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妮撑着伞,走在回家的路上,纽约的街头即便是雨天,也充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
突然,她感觉到有人注视着自己,却感觉不到惊慌,这目光熟悉的像呼吸一样。
妮妮连忙回头,人群好像没有过变化,但她就是感觉到了,那里有人。
她偏离了本来的线路,逆着人群,一开始是走,然后就跑了起来,雨伞太碍事,就扔掉,冒着雨奔跑。
死侍又一次跟上了那个小姑娘,天地良心,他看上这个小姑娘很久了,久到他还没有成为“死侍”的时候。
好吧他承认,真的看上也没几年,但是这几年却发生了太多事情。
亏他在替这个在他暂住地隔壁的小姑娘处理了不少跟踪狂,小混混,哦,还有欲行不轨的变态。
什么,只是单纯的追求者?哦得了吧,哪有单纯的追求者,就算是哥这种正直的人也不敢这么说。
总之隔壁的小姑娘一下子戳中了他的心,硬生生把他的暂住地变成了久居地,就在他终于解决了手头的事,准备把隔壁的小姑娘变成自家小甜心的时候,出事了。
自己被查出了癌症。
然后就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啦,他脑子一抽去找了个黑心作坊治病,被用隔壁讨人厌的金刚狼的基因改造了,虽然最后癌症没了,但是,哦,上帝,他被搞得像个被牛油果上了的牛油果。
然后?然后他杀了黑心作坊里的人跑出来了,虽然讨厌的弗雷德还没解决,但是在那之前还是要看看自家小甜心。
说实话,变成这个鬼样子,死侍也没准备祸害人家小姑娘了,但是看几眼还是没问题的吧?
几眼?一二三四五,不都是几吗,那么斤斤计较干嘛?
比如今天,下着雨,拥挤的撑着伞的人群里,隐藏自己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死侍戴着兜帽,跟在妮妮后面,慢慢走着。
跟着跟着,死侍突然觉得有点伤感,真的只有一点点,哦,好吧,比一点再多一点。
浪了二三十年,好不容易看上个妹子,人家还不认识自己的时候自己就快死了,最后虽然回来了,却人不人鬼不鬼,只能远远的看着她。
死侍停下了脚步,看着妮妮与自己越来越远。
我向上帝发誓,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死侍转身,向来路归去。
仿佛躲进人群
没看到他转身后,前方突然回头的女孩。
妮妮其实不知道自己在追着谁,她就是觉得,应该在这个方向。
她跑着,直行,左转,直行,再左转,直行,右转,然后停下脚步。
她喘着气,瞪大了眼睛,穿过雨幕看着面前那个戴着兜帽,低着头,看不见脸的高大男人。
然后,她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开口
先生,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在转过这个转角前,死侍心里还一片悲凉。
但是转过转角,他感觉自己出现了幻觉,不然他怎么会看见了自己的小甜心?
然后,他听见了她的声音
先生,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那一瞬间,死侍觉得心里就像无数个hello kitty爆炸开,他甚至傻了一会,晃过神来,看到小姑娘得不到回复而有些怯懦的神情。
去他的上帝。死侍这样想着,然后一个跨步上前把小姑娘搂进怀里。
大概,是在我们的婚礼上见过我吧。
看着你就感到开心
我每天听着你的声音,却不敢见你
每当你回过头我就躲进人群
只敢在深夜里,在天空中寻找那颗和你的眼睛一样亮的星星
我以为我将在这种厌倦的生活中一直毫无热情的过完我的一生
我却遇见了你
明明青涩的要死不是我喜欢的风格
但就是喜欢你
我又听见了你的声音,却不能见你
你甚至连我的声音都没听见过
我在你身后压抑自己,怕你的名字脱口而出
但我确定我一定能遇见你,就好像你和我曾经为一体
你对我说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在我本劝我该忘了你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