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什么要去做某一个件事情,除了激情和冲动以及身体赋予的欲望的控制,剩下的就是属于理性控制的有用原则以及兴趣,有用原则和环境以及兴趣相互作用变成了习惯, 而兴趣则是植根于基因中,植根于灵魂之中,人天生喜欢做什么事情,喜欢以什么方式做事情,这些已经在出生的时候已经书写到基因图谱里面了,兴趣不同于有用原则,有用原则随着人的观念变化可能一直在变,并且不一定是自己喜欢的,是一种短期推动力,而兴趣是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一种持续的推动力。
人们想要一件具体的事情需要一点细心,一点执行力就可以了,而想要完成一件事业,需要的是数十年甚至一生的时间持续推动自己往这个目标进发,不是说说要努力,并强迫自己努力就可以做到的,需要的是来做灵魂真正的渴望。那些真正我们想要做的事情,使得我们能够忍受各种不利的环境,并且一有机会使得我们去花时间和精力去完成他。
萨特说"他人即地狱",人生活在社会中,不可能不受他人影响,如果没有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那么就只有随波逐流忙于眼前的事情,而任时光飞逝。
兴趣是一个人的是如此的重要,对一个处于发现并培养兴趣期的孩子尤为重要,不管我们怎么不理解,都不要去干涉它,并尽可能帮助孩子发现新的兴趣点,让孩子去做喜欢做的事情,使得他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并且愿意为之持续不断付出的东西,从而变得与众不同。