着哥哥今天带我滑冰了,妈妈今天买回来小兔子了之类的小事情。后来,我却越来越感激当年那个可怕的哥哥。是他,逼着我走上了一条正确的路。
从四年级有了作文课开始,我的每篇作文都会被老师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一直到高中毕业,都是如此。也许是大学的花花世界迷惑了我的双眼,也许是大学第一次的投稿就被打击到了气焰,我大学四年很少再碰文字,我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我还会重新拾起昔日之所长,躲在世界的角落里,写下心中的故事。
昨晚在灯下翻开了《鲁迅全集》,第二篇文章就是再熟悉不过的《孔乙己》,之前我对这篇文章最深的印象就是茴香豆,可见我从小就是个吃货的好胚子。时隔多年后阅读,我才猛然发现,心中想要写字的种子就是那时候种下的。
这些年读的书少,我早已忘记了传统文学中的厚重和沉着。再次遇到这些文字,我的感觉就像是遇到了失散多年的爱人,惶惶不可终日中找到了可以依靠的港湾。蓦然回首,才知道当年的那颗种子并不是死去了,只是埋在一个角落里,等着某一天生根发芽,破土而出。
2015年就是我破茧重生的一年,这一年永远值得铭记。
上了太久的班,过了太久没有波澜的生活,我很烦躁,但是找不到出口。一日老陕问我:“如果你现在死掉了,你在这个世界上能留下些什么?”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出答案。如果这一刻我死掉了,下一刻我就已经被这个世界遗忘了。我不过是一颗小到不能再小的尘埃而已。我想到我老去的那天,回首自己的一生,竟然是一片空白,那该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
那时候每日走路上班,来回差不多要两个小时,四个月后,我终于拿起了笔,写下了构思了四个月的故事。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新的世界。多半年的时间,我陆陆续续写下了将近六十万字,包括两部连载小说《假如爱有天意》和《六道轮回》。这换做以前,我是想都不敢想的。
之前有写过一篇文章,是说自己职场的一些姻缘际会的,名字叫《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这个题目我同样送给简书。当年看过三叔的一篇访谈录,他说,他当时将《盗墓笔记》发布到网络上后,就悄悄地躲了起来,悄悄地观察着有没有人来关注这些文字。我也是这样的心理,但是很开心的是,在简书上却遇到了一群十分可爱的读者。追连载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颇有点心浮气躁郁郁不得志的便秘的感觉,抓心挠肺,十分不爽。可是这些可爱的小狐狸们却一直默默地站在我身边,给我打气,替我加油。我经常深夜更文,半夜醒过来看一眼手机,总是能看到熟悉的身影在凌晨给我的评论。
我看不到你们的脸,不知道你们在哪个地方注视着我,可是,只要你们在那里,我就很开心。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厚爱和支持,大恩无以为报,只能写更多好看的故事来报答知遇之恩了。
那天看到keep上的一句话,大意是这样的:我们选择做这件事情,不是因为知道做了会有效果,而是相信,这么做,是对的。
开始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是不知道结果的。前路的迷茫无法破解,唯有努力地把握好当下这一刻,将这一刻做到极致,之后必然会在某个地方,某个时候,收获时间给予的回报。
对于文字这项神圣的事业而言,我不过是个蹒跚学步的稚子,我可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也会有迷惑会有烦恼,迷惑连载这条路是否走得下去,烦恼自己的文字为何无人问津。杞人忧天了一圈下来,我发现没有用,关注别人没有用。需要做的事情是,跟自己赛跑,跟自己较劲,每天都比前一天的自己好一点就好。
我不擅长写励志的文字,我只是想跟大家说: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然后就是现在。没有找到梦想和方向的,想想自己年少时想做什么?找到梦想的,恭喜你,前路漫漫,披荆斩棘方是王道。
新的一年,我将继续在简书这个给我温暖的地方走下去。我喜欢写故事,唯有写故事让我觉得自己是真实存在着的。三叔在写盗笔之前,已经有了2000万字的废稿,我才写了60万而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感谢上苍,让我遇见了你。简书,希望你的旷野生出参天的大树,我等屁民,也好乘凉。
2016,祝好。
胖子出镜,谁与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