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活出生命的意义》里,弗兰克尔通过自身的经历,对集中营犯人的分析得出:犯人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自己内心的决定,而不单单取决于集中营生活的影响。因此,在精神的层面,基本上任何人都能够决定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
精神,是指一个人无论在何种情形下,都有自由选择思维和心态的权利,其核心是希望和勇气,是一种内在的力量。换句话说,即便丧失了选择环境的外在自由——环境完全束缚了人身自由,随时失去生命(如集中营里的犯人),也有选择如何对待当下环境的内在自由——思维和心态。
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过:“我只害怕一样——那就是配不上我所受的痛苦。”在集中营朝不保夕的痛苦生活里,有人悲观,有人麻木,也有人(弗兰克尔)忍受痛苦的方式是一种真正的内在升华。“正是这种精神的自由——任谁也无法夺走——使生活变得有目的、有意义”——弗兰克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