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湖的一家旅馆里,民警找到了一对这样的“情侣”,男的30来岁,女的呢?看上去明显是个小姑娘,身份证显示才刚满15岁。
民警上前询问,你们是什么关系?起初男子并不愿搭理民警,经过多次询问后,男子才说两人是情侣关系。
不想,男子倒有理了,他怒怼民警说,咋了?如今恋爱自由,我们两情两愿,难道还违法吗?你们查查我们违反了那条法律了,你们这是多管闲事!
这名男子说得不错,根据法律大家都有自主选择和异性在一起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但警察管不了,甚至连父母都不能干预。
民警却这样回答他,你们在一起虽然不违法,但是小姑娘还未成年,你往外带经过她的父母监护人同意了吗?
男子就开始惊慌起来。
于是,民警电话联系上了小姑娘的父母,原来小姑娘和该男子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因为和父母吵架,就跟着该男子私奔,这时小姑娘的父母正四下发兵寻找,还在当地派出所报警了呢。
按照法律,未经监护人同意私自带走未满16岁的儿童是违法的,诱骗同居更是违法。这名男子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