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风雨哈佛路》是根据“奇迹女孩” 莉斯•默里的真实故事改编的一部励志影片。
故事的主人公丽思出生于纽约的贫民窟,父母酗酒吸毒,常常拿仅剩的钱去买毒品,眼睁睁看着她们姐妹俩挨饿。
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眼睛近乎失明。生活的困顿让丽思几乎从没有上过学。15岁时母亲死于艾滋病,父亲进入收容所。
唯一的可以依靠的爷爷也拒绝抚养她,甚至辱骂她和她的父母一样,都是垃圾。走投无路的丽思和同样无家可归的朋友们流浪在外,乞讨,睡在地铁上,没有食物,如乞丐一般的活着。
母亲的死让她意识到必须靠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
她苦苦求高中校长,校长终于被她打动,她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上学。
她深知自己基础薄弱,读书非常刻苦,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学习,在地铁上读书,在餐馆边刷盘子边背书,常常伏案学习到半夜,每天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
最后,她用两年的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并申请到了纽约时报的奖学金,顺利考入哈佛大学。
02
她是最贫穷的哈佛女孩,也是最勇敢的女孩,她创造了一个世界奇迹。
从一出生这个世界就是不公平的,有些人住高楼,光芒万丈,而有些人在阴沟,一身锈。
丽思一出生就无时不刻在接受命运的重锤,但她生活在深渊却有征服深渊的勇气,用顽强的意志和不懈的努力跳出了出身的环境,向更高的阶层奋进。
丽思的家庭可以说是糟糕至极的,父母给了她生命却没有给她温暖的照顾,成长的呵护。
可是,她却从来不曾抱怨环境,抱怨父母,仍然拥抱父母,告诉他们,她爱他们。依然对父亲说,我小的时候,你是我世界里最有趣的事情。
在母亲重病期间,把母亲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悉心照顾。
面对命运的不公,她始终怀着一颗善良的,感恩的心。
面对生活的泥沼,她没有容许自己永无止境的陷下去,而是勇敢爬起来坚定的说:“我不想变成傻子,我要去学校。”“我想去哈佛,做受教育最高的人,读所有最好的书”。
她深知所处环境的艰难,有迫切改变的欲望,有必胜的决心,有坚强的意志。
03
其中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是:丽思最好的朋友克里斯从疯人院逃出来后,去找丽思。丽思把她带到学校,希望她能和她一起接受教育。
可当老师问克里斯她未来想做什么时,克里斯满不在乎的回答:“去捡垃圾或者做妓女,谁会在意我这样的人变成什么样的混蛋呢?”而丽思却在校长的鼓励下决定考哈佛。
在丽思进入纽约时报奖学金的最后一轮面试时,克里斯劝她打消这个念头,告诉她哈佛怎么可能会接受像我们这样出身的人。
但丽思并没有因此改变主意,她毅然决然向前。也正是她的勇敢、坚信和坚持,才让她获得了纽约时报的奖学金,有机会进入最高的学府继续读书,实现了她的梦想。
丽思和克里斯的人生本同处泥沼,她们同样在社会的最底层艰难生存,食不果腹,无家可归,四处流浪,穷困潦倒。
在克里斯的观念里,像她们这样的人注定只能一辈子这样生活在最底层,她对于自己的人生已经完全自暴自弃,没有丝毫想要努力改变的想法。
而丽思却不同,她有拼尽全力爬出泥沼的勇气和信念。即使全世界都放弃了她,她却从未放弃过自己。
她有崇高的理想,高度的自律,深邃的见解。她不断问自己,考上哈佛的为什么不能是她?她相信自己有成功的能力,只是需要一个机会。她努力去争取,一点一点的改善自己的处境,最终,打破了命运的枷锁。
为什么明明同一个起点上的两个人,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呢?相信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感悟。
同一所学校毕业,同样的教学资源,为什么有些人能考上清华北大,而有些人却连个普通学校都考不上。
那是因为这些人始终有向上的信念,他们深信人最重要的不是身处何处,而是心向何方。即使在阴沟里,也敢做云顶之上的梦,并且有实现它的毅力。
04
弗兰克.里贝里是世界上最贵的足球队员之一。
而他的出身却与丽思一样低微。在两岁时的一场车祸让他的脸变得狰狞可怖。在那段黑暗的岁月里,他的心里有个伟大的足球梦。
他每日疯狂练球,迫切的想走出生活的那个破败小镇。他人对他容貌出身的嘲讽,他全然不闻,靠着内心强大的信念和惊人的毅力克服了前进路上的一切障碍,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被誉为'海子之后中国诗集销量最高的诗人'的余秀华,出生时就被确诊为脑瘫。说话含糊不清,发育迟缓,直到六岁才学会摇摇晃晃的走路。
但在命运的苦难中,她没有就此屈服,她整日整夜看书,用一根指头打字。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诗集并一举成名。
没人会想到,一个脑瘫也能成为诗人。
但,她做到了。
没有什么能成为努力向上的借口,无论处在何种困境中,都不要怨天尤人,即使你诅咒了这个世界一万遍,也没有丝毫用处。
你能做的,唯有靠自己的力量,一点一点爬出令你绝望的泥沼。
人的潜能是无穷的,千万别放弃轻贱自己。
正如影片最后丽思所说的:“我的父母教会了我可能,我感到幸运是因为所有的安全感都抛在了脑后。所以我迫使自己向前,我必须这样...没有退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想,我必须竭尽所能的工作,看会发生什么。”
她是一朵荆棘之花,绽放出凛然的绝美。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