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路边月季和早桂花开的正好,香味一丝一丝,甜到发腻,和着细细的雨丝,空气糖稀一样的粘稠。林云撑着一把粉色格子的雨伞,伊藤洋华堂里买的,伞的边缘有一圈窄窄的白色蕾丝,陪着白色皮质曲柄,十分淑女。这雨和花不禁让人想起《四月物语》中松隆子在樱花纷飞中骑单车的场景,她眯着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无端陶醉。
“你今天,打扮的真不错。”对面撑着黑色大伞的琪琪走过来,神色暧昧的打量两眼:白色裙子,米色束腰风衣,脸上是恬淡的妆容,可谓是隆重了。脸上便溢出几分笑,嘴里找着话题:“你知道吗?今天李杰要来。”
伞缘的水珠啪嗒滴在地面,砸出小小的水花,在剔透的雨中,琪琪熟悉的面孔有了几分陌生。她们有多久没见了?三年?四年?她已经记不清楚了。她收起雨伞,琪琪赶紧用自己的伞遮住她。解锁,开车门,发动汽车,雨刷把落在玻璃上的落叶扫落。琪琪闪闪发亮的眼皮和漂染成黄色的头发拉远了记忆中的形象,电影明星般,只是不能开口,一张开嘴,那憋足的普通话,散发着咸菜酸馊味的口音,一下子又变成那个记忆中的干瘦野丫头,亲切无比。她当然知道李杰要来,这是她参加同学会的原因,不消说,琪琪也一样,她虽然极力掩饰,可那股兴奋太强烈,强到住不了嘴,不停向林云讲述那些老同学的近况。初中同学里,她还有联系的只有琪琪和小莲,并不是和她们关系多好,只不过家离得太近,读书时过年回家时总能遇见,后来不见面了,她们偶尔也会在父母的嘴里交汇,这条脆弱的线把三人联系到一起,情谊只比陌生人好一点点。
小莲把她拖到微信群里,她才知道初中同学要举办同学会,群里说李杰要来,她犹豫了几天,终究抵不过内心的悸动。初中真的太遥远,回忆变得模糊混沌,唯有李杰仍是亮晶晶的,珍珠般,在记忆浩瀚的沙滩上一眼就能找出。他学习特别好,不用花一点心思,回回考试都是全校第一。他长得也好,极明亮的一双眼,眼中仿佛汇集了所有的机灵,雪一样澄净,太阳一样耀眼,只看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眼。她以前老觉得他长得像六小龄童,每次看到《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就觉得那是他的分身一般。她守在电视前面,一遍一遍看《西游记》,编织着自己的青天白日梦。她们全班的女生都喜欢李杰,他在学校里,众心捧月般,所有人都围着他打转,老师,男生,女生被挤到远远的地方,和他说一句话能高兴半天。他们不过是些普通的农村孩子,就算学习好些,也是刻苦读书得来,从没见过如此天资聪颖的人,不单在学校里受追捧,整个镇上的人都知道李杰的名字,知道他考了多少分,拿了多少奖。“那孩子不是个普通人。”大人们纷纷赞誉。
她唯一受到过一次校园霸凌,就是在初一时,那会儿她是李杰的同桌。做了他半年同桌后,原来和她关系要好的同学都不理她了,这其中就有小莲,小莲和其他几个女生混在一起,拉帮结派,自称“蝴蝶帮”。她们各种针对她,说她爱带零食,垃圾全部堆在课桌里,抽屉里发臭长虫了;说她不爱卫生,从不带手绢,把鼻涕全揩在凳子腿上;又说她不爱护动物,家里专门吃些古怪的菜式,天天吃青蛙黄鳝麻雀。她完全被妖魔化,可是这流言仅限于女生圈子,男生那边没有丝毫动静,李杰还是天天和她说笑。她们慢慢变本加厉,班主任要大家买辅导资料,她把钱放在抽屉的包里,上个厕所回来,钱就不见了。她的钱只要放在书桌里,总会消失不见,而被排挤所带来深刻的羞耻感,使她失去了向老师告状的勇气。这种妥协被认为是胆怯,她的笔盒被女生们偷拿出来,各种文具在教室里被抛来抛去,钢笔总是在地上摔烂笔尖,她不停地买新钢笔,烂钢笔插满了家里的笔筒。直到一天,小莲把墨水泼到她的课本上,她终于生气了,一下子拿起剩下的半瓶墨水泼到了小莲的衣服上,把蝴蝶帮桌上的书抢过来撕了个稀巴烂,这帮人被她的孤勇震住了,反应过来后已经吃了大亏,站在那里呆若木鸡,她们都是差生,而且这事儿也不占理,哪里敢去找老师。隔天小莲的妈妈来找她,在校门口装模作样说了她几句,她当做没听见,小莲妈妈吓唬她说要去找她父亲,她冷笑一声走进了校门。小莲妈妈到底没去找她父亲,她们都害怕她父亲,何况找了又怎样?那几个女生好不容易买了新课本,终于老实起来,蝴蝶帮就此解散了。
到底是怎么和小莲和好的,她已经忘了。大概是因为小莲一次次的主动示好吧,大一的春节她们在街上偶遇,小莲好像早就忘记了那件事,一副她们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好朋友的口吻和她拉家常,那坦然的笑容让她都迷糊了,难道那次的霸凌事件是她的臆想?母亲催促了好几遍,小莲才依依不舍的放人,末了还塞给她一大袋桔子。后来小莲到她家里借过几次书,借《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八月未央》,为了壮胆,她每次都拉着琪琪一起来。这两本书最后她没让小莲还,这种书就像口香糖,嚼过一遍后就不想再吃,干脆送个人情。主要是她有几分可怜,小莲中考只考上了三中,没去读,去了县城的酒厂当女工,琪琪高中干脆没考上,家里也不想送她读技校,找关系送她去船厂上班了。她过的比她们好多了,也就不再记仇了。就这样,她们又有了联系。
路人行人稀少,被打湿的建筑物透着深深浅浅的黑,她一边看路一边看GPS,在小巷子中穿行。“小莲说她已经下班了。”琪琪全神贯注的看着车窗外面,深怕漏过。“那里,那里。公交站牌旁边。”
林云也看到了,公交站牌边站着一个女子,粉红色的棒球服,牛仔小脚裤,手里撑着一把男士的蓝格子大伞。隔得那么远,雨伞还罩着头,琪琪是怎么发现那个人就是小莲的?这难道就是友情的心灵相通?小莲上车后不住的感谢,语气太过献媚,倒让她有些尴尬了,这尴尬弥漫了整个空间,白色雪佛兰安静的滑过车道,车内也是一片安静,直到到达目的地,三人也没有再说话。
金色年华是市区老牌的西餐厅,高中那会儿她经常来吃,后来就不常来了,吃过的东西多了,黑椒牛排也变得不再诱人。这地方还和从前一样,金色的欧式装潢,那些闪耀的金色已经黯淡,玄关和走廊里摆着大盆的欧式绢花,金色和红色交织在一起,大朵的牡丹玫瑰,这里的一切都透着陈腐的味道,那绢花灰蒙蒙的,似乎拿在手里抖抖就能掉下来灰,林云缩回正准备搭上扶手的右手,把双手插进风衣口袋里。
包厢门口站着张超,当年的学习委员,他总是拿第二名,第一名从来是李杰,班长也是李杰,他当了三年的学习委员。张超发胖了,憨厚的五官被挤得更小了,据说他如今是镇上的村官,当了官真是不一样,一见面他就夸张的笑道:“哎哟,美女们来了。林云,难得你过来,蓬荜生辉啊!”当年的羞涩全然不见,林云疑心他见谁都是这么说,突然有点近乡情怯,迟疑的看着琪琪和小莲走进去。
“听说李杰来了?”她假装无意的问张超。黄色的灯光晒在灰色大理石地板上,光晕像一圈一圈的涟漪,飘荡到远方。
“是呀。就在里面呢。”张超挤挤眼睛,也许今晚他无数次回答过这个问题了。“刚才我们还在谈论你呢。”他为她拉开门,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她心怀忐忑的走进房间里。
出乎意料,人并不是很多,也就十多个人,围着长长的西餐桌,隔着熟悉又陌生的人群,她一眼就认出李杰来。他穿着白色衬衣,袖子卷到胳膊,零碎的额发盖住眼角,神情难辨。在他旁边留了一个空位,看样子是为她准备的,她缓缓走过去,李杰朝她笑了一下,帮她拉开椅子。直到她坐下来,人群才恢复声音。这个说着。林云现在可是大忙人。那个说着。今儿总算是破镜重圆。耳朵里声浪一波接一波,她仿佛都听不到。他低着头,不说话也不喝酒,忙着看手机。她瞟了一眼,仿佛是个当官游戏,屏幕上几个美女姿态迎合,旁边一溜儿字体,她看得真切,写的是‘妾身恭迎老爷回府。’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突然感到有些冷,做贼一样连忙收回视线,端起橙汁喝了一口。
“林云,你们公司现在还招人吗?”右手边有人问道,是个戴眼镜的女生,好像是副班长凌琳。记忆中的凌琳很清高,极少和她们一起玩耍,总是在不停的做题。初中毕业后李杰去了省城的名校,凌琳则是被家里送进一所昂贵的私立高中。那会《花样男子》正流行,她们穿着市高中肥大的制服,看着凌琳穿着西装配百褶裙,背着牛皮小双肩包,神气十足的走进偶像剧中的校园,心中艳羡无比。
“好像没有听说有招聘计划。”她转过头,那副厚厚的镜片遮住了凌琳的神情,但隔着镜片她仍能感受到空气中弥散开来的那股失望。以前凌琳是清冷且漂亮的,也不近视,如今变化真的有些大。
“我是学IT的。”凌琳笑道,“我们加个微信吧,你们那边要是招人,你可别忘记我这个老同学。”手机是簇新的苹果机,壳子上镶满了水钻,就是和手不怎么搭,这支手没做指甲,也没涂甲油,指关节粗大。
林云笑着拿出手机,痛快的加她为好友,她很高兴,“我一直都想去你们公司工作呢,真是羡慕你。”说完又有点不好意思,抿嘴一笑。
其实公司近几年已经不向国内招IT工程师了,大老板喜欢用印度人,专业扎实,薪资也低,就是上班交流时这些印式英语让人抓狂。印度人又老实,听话得很,平常住在公司的宿舍里,不逛街,不消费,钱全部攒着带回家,半年一波儿的轮换,人全部从印度分公司调来,付的是印度的工资,外加一点出国补助。中国人暗地里觉得少,印度人却欢天喜地,争着抢着要来中国出差。以前底下工厂的工人,总是从东北技校引进,这几年也不招实习生了,直接从越南的工厂里拉人,一次来500人,几个会英文的小组人把人带着,牲口似的干活,成本更低。这些话她定不会和凌琳讲,有个念想也是好的,工厂零零星星撤了开到了越南,这个中国区分公司招人只会越来越少。
“林云,你一个月拿多少?”对面有人发问,是个瘦高个,一笑嘴巴就往右边歪。她仔细看了看,还是不认识。旁边人哄笑道:“肯定比咱们高,跟你比,高十倍都有可能。”廋高个自己也笑了,“我这不是好奇嘛!”
凌琳在她耳边低低说道,“这是王波。”她回想了半天,总算对号入座了。这个王波好像当过体育委员,她记得他很爱打篮球,有次打篮球时把一个低年级的男生撞倒,那男生小腿骨裂了还送去住院。她想了想,“也不算高啦,跟搞金融的不能比。”王波发出哦的一声,不再往下问,这个谦虚的回答顺了人心,大家都知道你过的好,越是这样越是不能炫耀,不然就容易结仇了,这年头是互联网时代,要有个嫉恨的在网上传你的黑历史,就算不能伤筋动骨也会惹来一身骚。
她拿了一片面包,用餐刀抹上黄油,黄油很硬,总是不能均匀涂抹,她有点烦躁。李杰就坐在她身旁,安静的仿佛不存在似的,他以前不是这样安静的人,他们同桌的时期,他多么爱说话啊,在课间的间隙里,那些讲不完的笑话和闻所未闻的故事,她每次都睁大眼睛听他说话,那些话一字一句的记在心里,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丝毫淡忘,一切都像是在昨天一样鲜活。记忆中那个耀眼自信的同桌和身边这个沉默不语的男子重合在一起,两种不同的人格拉锯着,要裂成两半,暗恋的对象好像是个沙人,哗啦一下被扯开,砂砾流泻一地。她几乎要跳起来,她想象过他带着女朋友过来,神气十足的和同学们聊天,一如十几年一般那般耀眼,她做好各种心理准备,却没想过会是这样,就是直接变得陌生而已。
小莲坐在长桌尽头,她看不见她的脸,只能听见她的声音。“李杰,你还记得我们不?”语气格外娇嗲。
旁边的男子抬起头,认真看了过去,语气中有几分不好意思。“张超我一直有联系,也是他叫我参加同学会的。”说罢他看向张超,对面的张超露出宛然一笑,两人仿佛是笑傲江湖中的刘正风和曲洋。他把目光转向小莲,老实说道:“除了张超和林云,其他人我都不怎么记得了。”
小莲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满满都是扭曲的嫉妒,这表情让她五官活泼起来,隔阂一下子就没了,林云仿佛看到了那个摔她钢笔的初中生小莲。她嘴唇上还沾着几点意大利面里的肉酱,红艳艳抹了口红似的,她的内心似乎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支配,之前的拘谨消失不见,那薄薄的嘴唇中终于吐出嘲讽。“也是,我们这种小人物,你怎么会记得呢!”
李杰有些不知所措,他无意伤害别人,这种指控让他难受。他明白,同学会不过是一个让人失望的过程,大家想要的,他已经给不了。所有人想看到那个天之骄子般自信无畏的自己,可是那段岁月已经离得太遥远了,到省城上高中后,他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得意洋洋的聪明不过是普通,那些同学不仅和他一样聪明,还非常勤奋,从小跟随身上的光环骤然被打破,他萎靡了很久。青春期把他重新锻造,他几乎变了个人,狂妄飞走了,只留下小心翼翼。他认真对小莲解释:“时间太久了,真的记不清了。后面还有高中同学,大学同学,来往多的也是这两种同学,初中同学的记忆太模糊了。”
小莲气呼呼的坐下,到底不甘,“那林云你怎么就记得?”
李杰面色微红,一句话也说不出,实在无法应对。好在大家为他解围了,男生们起哄了:“人家三年同桌,怎么会不记得?”
林云也笑了,大家热热闹闹的说起话来,那段尴尬像小水滴落入了大河,瞬间消失了踪影,风波不起。她原以为李杰肯定会考上清华北大,结果不是。他还是和男生们说话比较自在,高兴时能看见一两分过去的影子。“高中时,我父母做生意失败,在那个省重点里,大家都只忙学习,机器一般,我也没有交到新朋友。各种不高兴聚到一起,我就变得叛逆。”说完他喝了一口红酒,语气落寞:“高中三年我打了三年游戏,天天泡在网吧里。”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讶了,最惊讶的还是女生们。林云敏锐的感觉到,那些看向李杰的炙热眼光突然一下子就少了,魔术一般。男神男神,原来大家爱的都是神。会犯错,会迷茫的普通男生就丧失了吸引力。她的心中充满了联想,也许李杰当初留在县城会更好吧,有那么多把他当成亲儿子般的老师,那么多爱他崇拜他的少男少女,他是青菱县的神童,有整个县城的爱,他应该不会孤单,不至于迷茫吧。
“直到高三我才醒悟,但是也晚了,高考成绩比清华的分数线低了十几分,我也不想复读了,就填了个军校,还能给家里省点钱。”虽然在来之前,在微信里,琪琪已经大致说了些他家里的情况,但听他这样说出来,林云还是有些难过,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难受充斥了她的心房,无论如何,她总是不愿意他受苦,更难过的是,她对此一无所知。
“哇,那你现在是军官?”王波一脸兴奋,几乎是手舞足蹈,他倒是想去参军,可是初中毕业后跟一群小混混打架,进了派出所留了案底,橄榄绿的军装只能成为一个梦,作为补偿,他成了一个军事迷。
“是吧。”他点点头,并无多少喜悦和骄傲。
“你现在什么军衔?”
“中尉。”他喝了口酒,淡淡说道。
“厉害!”男生们欢饮的叫道。
“你的部队在哪里?”琪琪好奇的问道,这会儿女生们又恢复了对他的兴趣,目光含蓄的注视着他。
“酒泉。”他对女生们的反应浑然不觉,林云觉得他可能是很长时间没有和异型交流过了。琪琪一脸茫然,他反应过来补充道:“在甘肃。”
“那么远啊!”琪琪拉长了语调,有点撒娇的意味,不无遗憾,这遗憾可能也代表着大多数心声。
“是挺远的,在戈壁滩。沙子太多,我们出门做任务,只能开戈壁越野车,很多时候都是骑骆驼。”说到骆驼时,他的眉眼灵动起来,绘声绘色的说着骆驼的习性,骆驼怎么可爱怎么通人性。琪琪明显对骆驼毫无兴趣,不客气的打断他:“听说那里没有水?那你们多久洗一次澡?”
“水还是有,只是成本很高,要节约。澡每天都洗啊,水放在小桶里,擦着洗,淋浴一周只能一次。”他的语气轻松,好像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你们的娱乐很少吧?”林云侧过头。
“是的。封闭式的环境嘛,可以看新闻联播看报纸,一个月可以去镇上一次。不过镇上太小,也没什么可逛的。”
“我很喜欢沙漠呢。一直想去,可惜没机会。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想就觉得美。”林云脸上带着甜蜜的笑,白色蕾丝裙,黑色长直发,美得清理脱俗。她当然知道女生们的想法,那种功利的,世俗的掂量和打算。她觉得自己和她们是不一样的,她喜欢他并不是人云亦云,他的成绩和性格占一半,还有一半,是因为他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虽然他不知道,但是他的那些笑话,那些对广阔世界的展望,给内向怯弱的她打开了大门,她终于认识到自己的力量,正是因为他,她才变得开朗外向有自信。她的目光越发柔和起来,他能感受到这种气氛,仿佛是置身于温泉中,其他人他已经看不到了。
“我给你看照片。”他低下头拿手机,掩饰微微发红的脸色。他的手机里有很多照片,全是风景,天蓝得出奇,戈壁滩上是无穷无尽的黄色,苍凉又美丽。在这样的环境下,人是微不足道的,他变得内敛,变得话少,也是很正常的。
“你还记不记得以前的事?”她心情有些激荡。今时今日她终于扬眉吐气:当年那个瘦小的女孩,现在变成了美女;当年那个数学成绩不好的偏科生,现在成了全球500强的小中层。她迫切的想向他吐露心事,她的一切,都来源于他,是他改变了她,成就了她。他就像夜晚航船时大海中的灯塔,一直指引着她,他都不知道自己对她有多重要。
“什么事?”他有些错愕,这美和温柔使他陶醉,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既羞涩又向往,她却把他叫醒,拖向现实,去到漫长的回忆。
“你记不记得,你曾经送给我一本书。”她的眼睛都笑弯了,那是一本精装书,《古希腊神话》,大红烫金的封皮,好贵重的。初二那年她当播音员,中午时学校广播站每天会播放一篇小美文,再放几首歌曲。她知道他喜欢Beyond,那个学期,中午吃饭的时候,校园里总是飘荡着《海阔天空》《大地》这样的歌曲。渐渐的她也喜欢上了,那歌词写得真好。聪明人的好处是什么话都不必多说,他自然明白她的示好,期末的时候他从家里带来了一本书送她。你不是老喜欢听我讲故事吗,我送你一本神话书,你可以自己看。她高兴的简直说不出来话,每天晚上都躲在被窝里用电筒照着看,直到看得睡着。这本书现在还摆在她的书柜中。
他很认真的在记忆中搜罗,然而这是徒劳的,那些久远的,琐碎的小事,他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初中时他人缘太好,送了多少东西,收了多少东西,早已经记不清。他无奈的摇摇头。
她眼中的笑意凝固了。那会儿他家里条件好,有很多课外书,他却格外爱惜书,同学们找他借来看看,都很难应允,那么多人里面,他只送过她书,而他竟然不记得了。“是本《古希腊神话》。”她干巴巴的说道,有些丧气。
“哦,我好像有过这本书。”
她不能接受这样浅淡的语气。那么重要的事情,怎么能轻易忘记了。她看着他的眼睛,固执的想透过瞳孔直达灵魂,帮他在记忆的长河中打捞起陈年的金沙,这种不甘像火熊熊燃烧,他有所触动,认真的回想起初中生活。“我们同桌时,你老给我讲笑话。你说你有次在凳子上涂满强力胶,你表弟坐下去后,站起来裤子一下就被扒掉了。”她眼睛亮到刺眼,“你那会儿老是用文具打仗,橡皮是军师,圆规是将军,笔是小兵。上课时你老玩儿… …你还老假装成说书先生,给我讲《三国演义》。”
他还是没有任何印象,这让他心里充满了愧疚,追忆往昔好像对她很重要,重要到几乎要忽略眼前的人。他蹦蹦直跳的心脏缓缓安静下来,鼻间传来摆盘的薄荷叶清香,这味道带着些许忧愁,如同窗外那淅淅沥沥的小雨。他已经好久没有见过雨了,还是这样充斥着花香的温柔细雨,他的年假只有一周,想再次感受这样的柔情只能是在梦中。这份忧伤感染了他,逼仄的包厢被打上了一层柔光,一切似乎都变美了。他看着她的眼睛,最终令人失望的,坚定的摇摇头。
“你还记得那会儿午休时,我总在播音站放《海阔天空》吗?”她像一个急欲翻本的赌徒,抓住最后一枚筹码,苦苦向诸神哀求,巨大的失望已经压垮了她的肩膀。
“高中时我买了个CD机,放Beyond。再往前,我没有印象了。”
她还有好多的记忆,细致到说出来一晚上都说不完。这些话她攒了很多年,一次一次的在午夜回放,在高兴和悲伤时想起,被打磨的亮晶晶,变成她最珍贵的宝贝,只等着奉到他眼前,把过往一点一滴的拾起来。他会才明白,她为什么是她,她为什么喜欢他。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她失望极了,从没想过这些往事被他忘记得精光,她的执着和努力,深情和成就失去了意义,她看见那些闪亮的东西在指缝间变成齑粉,记忆的大厦开始坍塌,那些稚嫩的脸庞和欢声笑语拉长压缩成一束光,远远逃逸,消失在日落的地平线上。他永远也无法理解她了。
他们变得无话可说,尴尬围绕着两人,这一刻他们陌生无比,像夜晚公海里的两条船,远远看见星子般的探照灯光,还等不到光柱交汇,就随着各自的航线各奔东西。林云开始觉得煎熬,这椅子太硬了,硌的屁股生痛;包厢里有人吸烟,她捂着鼻子不停咳嗽;同学们说话的声音太大,琪琪夸张的笑声简直要把水晶吊灯震落,她的神经衰弱又开始发作,太阳穴一跳一跳的发痛;牛排韧带太多,切起来像橡皮,意面又冷冰冰,晚饭总共也没吃两口,她无比怀念母亲煮的海鲜粥。她拿出手机,看了下微信,好友们都没有动静,再待五分钟都没办法熬下去。她只好站起来,和大家告别。出乎意料的,只有象征性的挽留,他们竟然都没有生气,好似她这样做是理所应当的。
林云穿上风衣,最后再看李杰一眼,他似乎察觉到了,抬起头笑了一下,向她摆摆手。“晚上开车小心点。”她回了个灿烂的先容,四目相对之间,两人都明白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相见,再见面太难。想挽留,他们早已不再熟悉,想靠近,时间长河早已把他们拍向了两岸。
“保重。”
“保重。”千言万语,也只剩下这两个字。关上门之后,她双手插兜慢慢下楼,身后隐约传来小莲尖锐的声音。“人家可是个大忙人,和我们怎么一样?”她无所谓笑了笑,远远把这酸气抛到身后。在吧台,她把账结了。
撑开伞,她却不急着去取车,她突然起了雨中散步的念头。牛毛般的小雨在昏黄的路灯下,雾气一般弥散开来,这样的夜晚真是温柔,温柔到让人心碎。樟树的叶子上积满了水,吧嗒,吧嗒,水珠落到了雨伞之上,带着某种韵律感。远远的地方传来了音乐声,仿佛是首老歌,断断续续的调子慵懒缠绵,她竖起耳朵想要仔细分辨是什么歌曲时,这声音却消失不见。她莫名感到一阵惆怅,回过神来,心中好似有把野火在燃烧,那股煎熬并没有随着离开而减轻,并没有因她的刻意忽视而减轻,就是没有来由来的,说不出来的难受。她好像失去了某种非常珍贵的东西,心里空落落的。并不是爱情,到底是什么,她也不知道了。她摸摸自己的脸颊,原来早就濡湿一片,人人都是织梦人。她终于蹲在树底下嚎啕大哭起来,没什么理由,就是要发泄一番心中的无名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