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毛姆的第三本小说《刀锋》,一如既往地被毛姆的善于讲故事所打动。
在《刀锋》这个故事里,毛姆描写了青年拉里,因为在一次飞行战斗中年轻的战友为救他而死,受到很大的触动,开始思考人生终极目标和生命的意义,困惑于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恶与不幸。他从此走上寻求精神的自我救赎之路,不惜放弃青梅竹马的漂亮未婚妻伊莎贝尔,最终通过在各地的游历、追寻、冥想,悟到了将小我融入“无限”才是自我不断完善之路。
小说充满了哲思,毛姆以一贯的冷峻笔触,塑造了拉里,艾略特、伊莎贝尔、格雷、苏珊娜,苏菲等人物,这些人物,在拉里自我完成的道路上,或者影响了拉里,或者被他影响。人物性格塑造丰满,叙事之中穿插着哲理和思辨。在我看来,这本书比《月亮与六便士》和《面纱》更值得一看。
生命终极意义的探索--拉里
拉里这个人物,和《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斯特克里兰一样,为了追寻精神的寄托,而放弃了世俗的享受。但不一样的是,拉里是为了探究生命的终极意义,而找到了一条完善自己的道路,他生活在世俗中只为修行,不为享乐。
拉里因为战友的牺牲激发了内心的强烈愿望去探究人为什么活着?怎样的生命才有意义?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罪恶与不幸?一战结束后,他拒绝了长辈和朋友提供的有前途的工作,到欧洲各个城市游历,读了四年书,但没有从书中找到答案。
他下窑洞干肮脏繁重的体力活,到修道院住了三个月,在修道院找到了内心的宁静,但没有从上帝那里找到答案。
他浪迹天涯、四处游荡,到印度呆了三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印度的一个湖边,感受到了物我两忘,灵魂升华,小我融入无限宇宙的奇特感受,悟到生命的意义就是和“无限”的融合。他相信了轮回是生命的体验形式,不管是痛苦还是忧伤,生命就是一次接一次的体验。他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人最高的理想是自我完善。
拉里最终放弃了财富,不近女色,做了一个出租车司机,不为谋生,只为有自己的劳动所得之余,可以开着自己的车去做想做的事。出租车对他来说相当于僧人化缘的手杖和钵头。
从小说中可以看出,毛姆的思想深受东方文化和佛教的影响。他通过拉里之口,表达了西方追求物质享受的生活方式是错的,精神享受才是至高享受的观点。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感,只能从精神生活中获取。
成功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
毛姆在文章中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他们的性格,生活和命运都各有不同。毛姆在文章的最后认为他们都是成功的,因为成功对不同的人标准是不同的。
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虚荣,势利,醉心于和王公贵族、社会名流的社交活动,他如愿以偿成为了社交界的名流。伊莎贝尔,不能接受拉里只有精神没有物质的爱,选择了和实业家之子格雷结婚,虽经破产波折,最终东山再起,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苏珊娜靠和画家同居当模特为生,在拉里的帮助下,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拉里的童年好友索菲接受不了家人车祸而死的不幸现实,自我沉沦,游戏风尘,最终以死亡解脱。
而拉里的成功,不同于世俗生活里的成功,他完成了精神世界的探索,悟到了他自认为的生命终极意义。
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只要去执着追寻,总能达到自我定义的成功。这也是毛姆犀利文风之外的宽容之处。
刀锋锐利,越之不易
书的扉页上的题词,看起来有点难以理解:
The sharp edge of a razor,is difficult to pass over; thus the wise say the path to salvation is hard.
我将其译为“刀锋锐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救赎路棘”。大概意思就是人生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智慧的人知道在自我救赎的道路上充满着困难。本书关于“成功”的论断为这句《奥义书》中的名言续上了一个完美的结论:只要追寻,总能实现自我认为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